128<晉|江|原|創|網|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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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嗎?」王子瓊聽說他要出遠門,說是想努力回憶起一些事情,不以為然,「你現在這樣不是很好嗎?人反正都會忘事兒,再說你這也是眼睛復明的代價,這代價已經很輕了,眼睛和一點無關緊要的記憶,換我選,我肯……」

「我兩樣都要。」秦修刺啦拉上背包的拉鏈打斷他,提起背包甩在背上,一身帥氣工裝就這麼揣著機票輕裝離開了工作室。

飛機平緩地起飛,他坐在靠舷窗的位置,低頭查看著筆記本電腦,那上面有他自立志成為野外攝影師以來所有去過的地點的備忘錄。

2ox1年七月在坦尚尼亞塞倫蓋蒂和格魯美地保護區,2ox1年十二月在黃石國家公園和落基山國家公園,2ox3年五月在淮港黃金湖,2ox2年八月在尼泊爾加德滿都,2ox2年九月攀登珠穆朗瑪峰,2ox3年五月在冰島,2ox3年六月在委內瑞拉,2ox3年八月在阿拉斯加育空河和麥金利山,2ox3年九月在墨西哥拍帝王蝶……

他要重複從2ox1年七月至2ox2年九月這段路線。

合上筆記本電腦,拉開擋板望著舷窗外,寧靜遼闊的雲海理應讓人心情放鬆,但是他總有些心神不寧,明明是常年在平流層飛來飛去的人,這份淡淡的心緒不寧一點都說不通。好像是在擔心著什麼,身在航班中,心卻在別處。但他想不起來。

旅途的第一站是坦尚尼亞,再次踏上塞倫蓋蒂的熱土,心中不禁感慨良多。他在這片草原上經歷了許多觸動人心的瞬間,他還記得那隻叫普雷爾的豹子。

這次來塞倫蓋蒂正值旅遊旺季,哈羅德已經沒住在格魯美地保護區了,他一個人打點一切。草原上不時有觀光車駛過,而他照例沒有導遊,一個人駕著吉普車在草原上獨來獨往。

車子停在一棵金合歡樹下,秦修下了車,從車頂拿了一把鐵鍬,走到樹下,在樹下挖了很久,正以為是不是自己記錯了的時候,終於看見金色的焦土下一塊斑駁的白色。

他蹲下來,蹲在普雷爾的墳墓前,想了很久,手指輕輕撫過覆蓋著一層淺淺細沙的白骨,卻始終想不起什麼。

他在塞倫蓋蒂一直待到雨季來臨。

天邊雷聲轟隆作響,白色吉普暢快地行駛在豪雨中,乾涸的大地上雨水翻著泡沫四處流淌,前些天還是幹得快要冒煙的沙地,如今已是豐沛的水塘。他在水塘邊停下車,推開車門步入大雨中,傾盆暴雨頃刻便將他渾身淋得濕透。淋雨帶來一種莫名的戰慄,他閉上眼仰起頭,朝向轟鳴的雷聲,努力地,拚命地回想著。在哪裡呢?這股全身心戰慄的源頭?

不遠處,斑馬群和象群都迎來了新的生命,新生的小斑馬和小象正從泥濘的草地上蹣跚著站起來,這些都是很值得一拍的畫面,但是他卻一點也沒有拿起相機的**,心中隱隱有一絲悔意,是不是自己從前光顧著拍照,反而忽略掉了更重要的東西。

在塞倫蓋蒂的三個月時間一無所獲,他又去了黃石國家公園,因為行程安排很緊,上次來黃石公園是入冬,這次則是初秋。

初秋的季節遊客很多,他本想預訂芬奇太太的旅館,可惜打電話過去問的時候小旅館已經客滿了。芬奇老太太三個月前過世了,現在經營旅館的是她的女兒。要找回記憶是一件很難的事,因為這世界變化太快,稍一不留神,已是物是人非。

他住進了公園內最昂貴的老忠實酒店,這天下午,和許多遠道而來興緻勃勃的遊客一起坐在老忠實泉外圍的觀測椅上,等待著和老朋友打招呼。

初秋季節的間歇泉和冬季里是全然不同的景象,噴濺出來時看著有些陌生,但是那股澎湃的熱情依舊神形兼備。秦修在陽光下眯起眼,弓著背專心地看著噴上天空又絢爛灑落的水花,聽著身邊歡呼驚嘆的聲音,還有觀察員用無線電通話器向觀察站彙報噴發時間的聲音。他等待著能從這半個小時的噴發中找到一些蛛絲馬跡,但還是什麼都沒有。

一輪噴髮結束,不少遊客盡興而歸,又有不少遊客加入到等待的行列。身邊的人來了又走,只有他一個人坐在同一個位置,手肘枕著膝蓋,從下午一直看到日落。

讓我想起點什麼吧,老朋友。

水花起起落落。

太陽完全沒入地平線以下后,遊客越來越少,四周漸漸變得冷清,秦修站起來,跳下高高的觀測椅,拍了拍褲子上的灰,背上背包轉身離開。

去過黃石公園,他又順道去了落基山國家公園,已經連續五個月沒有回國了,他現在還剩下最後一處目的地,本來已經收拾好一切準備飛尼泊爾了,卻接到王子瓊催促他回國的電話。

annywood品牌旗下又創建了一個新銳設計師品牌,設計師本人指明要秦修做大片掌鏡人。於是去世界最高峰的計劃只能暫時擱淺。

回國后見了bonnierain的首席設計師,討論好大片風格,簽好合同,等到單子成囊中之物后王子瓊才鬆一口氣,想起來什麼事:「哦對了,有一份給你的請帖。」

王先生在抽屜里翻了半天遞給他一張粉紅色的請柬,那少女情懷的嫩粉色和蕾絲邊,一看就知道是喜帖,秦修納悶地接過來:「jenny要結婚了?」

「哪是jenny啊,是從你老家寄來的。」

秦修打開請柬,那上面連新郎新娘的名字都沒寫,只狂草地寫著他的名字和婚禮舉辦地點。

「是你朋友嗎?」王子瓊湊過來問。

秦修支著下巴,想不起來,他記得自己出過車禍,小時候的事都忘得一乾二淨了。

「你現在出名了,攀親戚的人肯定很多,」王子瓊說,「你七歲以後就沒回過老家了,那邊哪來的什麼熟人啊?別去了,去了純屬當冤大頭。」

秦修看著請柬,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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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徹趴在賀蘭老師家門口,連打了兩個噴嚏,曬了一下午太陽,他翻在地上伸了個懶腰,然後聽見上方傳來「撲哧」忍俊不禁的笑聲。

大金毛連忙一骨碌爬起來,甩了甩一身毛,狗不會這麼伸懶腰,那是他以前做人的時候養成的習慣,被人看見挺令人憂傷的。不過,狗東西抬頭看著站在面前穿著一套帥氣牛仔服,頭戴棒球帽,嘴上還在吹泡泡糖的短髮女子,想問你找誰啊,卻又覺得對方有點眼熟。

「你不記得我了?」吹泡泡糖的棒球帽短髮女子蹲下來,「我是阿紫啊!」

阿紫?阿徹歪著腦袋想了一會兒,再看對方,粉紅色的泡泡隨著女孩展開的嘻嘻笑臉「啪嚓」爆掉,阿徹猛然張大狗嘴,我靠阿紫?!那個小惡魔?!

小時候被欺負的記憶瞬間復甦,大金毛表情不太高興,都氣得有點翻嘴皮子,兩隻狗眼睛戒備地看著阿紫。

阿紫雙手放在膝蓋上,笑眯眯地說:「我和阿寶這幾年都在外面,在庚林醫學院,今天才回來。我們要結婚了。」

你們要結婚關我什麼事啊。大金毛在心裡吐槽。

「我聽胖嬸說了你的事,」女孩凝視著大金毛,聲音裡帶著由衷的佩服,「好了不起啊……」

阿徹沒想到阿紫會對他說這樣的話,可是心裡一點也驕傲不起來,寂寞地低垂著眼睫。

阿紫笑著說:「小時候我真挺調皮的,一直想跟你說聲對不起,看在我們都長大了的份上,你能原諒小時候的我嗎?」她朝著大金毛伸出手。

女孩的微笑淡淡的,十分真誠。是啊,都過去快十九年了,阿徹釋懷地笑了笑,伸出爪子,輕輕搭在阿紫手心。相隔十九年的小恩怨,在今天握手言和了。

「你來參加我的婚禮吧。」阿紫臨走時從背包里拿出一份請柬,「給你和賀蘭老師的,你要是不介意的話,我希望你能來。」說罷摘下棒球帽扣在捲毛大金毛腦袋上,「這個送你!」

阿徹頂著棒球帽目視阿紫的背影消失在小徑盡頭,他銜著請柬回到家裡,將請柬和棒球帽放在茶几上,看著陽光照射在粉色的請柬上,他不知道該不該去。去參加婚禮的大家都是人,只有他是一隻狗。

大金毛耷拉著尾巴鑽進沙發旁天藍色屋頂的狗房子,他平常睡覺不在這裡,但是這裡放著他的聖物——一本相冊,還有2ox3年一月的《偉大遺產》雜誌。

趴在狗屋裡,下巴墊在爪子上,長久地凝視著那張雜誌封面,每當心情不好的時候,他就來看看這張封面,想象著那時秦修從背後抱住他,心裡一下就平靜踏實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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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坐在略微有些顛簸的巴士上,看著窗外的風景一格格掠過,巴士上的乘客不多,司機哼著一首《takemehomecountryroad》。他雖然不記得這裡的一草一木,但聽著司機輕快的歌聲,有那麼一會兒,也會有一絲模糊的熟悉感。

巴士抵達終點站時車上只有他一個人,秦修單肩挎著背包下了車,抬頭打量,終點站只有一塊銹跡斑斑的站牌,在陽光下拉長了影子。

在他尋找記憶的這半年,所到之處都是日新月異,似乎只有這裡,時間過得意外的緩慢。

靈犬鎮,他的故鄉,時隔十九年,他終於回來了。

小鎮的房子都不高,小巷縱橫阡陌,矮矮的圍牆上探出樹枝和花兒,聽不見城市的嘈雜喧囂,耳畔只餘下偶爾的人聲,還有遠處學校的體育場上傳來的奔跑呼喊聲,小鎮里的狗都是放養的,叫不出名字的小黑狗和大土狗在街邊自由地追來追去。走在小鎮的大街小巷,秦修只覺得全身心地放鬆下來,也許這就是家的魔力。舉起相機拍下通往夕陽的長長石板道,他在心裡笑著想,即使已經不記得了,但他本能地熱愛這裡。

穿出小巷,秦修意外地看見前方一家柯達相館,照相館外停著兩輛小麵包車,正有人從相館里搬東西出來,大件小件魚貫搬出。他走到門口,才發現這家相館要關門歇業了。

這也不奇怪,當數碼攝影成為主流,膠片攝影的生存空間就越來越小。在膠片相機的全盛時代曾經滿大街可見的黃色店門和k字標誌也早成為人們記憶中褪色的畫面。

他懷著幾分感慨走進這家即將不復存在的照相館。柯達照相館的規模都不大,不過這會兒裡面已經快被搬空了,顯得空蕩蕩的,檯子被拆掉了,椅子被搬走了,只剩下牆上掛著的一排排相框和貼得密密麻麻的相片。

「您好,有什麼需要嗎?」照相館的小妹有些疑惑地上前問這位在照片牆前駐足的俊美青年,見對方手上拿著相機,也猜到大概是一名攝影師。

「沒什麼,我就看看。」

照相館小妹只好耐心站在一旁,雖然這已經是她當值的最後一天,女孩還是盡職地為進店的客人介紹道:「老闆習慣把一些不錯的底片多衝洗幾張掛在這兒。」

秦修掃視著照片牆,這些膠片沖洗出來的照片,記錄下許多美好的瞬間,畢業了,結婚了,喜得貴子或是全家出遊,當然也有純粹的風景照,甚至還有……

他的目光驀地一定。在視野的最中央,是一張剛出生的金毛小狗崽的照片,小狗崽被一雙手高高舉起,它才只有巴掌大,連眼睛都沒睜開,一身的小金毛打著卷。

照相館小妹見年輕的攝影師突然伸手抓下那張照片,不禁嚇了一跳。

秦修一眨不眨地盯著手中的照片,這照片很熟悉很熟悉,和去塞倫蓋蒂或者黃石公園時都不同,他抓著這份如稻草般渺小卻無比確鑿的熟悉感不敢放過,照片里的小金毛在他情不自禁地緊握中一點點變皺,像是皺著臉嗷嗚嗷嗚哭了起來,而他緊繃的神經好像突然找到了一處龜裂口,原本一片灰色的記憶中閃過一絲斑駁的金色,腦海中響起一道哽咽的聲音——

……醬油……醬油這個名字你還記得嗎?

那聲音透著無盡的委屈,他頭痛欲裂地攥緊照片,只覺得那聲音隔著什麼聽不真切,像是隔著……一道門?

「醬油……醬油到底是誰……」

年輕攝影師急切地喃喃自語,這反應讓照相館小妹頗有點手足無措,她低頭看著攝影師手中快被攥得皺起的照片,小聲道:「是這隻小金毛的名字嗎?」

女孩無意的一句話像一道閃電,秦修纏在手腕上的相機帶簌簌地鬆開,昂貴的單反相機磅的一聲砸落在地上,照相館小妹嚇了一跳:「……你還好吧?」

記憶排山倒海地湧來——在穆雲山搶了他的褲子從窗口跳下去,拿著一份寫滿錯別字的簡歷來應聘,把狗下巴擱在他的大腿上陪他傷心,去塞倫蓋蒂,去黃石公園,去珠穆朗瑪……他記起這並不是他第一次來這家柯達照相館,第一次來的時候,這張照片就貼在這裡。那時他抱著那隻叫醬油的小金毛,他遇見過最聰明最懂他的小狗,生命中第一個知心朋友。照相館的工作人員說這張照片拍攝於七年前,不可能是他的醬油。直到今天他終於知道,這的確就是醬油,那隻送他第一台相機的醬油,做他第一個模特的醬油,追在他車子后的醬油,找了他不止七年,而是十六年的醬油……

阻隔著那道聲音的白色門扉終於緩緩打開,有著亞麻色捲髮,小麥色皮膚的年輕人站在門前,帶著無可替代的燦爛笑容,重新回到了他的記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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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的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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