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譚活下去並不難

在哥譚活下去並不難

其實如果拋開哥譚特色的天災人禍,一個人在哥譚活下去並不難。

到底哥譚也是完成了第二次工業革命,正在向信息化邁進的人類社會,溢出的生產力足以養活在這座城市裡生活的所有人。

慈善組織會定時在街頭分發免費的食物,很多流浪漢便是以此為生。

有的教會還會提供收容所讓無家可歸者落腳。

還有政府部門會專門提供特定的就業崗位,比如在每個學校宿舍一樓的電話機配備宿管阿姨,別誤會,這不是中國那種無所不能、無所不管的宿管大媽,美利堅的宿管阿姨只負責守著電話機,然後什麼都不做。

是的,什麼都不做,學生可以打電話向阿姨反映問題,但不會有任何結果。

這類崗位存在的意義便是提供就業崗位,免得那些沒有工作的人造反。

什麼叫反屠龍術啊!(戰術性後仰)

總之,在各種措施下,一個成人在哥譚活下去是綽綽有餘的,但也僅限活著,但如果想要好好活、活出個人樣那便是難如登天。

那些就業崗位是不可能承擔得起昂貴的醫療保險的,隨便什麼病或者其他支出就能讓這群人再次步入傾家蕩產的境地。

而免費的食物供給並非是長期穩定的,它的出現需要一定的條件,比如哪個財閥需要合法避開遺產稅啦,比如哪個公司需要危機公關啦,比如哪個官員議員需要競選啦……

我見到過最離譜的一次是企鵝人競選市長。

當時無數的貧民為了一口吃的毫不猶豫地將票投給了這個罪犯。

其實,我也不是沒見過普通人為了一點小便宜就隨便用出自己的投票權,在前世,這種行為不要太多,事實上,我自己就在大一期間因為校長許諾的空調而投出了我人生中的第一票。

但再怎麼說,前世的小老百姓實實在在地拿到了好幾斤的米面油,我也在大學的最後一年享受到了空調的冷風,最關鍵的是,不管我們怎麼投,最終結果都不可能是一個坐過牢出來依然毫無悔過意願的罪犯。

而哥譚呢?只有麵包,甚至並非所有人都有資格享用。

比如流浪漢,失去了工作和房屋的流浪漢在社會身份上形同死人,他們不可能交稅,於是政府也不承認他們公民的身份,他們自然也沒有投票權,也不配享有免費的食物。

而能給他們提供食物的地方,同時還提供著免費的□□毒品,這你敢信?

按照工作人員的說法,這當然是人道主義援助,因為根據統計,劣質的成癮性物品奪取了很多人的性命,而他們提供的則要乾淨安全地多。

這段話簡直無處吐槽,或許哪天他們成立一個專門免費注射的機構我都不會意外。

我親眼看見,說上面那段匪夷所思話的小姐姐被採訪時身上穿著專門的短袖T恤,上面印著「性工作者」的字母和一串r18網站地址。

而根據我的調研觀察,在哥譚,大概只有韋恩家族提供的免費食物發放最為正常了(難以置信,「正常」竟然是一個褒義詞)。

而收容所則更複雜,正所謂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收容所這個人擠人,適者生存地方,出現一些幫派總不過分吧?既然有幫派了,出現一些打架鬥毆不過分吧?既然出現打架鬥毆了,那掏出幾把槍,死個把人不過分吧?

更別說無時無刻不飄著的□□、隨時隨地的的愛情動作片、隨處可見的詭異液體和注射器……乾乾淨淨的人進去,第二天出來難保不會染上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更何況,以上所以免費服務都只適用於成人。

當然,這不是說哥譚政府就這麼拋棄了孩子。

像我這種小孩,如果去領免費食物大概率會被工作人員送去孤兒院,哥譚至少在明面上不會允許孤兒流浪,更不會讓孩子工作。

在整個哥譚,敢正大光明雇傭童工的只有一個人——蝙蝠俠。

當然,如果他的助手羅賓是侏儒的話那就另當別論。

而如果去收容所,那麼我絕對會被人販拐賣,下場無法預計地悲慘。

這樣聽起來我應該識相地去孤兒院,那裡會給我提供衣食住行,讓我上學,幸運的話還會有善良的成年人來收養我。

但事實上,孤兒院和人販並沒有什麼本質差別,他們唯一的不同是孤兒院有官方靠山,行事合情合規;人販是私人營業,手段並不入流。

我之所以敢對孤兒院的運營情況大放厥詞,自然是因為在我在哥譚的孤兒院呆過。

這還得從我的身世說起,我並非是土生土長的哥譚人,嚴格意義上來說,我是二代移民到哥譚的。

是的,我那對父母竟然膽大包天地跑到了哥譚做生意。

但誰讓哥譚是個工業港口新興科技城市呢,從第一產業的漁業,到第二產業的化工機械,再到第三產業的服務業、金融業和信息智能,哥譚無所不包,無所不攬,可謂遍地都是錢,前來淘金的人絡繹不絕。

這也是這座城市如此高的犯罪率卻依舊繁華的原因。

然而,哥譚本地人向來不歡迎外來者。

他們不歡迎外來者的方式並非簡單的朝外來者怒吼「滾出我的哥譚」,只有無可救藥的偏執狂才會這麼做。

哥譚市民表達不歡迎的方式很簡單——把外鄉人當肥羊往死里宰。

大概是曾經生意上的小成功蒙蔽了我父母的雙眼,讓他們輕視了哥譚的危險程度信心滿滿地想要在這座大城市大幹一場。

然後我可憐的父母便發現,哥譚的四大家族和其他林林總總的本地家族幾乎壟斷了哥譚。

不過這問題不大,這些本地家族搞的是大生意,總還是有些生意留給有心人的,我父母雖有野心,但不至於不知天高地厚地想搞大生意取代什麼家族,事實上,他們稱得上踏實肯干,這也是他們之前成功的原因。

但隨後他們又發現,在哥譚,他們不僅需要繳納不菲的商業稅,還要給當地的幫派上交一定數額的保護費,即便如此,他們依然得老老實實地買最高額的商業保險和醫療保險——再加上店鋪倉庫租金以及因犯罪造成的訂單損失……這些支出足以讓正常的生意變成賠本買賣。

但他們又無法避免開銷最大的三項開支:稅是不可能逃的,保護費也不可能不交(特別你還是外鄉人),保險也是必須的,尤其這裡是犯罪率高到匪夷所思的哥譚。

我的父母對著計算器敲敲打打,始終沒明白隔壁的商家是怎麼掙錢的,人家雖然是本地家族,但這三樣開支也是照付不誤,甚至當地街區的保護費還是他們提醒介紹的,要不然他們會三天兩頭地來店鋪里鬧事。

其實原理很簡單,《讓子彈飛》裡面說得很清楚,無非是拉攏豪紳(本地商戶及家族),巧立名目(保護費和保險費),百姓的錢三七分賬(也就是我父母的錢),豪紳的錢如數奉還(我始終認為豪紳就是哥譚的本地家族,幫派不過是他們的工具傀儡)。

我的父母沒看過這部申遺巨著,所以當時我只好用還未清晰的口齒千方百計變著法地引導他們。

他們大抵是意識到我想表達的意思了,因為他們後來削尖了腦袋想要成為哥譚名流權貴圈的一員,哪怕成為被鄙夷的newmoney都好。

至於離開哥譚回家?別開玩笑了,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銀行的貸款不允許他們後退。

然而,即便我的父母耗盡資產,也不過打聽到一段語焉不詳,不明所以的貓頭鷹童謠:

當心貓頭鷹法庭,時刻監視你出行。

暗處窺望哥譚市,藏於矮牆閣樓間。

居於家中他同在,卧及床間他亦存。

萬莫提及他名號,利爪將你頭來尋。

這都什麼跟什麼啊……

當時我覺得,我的父母大抵是又被騙了,現在我覺得,這大概是給主角準備的謎題線索。

但這都無所謂了,在倉庫又一次經歷爆炸后,我父母的資金鏈徹底斷裂,宣告破產,經受不住打擊的他們決定自殺。

跳樓前,他們看著我的眼睛,終究捨不得我一同去死,將我放回了天台。

我有時會想,如果那個時候蝙蝠俠已經出世的話,他們是不是就不會死。

但終究也只是想想,蝙蝠俠只在夜晚出沒,我父母是在白天跳的樓,退一萬步說就算蝙蝠救下了他們,高額的銀行債務也不會讓他們有什麼好結果。

而我,失去雙親后自然被送入孤兒院,從此也算成為一個正經的哥譚人了。

一般而言,在孤兒院,一個健康的幼年孩子是非常搶手的,即便是孤兒泛濫的哥譚也不例外。

但還是有些不同,比如在哥譚,女孩被收養后一般會成為雛妓,男孩被收養后瘦弱的截肢成為乞丐、強壯機靈的培養成混混打手,個別長相出色的會被送給大人物(有傳聞會被送往一座島,我猜很可能就是那座蘿莉島)。

我不得不慶幸我是一個男孩,長得也不特殊,真真正正的平平無奇,唯一的優勢是比一般孩子更會看人眼色,於是我被一個小幫派收養(買)走了。

我成為了一個預備役哥譚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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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哥譚求生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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