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十七

在這之前,衛圩的行為讓桑梓馨始終不能理解,同時也讓她很難接受。正是學習、長知識的時候,為什麼就不學了?難道以後他有了打算?今後的基礎是知識、學歷呀,並沒有第二條路可走。她估量著自己的孩子,既是個不懂事,又不聽話,還不讓管的人?於是她認為:兒子的大腦、神經、思想有了毛病?不然……與此同時,她曾經也懷疑自己的大腦、神經不正常?不然……她反覆的論證著,但終究也沒有一個結果。可是,這種近似與折磨的狀態使她精神疲憊,於是她終於恍然大悟,這種不學、厭學的狀況是由多種原因交織而成並且由來已久。如今,讓她徹底放棄對兒子的管理、督促,她倒有些不甘心,因為他畢竟是學習、積累知識的年紀。儘管兒子不聽她的話,但是她還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對他進行說服教育。雖然她知道這種努力是費力不討好,但是她一時半會兒也找不出更好的辦法來。與此同時,那種熊瞎子打立正,一手遮天的氣勢己經產生出來(只對桑梓馨有威言)。姥姥聽不下去了,舅舅也看不下去了。而對於這麼玩、賴的孩子,最後誰兒都心灰意冷了。所以,桑梓馨漸漸把希望和期盼都放下了。

衛圩早晨只吃速食麵。因此,桑梓馨的早餐就更簡單了。在給兒子做早飯之前,她要問他怎麼吃,然後按照他的要求,給他做好,端到他面前,他才拿起桌上的筷子。然後她看著兒子吃上了,才可以動手做自己的飯。

衛大平在家時,就和母親、弟弟家一起吃。為了讓女兒更好的休息,方華每天早晨瞅著時間散步,然後踩著點兒到女兒家做早飯。可是這樣的日子持續一段時間后,桑梓馨看著起早貪黑的母親,於是她讓母親在自己家裡做飯,自己和兒子過去吃。而這種方法雖然好,但並沒有持續多久,早飯就各在各家吃了。桑梓馨後來問兒子,為什麼早晨不到姥姥家吃飯。「我在家嚼著吃。」所以桑梓馨有的時候,還要在家給兒子做好,再去母親家。後來母親說,早飯簡單,就在家吃,午飯、晚飯,咱們一家再團聚。

方華每天早晨都要散步,然後到家洗漱、做飯。她和兒子的早飯依然是老三樣:面、雞蛋、蔬菜,一人一碗。吃完后,桑子軒洗刷碗筷,他從不讓母親動手做這些。一切都收拾好后,他便穿好衣服上班。兒子走後,方華開始收拾屋子,然後她在九點多出門,拎著採購好的食材上樓。進到女兒家時,她要把屋裡看個遍,如果有不順眼的地方,她要幫助整理好。十點的時候,她開始動手做午飯。兩菜一湯,大約用一個多小時就擺上了飯桌。兒、女、外孫子回到家裡,聞著香噴噴的飯菜,別提有多高興了。而桑梓馨進屋后,急忙脫下上衣,紮上兒圍裙,給兒子做炸肉。她把事先腌好的肉放到六、七成熱的油勺里炸,這種油少、肉少的活很容易操作,因為沒有人愛吃炸肉。所以,只要兒子夠了就行。有的時候,這麼幾塊肉還要剩下一、兩塊。衛圩硬是讓媽媽吃掉,沒有辦法,她只好不情願的吃下去。儘管方華看不慣外孫子的行為,但是她並沒有說過一句不滿的話,仍然給外孫子做這道菜。後來桑梓馨說什麼也不讓媽媽炸肉了,她是怕油煙嗆著媽媽,可是方華仍堅持做。最後衛圩的一句話,「姥姥的炸肉,沒有我媽做的好吃。」外孫子的話徹底傷了方華的心,所以她才放棄不做了。以前吃完了飯,方華總是和女兒搶著撿桌子,桑梓馨卻和媽媽說,「您負責做,我負責洗碗。」方華看著女兒只是笑,後來方華實在是伸不上手了。於是她放下碗筷,坐在沙發上看電視。

桑子軒和衛圩一個上班,一個上學。桑梓馨從廚房裡出來,擦著手,坐在媽媽身邊,「媽,弟弟和慧蘭的事,進行到哪步了?」

方華看著女兒,並沒有說話。

「慧蘭也出去一年多了。」她進一步說。

「是啊。」方華說。

「弟弟到底是咋想的?」她問媽媽。

「自己的事情,讓他們自己解決吧。」方華還是說出了自己的態度。

這才是高明的媽媽,桑梓馨想。雖然她在媽媽那沒有得到一點兒信息,但她卻十分佩服媽媽的態度。媽媽把慧蘭當女兒,所以當他們遇到大是大非的時候,她也不好說什麼,儘管心裡想著他們的事,但是也不能直說呀,因為手心手背都是肉,媽媽的這種態度,才是女兒的榜樣。她又陪媽媽嘮一會兒嗑,「媽,您睡覺吧。」說著她站起來,出了門。

女兒走後,方華躺下了。每天中午她都睡一覺,儘管時間不長,但是她已經形成了規律。今天她躺下后,女兒的話還在她的耳邊,但她還是睡著了。她見到了慧蘭,一會兒比一會兒清晰,她還是穿著走時的衣服,當她們相互對望時,慧蘭撲到媽媽的懷裡。「孩子,你可回來啦?」方華高興的說:「這回不走了。」

慧蘭並沒有說話,只是高興的看著媽媽。

方華有些不解的看著女兒慧蘭。「咱們不走了,在家陪著媽媽。」她笑著說。

方華一下子笑醒了。她睜開眼睛,「我見到慧蘭啦。」雖然是個夢,但她還是見到了慧蘭,她真的期盼著慧蘭能回來,高高興興的站在她面前。然而她的開心瞬間就消失了,她仍然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她知道自己並沒有以前那麼堅強、果斷,懦弱得沒有了原則和立場。可是她又一想,在兒、女面前還需要立場嗎?突然的敲門聲,打斷她的許多想法。她站了起來,從門孔向外張望一一外孫子站在門口。

「姥。」衛圩和她打著招呼。

「你怎麼回來了?」方華不解的問道。「怎麼不上課呢?」

衛圩並沒有言語。

儘管方華很生氣,但她的語氣並不生硬,「我得和你媽說。」

衛圩徑直走向自己的房間。

桑梓馨在電話里回應著母親,「媽,知道了。」己經見怪不怪了,「又逃學了……」她嘟囔著,猶豫著,等老師來電話再說吧,她坐下來工作。但是她怎麼也放不下這個事兒,工作也做不下去,於是她放下手中的工作,回到家裡。

衛圩見媽媽進屋,連眼皮都沒抬。他坐在床上,擺弄著手指頭。

「總逃學,老師和同學會怎麼看你?你不是很在意老師和同學的看法嗎?」她還是耐著性子幫助兒子分析。

「……沒意思。」他說。

「沒意思學習?你想要啥兒意思?」她已經平靜下來。「不是給我學,是為你自己打基礎;為自己積累知識。」她站了起來。「你也知道,沒有知識今後將寸步難行,甚至被淘汰。」

無論桑梓馨怎麼說,衛圩依然是無動於衷、愛理不理的樣子。

「請假了嗎?」

她實在沒啥辦法了,問道。

「沒有。」衛圩的話,反倒生硬起來。

桑梓馨和母親說了一聲,便離開了家。她一邊走,一邊和老師說著兒子。對於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儘管老師沒有發脾氣,但從語氣中流露出不滿的情緒。況且,老師已經不相信她的話了。可是老師拿這樣的學生,也沒有什麼好辦法。而兒子的表現不但影響著桑梓馨的情緒,而且還影響到她的工作,雖然她可以把時間搶回來,但這是機關啊,好說不好聽。老話說:有事沒事常在行。如今,她的威望在局領導那兒已經打了折扣,而且在同事面前,也不是那位守時、精明能幹的人了。無論她怎麼努力,也回不到從前了。她不得不承認,殘酷的事實是自己一手造成的,怨不著任何人和所涉及的事情,於是她知道這些后,也就想開了。

桑梓馨在下班的時候,忙完了一天的工作。

她業務熟練到忙而不亂的境地,是領導眼中的能人,同事們的榜樣。幾年來,她在科長的崗位上,兢兢業業的經營著科室的榮譽。然而在她四十歲的時候,便辭去了科長的職務,原因很簡單:我已經不適合當科長了。儘管同事們感到惋惜,儘管領導極力的挽回。於是她對領導說:家裡的事情已經影響到工作一一上班的時候老師讓她到學校,她放下手中的工作,立馬就得到校。老師又來電話了,讓他把學生找回來。她就得放下工作去找孩子,然後她和兒子站在老師面前,聽老師強硬而毋容置疑的話語一一那種心情,那種情緒,那種滋味兒……她不斷的問自己,這可是機關哪,撂下工作,說走就走?

局長說:「強者自有弱,人無完人。」

然而辭職這一年,她被選為模範。她心裡十分清楚,是領導和同事對她的鼓勵和鞭策,同時也是對她工作的肯定,她只有努力工作,把耽誤的時間搶回來。

今天桑梓馨正點下班,因為她有事情要說,但必須母親和弟弟在的時候才可以對兒子說。只有母親和弟弟在,她才能和兒子平心靜氣的說話。不然兒子不會聽她說話。

晚飯後,媽媽、弟弟還沒有走的時候,桑梓馨把吃完飯就進屋的兒子叫到沙發上。

「你姥,你舅都在。」桑梓馨盡量讓自己平和下來。「老師問你還能不能上學了?」

聽到這話,衛圩不由得一愣。前幾次老師可沒有這話,老師是真生氣了?想到這兒,他的眼睛盯著媽媽,但他並沒有說什麼。

「你要是不想念了,就痛快的說出來。」她急切的說。

「是啊,不學習不行。」方華感慨道。「像你這麼大的孩子,都在學習,將來考個大學。」

「我看你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桑子軒說:「咱們家的條件還算可以,現在都重視學習,把學習看得比什麼都重要,你卻不好好學?」

可是,衛圩不錯眼珠的瞅著舅舅說話。

「你還小,還不到幹活的年齡。」桑子軒說:「能幹活,也不能出苦大力呀,不學習今後是絕對吃不開的。」

衛圩點點頭。

「沒有趕上好時候也就罷了,現在的環境就是讓你們努力學習,不負眾望,將來干點啥。」

「兒子,聽聽你舅的話。」桑梓馨在這個節骨眼上強調著。「聽著了吧,學習有多重要,讓你學習,就像害你一樣。」

「不學習有什麼奔頭,」方華說:「還得努力學習,不然將一事無成。」

「聽沒聽到你姥說,」桑子軒說:「真就是這樣,到時候,後悔都來不及。大外甥,舅告訴你,再要是逃學,學校要開除你了,可不能讓老師、同學抓住話把兒。」

「念不念了,表個態。」桑梓馨說。

「好孩子,上學吧。」方華說。

衛圩看著大夥,也不再任性了,他也聽懂了,咬著牙他也要堅持下來。於是他說:

「上學好。」

夫妻都希望有自己的兒、女,而兒子的到來,是一個家庭生活的開始,日子會一天比一天好,也有了依託和希望,從而為家庭,為兒子而辛勤努力工作。然而桑梓馨怎麼也擺不正這種關係,不是這兒出錯,就是那兒出毛病。因此,她一度而失眠,有的時候一宿才睡三、四個小時的覺,還睡不踏實。當她眯著眼睛問自己:想不清楚就別想了,老話說得好:難得糊塗。那麼,她能糊塗得了嗎?也許是越想越勞神?既然勞神還需要想嗎?簡直是不由自主……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噯,這半生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噯,這半生
上一章下一章

第十七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