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罪狀
這樣的待遇,別說生反心了,人心,都能在度日如年四字里給磨平了。
沒過多久,牢頭送來了一半燒鵝,旁邊還堆著明顯是另一半燒鵝的皮。
皮被東臨歪歪扭扭的擺成了兩個字,過於寫意,金明微一時沒猜出來。
金明微認認真真的吃完這一半燒鵝,再抬眸時,她向來收碗筷的牢頭說了句:「下次皮要再燒脆點。」
「下次?還沒清楚自己的處境呢,又嚇傻一個?」牢頭嫌棄的搖搖頭,懶得搭理她。
牢門的鐵鎖重新被關上,金明微感到力氣和勇氣都回來了,她要了張自己的罪狀檄文,看著上面宣判的三罪,大腦冷靜又迅速的運轉起來。
一罪:金氏在嚴記膏藥鋪,採買特製膏藥,書寫加密紙條,向黨羽傳遞消息。有百姓揭發,確實看到金氏用膏藥塗抹紙條,並鬼鬼祟祟扔到河裡。
且不管前半部分顛倒黑白,她確實用膏藥塗抹紙條了,並扔到了河裡,就算她的目的不是傳遞消息,但客觀行為已經坐實,百姓的證詞就會被路行善利用。
二罪:東窗事發后,金氏率領鄭氏等人,欲殺嚴神手滅口,銷毀膏藥。不成,金氏殺鄭氏等人,獨自逃脫,仵作證實鄭氏等人傷口,確實出自金氏。
鄭氏已死,這一罪也是百口難辯,況且她殺鄭氏的客觀行為已經坐實,除非周錦絛站出來指認鄭氏,但不到萬不得已,金明微並不想讓周錦絛出面。
回憶可怕,輿論可怕,任何一個都能再次殺死周錦絛,金明微想把這個選擇權,留給周錦絛自己。
一罪和二罪,對金明微最有利的證人,其實是嚴神手,只要嚴神手翻了一罪和二罪,整樁案子都能翻。
但是金明微能想到這點,路行善會想不到?
某個回憶里的片段被揪出,突然無比清晰,逐漸放大,讓金明微看到自己錯過的細節,時至今日,悔之晚矣。
「呵,是我技不如人。」金明微苦澀的笑笑,官場水深,得先扎幾個猛子,嗆幾口水。
但好在她明白得不算晚,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路行善遞過來的,或許是殺他自己的刀呢?
金明微眼眸點亮,目光重新投向狀紙,三罪是她聽聞郡守已查到關押地點,提前一步,放火滅口,共計性命四十三,葬身火海。有百姓證實,確實看到她提前埋伏在起火地點,並從火里走出,未及逃脫,被郡守所擒。
什麼提前埋伏,從火里走出,就算金明微的目的是救人,但客觀行為已經坐實,現場證人又都魂歸地府,百姓的證詞還是會被路行善利用。
換句話說,這三罪,除非嚴神手或周錦絛出面,金明微很難憑自己,去證明自己「無罪」——
除非,證明路行善「有罪」。
郡守,掌管一郡生殺,地方最高長官,難道一個庶民,能證明他有罪?
這就是翻案最大的難點。
「民鬥不過官么……」金明微呢喃,太陽穴生痛起來,總覺得重活一世,好像更難了?
這時,牢獄里傳來腳步聲,牢門的鐵鎖再次被打開,牢頭點頭哈腰的迎了兩人進來,然後自己知趣的退下,不打擾裡面說話了。
金明微意料之中的,看向為首的官吏,路行善,而他身旁的,應該是他的心腹了。
「嚴神手。」金明微略過路行善,盯緊那心腹,一字一頓。
「金大姑娘,不要怨我。不到萬不得已,我們這麼多年的交情,我也是不忍心的。」嚴神手嘿嘿一笑。
路行善並不覺得金明微忽視她,反而來了興趣:「聽說金大姑娘聰明,莫非已經猜到了?」
嚴神手給路行善搬了把圈椅進來,路行善坐下,像在茶館聽書,做了個請講的手勢。
「我為什麼要和你聊天?」金明微挑眉。
路行善很驚訝的樣子:「因為你輸了,這個答案就夠了。再說我聊天高興了,說不定能讓你留封遺書?」
金明微心念轉動,果斷做出決定:「成交。既然是聊天,不如我開個頭?阿寶他們的事,是大人做的,大人只需回答是或不是。」
「這是什麼開頭?難道不應該先問我吃了沒?算了算了。」路行善嘿嘿的撓了撓頭,「就當做是吧。我實在是缺錢啊,多個財路,來點外快,家裡的兒子又不爭氣,日子不好過,理解理解?」
路行善一臉無所謂的樣子,好像在說家裡做什麼小本生意,賺兩個辛苦錢一樣,可是他做的是販賣良民,人為致殘,逼他們偷盜或行乞,最後一把火毀屍滅跡,整整四十三條人命,活活被燒死在那個煉爐里。
金明微才冷靜下去的心,又滾燙起來,是熾熱又瘋狂的憤恨,像夜色里怒吼的風暴,撕扯著她的胸膛。
哪怕她身鎖木枷腳戴鐵鏈,渾身空氣也彷彿驟然沸騰,雙眸刺出的目光,光是看著路行善,就讓後者心驚膽戰。
金明微緩緩道:「路大人,我就想提醒你一下,那天我說幾條人命,幾刀來著?這不是怕你貴人多忘事嘛。」
「四十三啊?!」路行善下意識的回答。
金明微笑了,露出的牙白森森的:「真乖。」
路行善猝然按住心臟,感覺又要破碎了。
這是唱哪出?其實這句話,他一直都沒明白,估計和「我要滅你全家」是差不多的意思,人固有一死,死前固有狠話。
金明微這種半隻腳都進地獄的,就算萬一的萬一抽出來了,也只是普通百姓,沒必要往心裡去了。
路行善只能這麼安慰自己了,他沒好氣的擰眉:「你會不會聊天?這樣聊天我是不會高興的呀!換個話題!」
「好啊,那我們聊聊我錯過的細節。」金明微話鋒一轉,換上聊天的表情,「是嚴神手家裡的地道。」
路行善眼眸一深,轉而氳開笑意,就好像一個夫子在看學生,金明微沒有理會他古怪的注視,娓娓道來。
「地道里有很多痕迹,如今想來,類似刀槍刮出的,證明經常有人攜帶兵器通過,但嚴神手又不習武。舉個例子,鄭翠那柄金頂狼牙棒,要想在地道里行走,狼牙棒那麼長,那地道又那麼狹窄,則狼牙棒無可避免的,會在土牆上留下某種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