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戰略夥伴?S級的合作協議!

第53章 戰略夥伴?S級的合作協議!

總體而言,愛希的新遊戲並沒有引起太大的波瀾,但也已經有不少對該題材感興趣的玩家,表示很期待新遊戲。

大部分的潛在玩家,對《搶灘登陸1453》的質量和趣味性都很看好。

這很符合林達的規劃。

畢竟這些策略玩家,這些精神羅馬人正是早期遊戲銷售的主力軍。

他們的期待和看好,是符合林達的銷售策略的。

同時,愛希新遊戲《搶灘登陸1453》的消息,也傳達到了櫻花工作室那邊。

櫻花工作室最近很忙。

他們在看到《暴力鬼火摩托》的成功之後,認定此類遊戲很有潛力,只是被愛希開發浪費了,沒有發揮全部的潛力。

櫻花工作室決定全力模仿暴力摩托,為了搶佔市場,甚至直接花錢購買了一款賽車遊戲。

在這款完成度很高的賽車遊戲基礎上,連續加班進行大規模魔改。

在最短的時間之內,櫻花工作室就完成了新遊戲《暴力的士》的開發製作。

現在《暴力的士》上市在即,不料愛希居然如此高產,也宣布他們的新遊戲快要上市了。

雖然兩款新遊戲並不是同一類型,並不存在撞車一說。

但櫻花的老大姜狐很清楚《暴力的士》對《暴力鬼火摩托》的全面模仿!

固然在法律層面上,《暴力的士》的模仿並不會有責任。

但關鍵是口碑和市場評價!

櫻花工作室是驕傲的新銳工作室,是明日之星。

絕對不能被市場取笑說是在抄襲區區愛希的遊戲!

而且姜狐還想起了之前《暴力鬼火摩托》爆殺自家的《火爆摩托賽》!

那是姜狐進入遊戲界以來,所遭受到的最大失利。

懷著舊仇恨,姜狐請了一波水軍,在愛希新遊戲的專區論壇里進行了一波無腦黑。

由於目前《搶灘登陸1453》的具體遊戲內容還沒釋放出,想要黑都找不到素材。

所以姜狐請的低級水軍,也只能停留在無腦人身攻擊階段,十分的蒼白。

這種不專業的低級水軍,一眼就能被人看穿,自然效果也幾乎沒有。

甚至連林達都沒有看到,便被輕易的踩下去了。

水軍沒有對林達造成影響。

不過當遊戲開發進度到達85%左右的時候,林達被一位重量級人物聯繫了。

一位又高又壯的胡總裁,他親自聯繫了林達。

胡總正是國內前三的遊戲公司——天下遊戲公司的CEO。

他主動上門聯繫林達,號稱是想和林達進行合作共贏。

但其實就是打算收編林達,收編愛希。

天下遊戲公司等大公司的主要結構,很類似於分封制。

總公司擁有一個強力的開發團隊,並且享有最優質的推廣資源,主要開發公司最看重的遊戲。

除此之外,天下公司還下屬有許多工作室。

有的工作室沒什麼獨立性,其實就是公司內部的一個隊伍。

也有的工作室是半附庸的狀態——就比如櫻花工作室。

現在天下又盯上了愛希。

胡總對林達說道:「我們天下遊戲公司,和多名優質的獨立遊戲設計師建立了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其中包括完全進入公司編製的,也包括依然獨立運營的。」

「公司會提供資金、技術指導、推廣渠道等多方面的資源,同時也不會對獨立工作室的開發進行干涉。」

「在這種合作共贏的模式之下,天下已經成功運營和打造了多家爆款工作室。」

「我對愛希工作室的實力很認可,也注意到了愛希的新遊戲目前在網路上的熱度並不是很高。」

「在此呢,我有一個提議。」

「愛希和我們天下也簽訂協議,達成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出於對林設計師才華的欣賞,我們天下可以和愛希簽訂S級合作協議。」

「S級協議是什麼概念?」

「那就是我可以保證,愛希的下一款遊戲《搶灘登陸1453》銷量可以……」

「突破100萬套。」

「我說的。」

胡總露出一個真正霸道總裁的自信笑容,「天下公司的推廣實力,就是能達到無視遊戲本身水平,起步100萬銷量的程度。」

「當然,我也能看出《搶灘登陸1453》的水準,100萬套都不是終點。」

「只要這遊戲能達到《暴力鬼火摩托》的趣味性,我甚至有把握把遊戲推廣到200萬套,以及更多。」

不得不說,胡總提出的協議真的很誘人。

S級的合作工作室!

這可是許多天下遊戲下屬工作室拚命爭取,都爭取不到的待遇!

即使是近來新銳的櫻花工作室,也就是個B級工作室,正在爭取天下遊戲A級的合作協議。

林達看了看S級合作協議,發現確實很優厚。

不僅可以享受如同公司內部工作室一樣的資源,分成比例也達到了60%,且享有冠名權等等。

合同協議也沒有捆的太死,假如以後合作不愉快了也可以很快結束合作,而不會被公司雪藏。

林達感覺,S級的協議是真正的合作協議。

和之前網路上那些流傳的,大公司下屬附庸工作室類型失去獨立自主權的協議,完全是兩碼事。

當然,每個工作室在談判合作的過程中,都會有各自的差異,但大體級別是差不多的。

愛希如果簽約,那好處簡直多多!

畢竟合作之後,推廣強大無數倍,銷量絕對暴漲。

資源更多,可以投入更多資金開發新遊戲。

雖然遊戲版權歸公司,但冠名權等日常使用的權力依然保留。

不會像有的藝人和公司鬧翻之後,不僅無法提起自己的老作品,甚至連藝名都歸公司所有,直接雪藏人間消失。

無論是想賺更多的錢。

還是想要更加出名。

亦或說製作精品遊戲實現藝術理想。

從各個方面看,選擇和大公司合作無疑都是更加明智的選擇。

特別是當能拿到S級協議的時候,那更是沒有理由拒絕。

如果林達是一般的設計師,說不定真就同意了!

畢竟能賺錢,能出名,也能拿到更好的資源做更好的遊戲,實現一個遊戲人的理想。

這樣的好事,真的是怎麼看都沒有理由拒絕。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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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間遊戲設計師從卡爆手機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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