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全程,都沒有我什麼事。
我能感覺到,陳茉似乎也不怎麼喜歡我。
她只是忍受不了孤獨,她習慣了有人陪伴,她也很在乎陳綠。
在乎到,發現陳綠那麼介意我,她會為此洋洋得意。
直到我在陳茉家中發現那張寫着「MYLOVER」的照片,我才意識到事情的複雜。
陳茉居然也喜歡那個男生嗎?!
我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搭錯,才會把拍到的照片發給陳茉。
「他們開始約會了哦。」
她回復了一個:「哦。」
看起來滿不在乎,但,還是出手了。
當我意外聽見謝擷芳質問陳綠,為什麼給他發「那種」照片,中文再差,我也一下就明白了。
陳茉能猜中陳綠的賬號密碼並不讓我意外,這件事,也只有陳茉才做的了。
別人,不行。
但我看得出,她還是有所顧忌,不然也不會只是把照片發給謝擷芳而已。
好吧,既然她當不了壞人,那麼,我來。
註冊幾個小號很簡單,何況我有照片,故事的主角是風雲人物,成為熱帖造成輿論根本不是什麼難題。
我可怕嗎?
可能有點吧。
我為什麼要那麼做?她們難道不是我的朋友嗎?
朋友?也許是吧。
可我是自由的,我有變壞的權利。
朋友,我曾經也有。
但那又怎麼樣?
我不在乎。
當我們不清楚「朋友」兩個字的份量時,我們把「玩得好」定義為朋友。
我的「朋友」,是個長著金色捲髮的姑娘,我叫她小P,小公主的縮寫。
你想,她可是個金色捲髮的白人姑娘,多公主范兒呀?
小P比陳茉還要漂亮。
我在紐約住了三年,小P當了我朋友三年。
當然,最後事實證明她並不是我的朋友,只是我一廂情願地那麼認為罷了。
我有沒有說過,我媽媽是個服裝雜誌編輯?
她和我爸爸的婚姻里充滿了見面爭吵,為了讓家安靜,爸爸不得不隔三差五背着相機出門工作。
我很奇怪他們為什麼還沒離婚,在我心裏,他們早就該離婚一萬次了。
我想,可能是因為媽媽太要強了吧。
一段失敗的婚姻,無異於將她釘在恥辱柱上。
她建議我參加她雜誌社主辦的服裝設計比賽時,我還挺驚訝的。
她難道會給我開後門?還是比賽獎金實在太過豐厚?
都不是。
她說:「Doirs,你是大女孩了,出名要趁早。懂么?」
我懂,我謝謝她給我這個機會。
於是,我和小P一起報了名。
我們一起過了初賽,進了複賽。
決賽的題目很難,因為我們要給「名女人」設計衣服,可我們都還只是「女孩」而已,「女人」平時穿什麼都不清楚,更何況是「名女人」。
好在還有一段時間可以準備。
期間,我認識了JaneBirkin、伊麗莎白·泰勒、MillicentRogers、BabePaley,最終,我在一張中國面孔上找到了靈感。
15歲的我,設計了一條旗袍。
它超乎尋常的性感和風韻,和我之前喜歡的那些日本設計師的作品風格迥然不同。
如果不是小P偷走手稿簽上自己的名字,然後塞入投稿信箱的話,我覺得,我能得第一名。
都怪我當時太累了,連小P進來都不知道。
一覺睡醒發現手稿不見了,我還以為是做了一場夢,連忙畫了第二張。
結果,終審作品展示時,出現了兩張幾乎一模一樣的設計稿。
小P在震驚中掩面而泣。
我想,你們永遠想像不出,一個公主一樣美的金髮姑娘哭泣的樣子。
小P的藍眼睛,會讓人想把全世界送給她。
「哦不,這不是真的。」
小P看着我搖頭。
所以,所有人都認為我抄襲了她的作品。
連我自己差點也那麼認為。
媽媽在事後問我真相,但我什麼也沒說。
更準確點,是我什麼也說不出來。
心寒、背叛、恥辱,包裹着我。
要是媽媽知道我被我最好的朋友背叛,一定會覺得我蠢透了。
我害怕從她嘴裏聽到任何以「Itoldyou」為起始的話。
因為她確實曾說過:小P偷走了我的口紅你知道嗎?你要小心她,要知道她的媽媽是個酒鬼,她得不到好東西,就會從你這裏拿。她羨慕你有個神志清醒的媽媽,有個在工作的爸爸,她是個聰明的孩子,但不公平的遭遇,會使她失去正義。
虧我當初還對媽媽的說辭不屑一顧,我以為她只是在心疼她被偷走的口紅罷了。
可是,Mom』salwaysright。
我很泄氣。
我不想去上學,看同學們圍着小P,恭喜她在設計大賽上得獎。
我更不想給小P機會,讓她對我說「沒關係」。
相信我,她絕不會說對不起。
相反,她一定會在大庭廣眾之下對我說「沒關係」,藉此彰顯她的寬容和魅力。
有一天,我給爸爸打電話:「我能去你的母校看看嗎?」
爸爸想了想,允許了我的逃避。
我不知道任曉棠是如何查到抄襲事件的,她總有她的辦法就是了。
我討厭的是,陳茉居然會相信我抄襲。
我被釘在了恥辱柱上。
又一次。
可是,她有什麼理由質疑我的人格?
她又比我高尚到哪裏去?
看到陳綠考得比她好,她不也氣得要死嗎?
看到任曉棠和陳綠走得近,她不也偷偷將那份手抄報藏匿銷毀了嗎?
她能拿捏我,不過是因為她握有我的秘密。
「你覺得這樣很有趣是嗎?」
「什麼?」
我沒轉過腦筋。
「打着幫我偵察敵情的幌子,肆無忌憚地觀察連勛。你覺得很有趣嗎?」
「我不懂你在說什麼。」
我知道,老天爺終有一天,會懲罰我做過的所有愚蠢的、極端的、瘋狂的、惡毒的、絕情的錯事。
別問為什麼,我就是知道。
我坦然受死。
「拜託,喜歡就去告訴他,請別打着我的旗號。討厭陳綠就去討厭陳綠,也別打着我的旗號。」
真話永遠刺耳,即便是陳茉那麼好聽的聲音,也依舊刺耳。
躁動,血氣,生出銳刺,扎破了這平和幻象,爆炸聲在我耳邊振聾發聵。
「我不懂你在說什麼。」
請允許我在死亡前略作掙扎。
然而陳茉只是平靜地說:「你知道我在說什麼。」
「為什麼。」
我整理了一下頭緒。
「為什麼你會覺得我打着你的旗號?如果不喜歡,打從一開始就能阻止我,為什麼事成了,你才回頭跟我算賬,這算什麼?利用完了就一腳踢開嗎?」
我感到齒冷。
「還是,陳綠那個替你忙前忙后的馬前卒,終於讓你覺得她可憐了?犯不着吧,陳茉。」
陳茉吃驚地看着我。
我幾乎冷笑:「還有,偷陳綠的賬號給謝擷芳發照片這種事,實在有夠蠢的。」
我對學校失去了興趣。
又一次。
大概是握有彼此的把柄,我和陳茉並沒有變得疏遠。
我們相安無事地坐在教室,學習沉默,和平。
這平靜的四方斗室里,沒有救贖、沒有苦難、更沒有生死追問,只有嫉妒的根苗生出了胚芽,它自由生長,或勃發,或枯亡。
我早就見怪不怪。
我從不主動去尋找離開我世界的人,同樣也拒絕離開的人再回來。
上洗手間意外聽到「陳茉打過胎是真的嗎」,我心裏覺得好笑,卻又忽然蹦出一個壞主意。
我大聲推開門,兩個女生為此嚇了一跳。
我洗了手,回頭瞪她們:「不準亂說!」
對外人來說,我和陳茉是朋友,我的任何錶態,都能輕易證實眾人好奇的部分。
有時候,我不得不承認中文的精妙。
「不準亂說」,有時代表着雖然我不高興聽,但沒否認傳聞是假的。
流言就像彈簧,你壓得越緊,反彈地越是厲害。
那兩個女生沒有讓我失望。
不過,也確實有點過了。
而且,完全沒想到,我搞錯了。
全部都搞錯了。
我千算萬算,就是沒有算到,男生會有個長得如此相似的哥哥。
所以,陳茉喜歡的人,是哥哥連謹。
而弟弟連勛,則喜歡陳綠。
全程,都沒有我什麼事。
是我。
硬參合進去的。
後來。
陳綠被人扎了一刀。
我看開了很多,畢竟在死亡面前,任何事都是小事。
我努力去接受事實,接受我喜歡的男孩子喜歡著別人的事實。
因此陳綠邀請我去她的新家做客時,我沒有拒絕。
「這是你家?」
我提着蛋糕站在堆著搬家紙箱的門廊上。
陳綠微笑着點頭。
我大拇指朝後,「那為什麼他會穿着睡衣,從對面那戶人家走出來?」
陳綠朝我的手指看過去,玫瑰花牆外,睡眼惺忪的男生打了個哈欠。
陳綠笑出聲,對我解釋:「因為那是他家啊。」
她接過我手裏的蛋糕,讓吃驚的我進門,順便提醒我:「還有,你來的也太早了,會多干很多活哦。」
「那得問你了。大夏天搬家,你究竟怎麼想的?」
她吐吐舌頭,輕輕把門帶上,沒有落鎖。
陳綠的臉色並不是很好,所以笑起來的時候,看着有點沒脾氣。
事發當時我就在場,我親眼看見失血過多的她被連勛送去醫院,之後在醫院足足躺了一個月。
我想,換成是我,我也會變得沒脾氣的。
我想,換成是我,我也會變得沒脾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