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版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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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本書校稿,要說的話已不多了。

為什麼要寫巴金的做人?我在《要有信仰》中有一段話:

早在60年代初期,原《中國青年》雜誌總編輯邢方群同志(他是巴金的三哥李堯林的學生),曾建議我運用自己的有利條件,做一些有關巴金的研究工作。當時正處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時期,儘管我喜歡文學又喜歡寫作,但早已吃過苦頭,不願再去「觸雷」。「文革」期間張春橋、姚文元一夥,全部否定巴老的著作,引起了我的不平。粉碎「四人幫」以後,我產生了要為巴老的書說「公道話」的願望。可是我忙於工作還沒有提筆,已有許多人出來寫文章了。徐開壘和李存光等經過多年積累和研究,也先後出版了巴老的傳記和評傳。巴老既看重作文,更看重做人。與巴老多年接觸,在這方面我有許多感受。我並沒有一套寫作計劃,也沒有專門採訪過巴老,但總不斷有感情要傾訴。這樣,我着重在巴老做人和教我做人上,寫了一些散文。我願意有更多的人了解巴老的為人,從中汲取有益於自己的東西。

至於寫作的過程,在我的散文集《昔日》的《後記》裏有過這樣的敘述:

寫作一般總是從自己熟悉之人和事入手。巴金是我的四爸,更重要的是我贊同他的許多主張。我第一篇寫巴老的是《永遠不能忘記的四句話》。鑒於巴老不喜歡他的親人寫他,因此我用李國枚為筆名。這篇文章發表后,有一些報刊轉載。一家《選刊》要我寫作者簡介,我只得婉拒了。可是在成都市少年兒童中開展向「巴金爺爺學習」的活動中,一家報紙未與我商量刊載了該文,並把筆名李國枚換成本名李致,在李致前還加上了我的職務。我頗有被「曝光」之感。既如此,就豁出去了,反正我寫的是事實,文責自負。以後乾脆用李致之名寫有關巴老的文章。幸好巴老知道這個過程,沒有就此責備我。

由於發表時獨立成篇,時間跨度達二十三年,某些地方難免重複,請讀者諒解。體例和某些稱謂不完全統一,為當時行文所需;為保持原貌,此次結集也未加修改。唯一可告慰的是:我忠於事實,絕不加以創造。如有誤記,將儘快改正。這是我寫這類文章必須遵守的原則。

多年來,由於大家尊重巴老,我的文章被一些報刊轉載或被選入書,這是好事。但被選用時,有的不事先通知,以致未能刊用我的修改稿,由於各種原因造成的個別失誤(如把時間弄錯)得不到改正。有的雖先通知,我掛號寄去修改稿,但刊出的仍是沒改動的原稿。最使我尷尬的是,把我的幾篇文章揉成一篇長文,另取題目,使讀者誤以為是我的新作,看后失望。為了對讀者負責,我期望自己的權益能受到保護。

寫巴老必須學巴老,不能只言不行。我隨時以此提醒自己。

巴老今年進入百歲,謹以此書獻給巴老。儘管巴老卧病在床,我深感自己的心和巴老的心將永在一起。

200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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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致文存:我與巴金(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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