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秘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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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秘魯

以前在學校里讀書,當然讀過地理。讀到南美洲的時候,給那些國家攪得頭昏腦漲,一放下書本就什麼也不記得了。據說清朝有一個官,對世界各國是個國盲,有人告訴他世界上有個國家叫西班牙,又有一個國家叫葡萄牙,他聽了,說:西班也是牙,葡萄也是牙,哪來那麼多的牙。我讀南美地理的時候,和這位大官大抵一個模樣:烏拉也是圭,巴拉也是圭,讀來讀去,真是哪來那麼多的圭。

近年讀拉美小說,倒也翻開地圖看看。讀到巴爾加斯·略薩的小說,才特別翻看有關秘魯的地理書,希望這樣,可以多了解一下讀過的小說。

秘魯是怎樣的一個國家呢?這是一個位於熱帶的國家,整個國家可以分為三大地區,近太平洋沿岸是平原,主要的城市是首都利馬,在利馬,米拉弗洛斯是高等住宅區,滿是兩層樓的洋房,屋子面前有花園,街道上兩旁栽植樹木,《胡利亞》[《胡利婭姨媽與作家》]里的馬里奧就住在這個地方。秘魯的第二個地區是安第斯山上的山區,居住的多數是秘魯土著,山路狹窄,許多房子都建在印加遺跡的房基上。至於另外的一個地區就是沿海平原與高山區之間的斜坡區,這些地方有由積雪的融解下來的流水,匯成豐盈的亞馬遜河,沿河的森林村落,也住着許多土著。據地理學家的研究推論,認為亞洲與美洲以前是相連的陸地,由於地殼變動,兩大洲才互相分離。以前,人們可以由相連的陸地從亞洲抵達美洲。所以,秘魯最初的祖先,可能就是由亞洲東北移徒,從阿拉斯加沿着太平洋抵達中南美的蒙古族。直到今日,如果我們看看秘魯的土著,就發現他們和蒙古人的輪廓、體型非常相似,而他們的生活、飲食習慣,也和亞洲人有點類同。今日的秘魯,仍有約六百萬印第安人,大半拒絕過文明人的生活。他們都是中等身材,大手掌,細手腕,小腿強勁,足板寬平,由於住在空氣稀薄的高地,胸腔厚闊。許多土人住在海拔一萬六千尺以上的高山地區,若無其事。攀登阿爾卑斯山的運動家甚驚異他們的體質,有人則認為這是因為他們咀嚼可可的緣故。

海洋公園有駝羊。我到海洋公園去的時候,總是去看看駝羊,這種又高又大,像駱駝的羊,秘魯是它的故鄉。當然,駝羊比一般的羊高,卻比駱駝小,它的頭像駱駝,身體像山羊。一隻駱駝大約重二千二百磅,駝羊最重的,四百磅而已。駝羊有大眼睛,裂鼻子,兔子唇,山羊蹄,上顎沒有牙齒,背上沒有駝峰。

我沒有見過駝羊奔跑,據說,它可以跑得像鹿一般快。我只看見過駝羊走路,緩緩地步行,真是挺悠閑的。駝羊是秘魯山區的重要交通工具,印加王國的時候,秘魯只有羊沒有山羊,沒有豬,沒有鹿,也沒有馬。馬是西班牙人帶到秘魯的,也許是人們呆看着馬這麼奇怪的動物時,就被西班牙人把國王捉住了。

秘魯出產羊毛。冬天的時候,我想打毛線衣,就到店裏去找阿柏加毛,而且常常找秘魯的毛線,有時找到,有時找不到。阿柏加毛比駱駝毛柔軟,帶一點黏性的感覺,因為是真的羊毛,比流行的人造纖維混雜毛線暖。當然,人造纖維混雜毛線的唯一優點是免漿熨,而且可以機洗。阿柏加是秘魯的珍貴羊,最珍貴的羊當然是維可那,以前這些羊的羊毛做的衣服都是印加帝王穿的。駝羊的毛,算是第三等,做毛氈最好。古時候,人們用駝羊毛搓繩做繩索橋,可見駝羊毛雖然粗糙些,卻最堅固實用,而且,也不易獲得蛀蟲的青睞。

我在倫敦動物園也見過駝羊,倫敦動物園是不錯的,每天下午,就讓動物們出來為動物園服務一陣,不讓它們光吃東西不做事。這時候,駝羊也出來了,它要拉車,拉了一輛車子,跑一個小圈,車子上坐兩個小孩子。駝羊根本是長跑健將,讓他運動運動,再適合也沒有了。

不知道海洋公園為什麼老把駝羊困起來,既然海豚、鸚鵡都會表演,駝羊也應該一展所長。做一輛好看的車讓它拖着小朋友走一個圈不好么。如果能辟一條山道,乘坐駝羊到海濤館那邊去,我就寧願不坐吊車了。當然,駝羊疲倦了就得讓它休息,否則,它會朝背上坐着的人臉上吐唾沫。

秘魯的高山地區是非常寒冷的,幸而秘魯位於赤道附近,所以,山區可以居住生活,相反來說,秘魯的沿岸海邊則非常炎熱,但幸而秘魯的海岸外剛好又有一道堪保特冷流[1]北上,這樣,太平洋沿岸又可以居住了。大自然就是這樣的奇異。

堪保特冷流帶了很多魚群到秘魯的海邊,這些魚正是海鳥的食糧。吃了許多魚的海鳥大概覺得也要報答一下秘魯的海岸,所以,它們遺下許多肥沃的鳥糞,這些鳥糞是秘魯重要的出口肥料,價格昂貴,每年出口的數量非常驚人。我在一枚秘魯郵票上見過這種海鳥的模樣,背部黑色,腹部淺色,有鴨子般的扁平大嘴,頸瘦長,鵝尾巴,體型肥胖,不像善飛的鳥,魚吃多了,可能也飛不起來了。海鳥的眼睛有點像鷹,很敏靈似的,不然的話,這些海鳥倒像非洲毛里裘斯的渡渡鳥了。

秘魯是個沿海的國家,漁民甚多,以前,漁民捕魚之餘,忙於曬網,現在可不同了,科技進步,漁民都用尼龍漁網捕魚,修網曬網的時間減少,捕魚的時間就增加了。漁民和海鳥,常常展開一場爭魚戰,由於漁民的捕魚量大增,海鳥的口糧就少了。海鳥的肚子沒有吃的,肥田料的供應也相對減弱,這一來,秘魯的漁產出口率增加了,肥料的出口反而減少了。人們只好把捕來的魚做肥料,魚肥比起鳥糞,一來沒有那麼肥沃,二來也沒有那麼珍貴,價格不高。所以,海里的魚到底是給漁民捕獲好呢,還是給海鳥吃了好呢,倒是一個課題。

或者,一切還得由大自然來定奪。一九七二年,秘魯沿海出現了一股神秘暖流,代替了堪保特冷流。暖流出現,魚群都不見了,人們等呀等,一九七三年到了,魚群仍沒有回來,不論是漁民,還是海島,都失望了。秘魯沿岸的魚現在怎樣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梭貝羅[索爾·貝婁]寫過一個小說,叫《堪保特的禮物》[《洪堡的禮物》]。科技發達,製造了尼龍漁網,如果沒有魚,漁網又有什麼用?秘魯的漁民和海鳥,仍在不停地等待堪保特的禮物嗎?

那天在電視上看到一個有關「箭槍」的片斷,相信就是秘魯土著著名的狩獵武器了。我稱它為箭槍,是因為那是一種射擊的武器,可用的不是弓,而是像步槍一般長的「樹榦」。樹榦細長,中空,像竹,但不是竹,夠兩米半長。我看的電視片段是三名土人比賽,約一百步外掛着一個箭靶,土人就對着目標,舉起槍瞄準,然後手持一支約三分一米長的木簽,一端上塗抹了一大團黃色的藥物。只見土人把竹用手指搓轉一陣,就放進樹榦去,這是毒箭。射箭的方法只用口對着樹榦粗端吹,每個土人都把毒箭吹到箭靶上。據說,如今亞馬遜河上的狩獵,子彈槍和箭槍還不分勝負哩。亞馬遜河流域,是秘魯佔地最廣的地區,人口雖佔全國百分之十三,土地卻佔百分之六十一。居民多數為印第安人,唯一的大城是依基多。巴爾加斯·略薩的《潘托哈上尉與特種任務》[《潘達雷昂上尉與勞軍女郎》]就寫秘魯軍士在依基多侵犯婦女,軍部異想天開,命令潘托哈到該地去組織一隊勞軍女郎。

亞馬遜河位於依基多上游的水道,秘魯人稱為馬拉尼安,只有自依基多下游開始,河道才叫亞馬遜。亞馬遜河的名字是西班牙人起的。當年,華薩洛率領一支探險隊到南美洲,征服了秘魯,然後北上,陸地上不好走,而且受到居民的抵抗,不得不由河道行走。船隻起初在雜草的兩岸間行駛,後來河面漸寬,而且看見村落。到了靠近一個村落時,岸上的印第安人紛紛揮舞長矛、長箭來襲擊,其中,當然少不了厲害的「箭槍」。

印第安人非常勇猛,而且他們拖着髮辮,西班牙人因此以為他們是女人,所以說:神聖的上帝啊,難道命運把我們帶到了古代希臘神話傳說里的亞馬遜國了嗎?

亞馬遜國,古代希臘神話中的一個國家,位於小亞細亞,即今土耳其西部。傳說這個國家的人都是驍勇善戰的女人。西班牙後來把他們經過的河叫做亞馬遜河。亞馬遜,即是女強人的意思。亞馬遜河的確是一條強壯的大河。

一九八三年三月,巴西人在亞馬遜地區發現金塊,於是引起一陣尋金熱潮。亞馬遜河流域自古以來就有金礦,印加王國時黃金之多,使西班牙人垂涎不已。南美最初的尋金熱,是哥倫布引起的,一五三二年西班牙人畢薩洛再到印加王國時,只帶一百零二個士兵和六十二名隨從,騎着馬,拖了兩門小炮。印加王一時大意,以為西班牙的槍只能射兩發子彈,而且白人人數少,又相信來者友善,哪知畢薩洛狡猾,發了一炮,就把印加王捉住,而且不守信義,雖然人民用大量的黃金去贖國王,畢薩洛仍把國王處死。從此,秘魯落入西班牙侵略者之手,而國內黃金也源源不絕向外流。

秘魯足足有二百年受到西班牙人的統治,經歷四十一名總督。直到一七八〇年,印第安人受到苛虐,爆發一場革命,由一名印加帝王後裔領導,可惜革命失敗,無數印第安人遭屠殺。南美於一八二八年亦有一次革命,但秘魯沒有參與,因為當時利馬有二萬三千西班牙軍人駐守,利馬是當時南美洲的首都。直到一八二一年,荷西聖馬田[何塞·德·聖馬丁]與西蒙布利華[西蒙·玻利瓦爾]推翻西班牙政權,聖馬田並且北上翼護秘魯,將西班牙人趕走。聖馬田是個不重權勢,不求己利的愛國者,功成身退,秘魯獨立。但這也並非表示政權穩固,因為南美各國之間政事紛紜,敵友數易,變亂頻繁。一九六八年政變后,軍人得勢,由胡安·維拉斯可·阿代拉多[胡安·貝拉斯科·阿爾瓦拉多]當總統,聲稱「既不行共產主義也不行資本主義」。政治方針為促進工業,減削土地主的權力,同時堅持秘魯擁有二十裏海岸主權,禁止美國在領海內捕魚。

一九八〇年,軍人政府將政權交還國會。七月二十八日是秘魯國慶,國內家家屋頂都會飄起兩旁紅中間白,國徽在中間的國旗。秘魯是中南美除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外的第四大國,但人民生活水平不高,全國人口約一千七百萬,主要經濟來源是棉花、可可、甘蔗、煙草、羊毛、魚、木材、赤銅、鉛和鋅的出口。今日的秘魯還產黃金嗎?秘魯出產一種著名的鮮黃色水仙花,也許,那就是印加黃金的化身了。

水仙花應該盛長在湖區吧。英國的湖區,水仙花很著名,華茲華斯就寫過詩描寫它們。秘魯的水仙花,長在並不著名的地方,至於舉世著名的的的格格湖[的的喀喀湖],湖畔也沒有水仙花。

的的格格位於秘魯與玻利維亞之間,是世界上最高的大湖,海拔一萬二千五百多尺,湖水很冷,可能是因為太冷,就不長水仙花了。不過,湖上住了大約二百名的烏魯人,他們用查蒲葦草捆紮在一起,搭成一個浮島,生活在上面。如果葦草濕透不能再浮,他們就用新的葦草增補替換,這樣子,烏魯人在湖上生活了也不知多少年。以前,印加帝王也由得他們過自己喜歡過的生活,烏魯人都是漁民,的的格格湖雖然不是水仙花,卻有許多鱒魚,烏魯人乘着他們的香蒲葦草船,捕鱒魚過活。

印加帝國崇拜太陽神,印加人都相信最初的印加人是太陽神創造的,太陽神不但創造男人,也創造女人,女人是男人的妹妹,也就是他的妻子。所以,印加王后都是國王的親姊妹。據說,太陽神是在太陽島上創造人世的,而太陽島,就在的的格格湖上。太陽神創造了第一個男人,命他去找尋一塊肥沃的土地建立自己的聖城,把金杖插在地上。太陽之子於是從的的格格湖出發,經歷英雄們必經的困難,終於抵達庫斯科,如今庫斯科是印加的聖城。印加,就是「太陽的子孫」。的的格格湖畔沒有長水仙花,不過,這湖邊有世界上最奇異的巨大石像,這些石像和復活島的石像一模一樣,都是頭頂一塊大平石的胸像,像獅身人面的巨雕。獅身人面是埃及人雕制的,那麼,頂石巨像又是什麼人的創作呢?而且石像很多,都面對一個方向觀看。有人說,那是天外旅客留下來的,秘魯高山上還有他們交通工具留下的痕迹呢。印加人沒有文字,所以沒有文字的記錄,烏魯人也沒有文字記錄,因此,沒有人能告訴我們的的格格湖畔石像的故事,雖然,人們說,烏魯人的歷史比太陽還悠久。

利馬是秘魯的首都,也是太平洋沿岸地區的主要城市;依基多[伊基多斯]是亞馬遜河區的唯一大城,而庫斯科,就是秘魯高原山區的重鎮,也是印加的聖城。庫斯科位於庫斯科山谷,海拔一萬一千尺,兩旁山巒環繞,城中有兩條河流過。印加王國時,印加人建築了石引水道,如今,引水道都成了下水道。以前,庫斯科的建築物都鋪上金箔,西班牙統治后,金箔都被撕下運走了。印加古建築也只剩下堅固的地基,人們就在地基上建房子。所以,在庫斯科,房屋都是很奇怪的,黑墨墨的印加矮石牆上,聳立着雪雪白的西班牙建築,露台的圍棚和房子的門窗都雕上細緻的花紋。不過,叫印第安人感到親切懷想的,還是那些堅固手砌的石牆,每一塊石頭都不相同,而且為了彼此鑲嵌的緣故,都裁出不同的割切角度。

庫斯科位於高山地區,以前,人們只用駝羊作運輸工具,如今高山間已築有鐵路,可通火車。秘魯的火車,最高可達一萬六千尺上的拉式馬城,是世界上最高的鐵路線。這些火車,和台灣阿里山的火車相似,也是屬於之字式的,不是繞着山團團轉上去,而是梯田式一層一層上升。這一段是車頭走,下一段就由車尾前進,尤其是由庫斯科上馬曹匹曹[馬丘比丘]的一段路程。像阿里山的小紅火車那樣,秘魯山區火車也要穿逾山洞和架橋,如果計算一下,大概要經過六十五條隧道,六十七道橋樑,十五次頭尾易轉行車。

住在庫斯科的居民,以印第安人居多,基奇亞人,講基奇亞語,擅織毛毯和制陶器,節日慶典時,人們擊駝羊皮製的鼓,吹葦笛,跳面具舞,頭上插滿羽毛。

秘魯,或南美作家,多數都是「西班牙作家」,因為他們都用西班牙文寫作,但其中一位荷西·馬利亞·阿格達斯[何塞·馬里亞·阿格達斯]則出版過用基奇亞語寫的詩集,他是罕有的印第安語作家之一。可惜,早幾年,他受到西班牙文、印第安語、社會責任、為藝術而創作等等的問題困擾,在利馬聖馬可大學工作室中吞槍自盡。關於這位作家的身世和作品,遲些也可以說說。

由庫斯科,有火車可以上馬曹匹曹,這是現代的交通,幸而十五世紀時沒有,不然,印加王國就會失去他們避難的世外桃源了。畢薩洛率領西班牙人霸佔了秘魯后,殺了印加國王,但一部分印加人卻逃到了一座人跡罕絕的高山上,安安定定地居住了相信八十年之久,連西班牙人也不知道。一九一一年,美國耶魯大學一名教授到秘魯考察,才發現這湮沒了四百年的古城,雖然古城已成為廢墟了,但留下來的地基和屋脊,叫人仍能辨認追思印加人的生活面貌。隱蔽的古城,就是如今著名的馬曹匹曹。

印加王國的人民都是馴良的人民,土地都是國王的,他們種田,得到的糧食也都屬於部落,沒有私人財產,男子十四歲被塗上駝羊血,就成為戰士,二十歲一定要結婚,沒有男子可以做王老五。人們除了種田,還建築神殿和城堡,搭索橋,開闢道路。小孩子的工作常常是到田裏去趕飛鳥。

印加人住的房子是實土泥地,鋪上羊毛,屋內沒有傢具,族長可以坐一張矮凳,其他的人坐在地上。他們的糧食多半是馬鈴薯粉制的乾糧,女人則制粟酒。印加國王穿最好的羊毛衣服,穿一次換一次,平民的粗毛衣則一件穿一生。印加人不懂冶鐵,但他們製造了一種銅的金屬工具,可以鑿石;印加人也沒有文字,靠結繩記事,消息的傳遞靠飛毛腿接力奔走,每天可走二百五十里,速度驚人。據說,印加王每天有新鮮的鹹水魚吃,而庫斯科離開海岸足足有一百三十里。這些信差,真是長跑健將。

智利詩人聶魯達的詩集《馬曹匹曹高峰》[《馬丘比丘之巔》],是十二首詩,抒發自己對馬曹匹曹的感想,追憶拉丁美洲人們的過往,探索自己的內心世界,馬曹匹曹是古文明的象徵。馬博良詩集《美洲三十弦》裏也寫過《夜宿庫斯科》,說他在小客棧午夜夢回,彷彿聽到印加遺民吹簫,庫斯科是「地球階梯的入口,神秘森林的眉睫」,從那裏,他可以上「在虛無縹緲間,一個遺忘了的塵世」。

[1]即洪堡徳寒流,或洪堡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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