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與閱讀皆是靈性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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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

寫作者若是對自己真實,寫作的時候又能對文字的本身保持樸實和真誠,那麼寫出來的東西,無疑可以代表作者「當下的境」。

這些「境」既由歲月而來,是寫作者自身閱歷、經歷、經驗、見識的累積。

這些「境」也由作者的當下而來,是作者對此情、此景、此刻最真實的認知,是靈性對過去、現在、未來一併的領悟和穿越。

寫作天生是件靈性的事,是作者對「當下的境」最完美的自我交流和告白。

寫作本身,正是作者使用靈性的一種方式,靈性沒有任何目的,帶有靈性的寫作,同樣沒有目的。

作者在寫它們的時候,這些靈性一定是鮮活的,一經發佈,它們就已經死去,變成屍體。

靈性是作者與讀者唯一的連接點

見識、閱歷、經驗等都不是靈性。

見識是一個狀態詞,不要當一個名詞,包括有不斷豐富的「見」和不斷豐盛的「識」,「識」為感覺上升的「見」。

對「識」的領悟歸於靈性。

閱歷是一個狀態詞,不要只當是一個名詞,指不斷地閱讀自己的經歷,通過書籍和藝術,閱讀別人的經歷。

閱歷裏面不斷豐富的領悟歸於靈性。

經驗是一個名詞,指經過驗證的東西。經驗並不好用,被它驗證的只是過去,過去無法重複,經驗無法應用於已經產生變化的事物。

經驗是名詞,是死物,與靈性無關。

見識、閱歷拓展人的心靈,豐富人的想像力,經驗往往限制人們的想像力和創造力。

見識、經歷和閱歷是想像力的食物,內心貧乏者是營養不良。人會因想像力貧瘠而無法閱讀。

對作者和讀者而言,經歷、閱歷、見識、經驗不過是大腦裏面的存儲物,是靈性在整理、加工、調取、使用這些存儲物。

什麼是靈性?是當你想滔滔不絕時,能讓你陷入沉默的東西;是當你內心喧囂,能讓你平靜的東西。靈性是人對於自己生命存在的感覺,靈性不是一種思考方式,而是一種直覺。靈性是領悟力。

閱讀者

閱讀這些文字的人,即便是有所共鳴,也不可拿作者的認知,替代掉自己對於歲月和經歷的認知,也不可能去領悟作者完整的領悟,人只能領悟自身的領悟,無法把某種思想,直接拿來當自己的思想。

因此,在閱讀過程中,強求理解是自尋煩惱,強迫自己與作者抵達同一種「境」,更是種虛妄。

作者的文字一經發佈即是死物,唯有靠閱讀者自己的靈性,這些文字才重新活過來,注意,不是作者的文章又活過來,活過來的部分,是閱讀者自己已經死去的部分。

閱讀讓讀者通過自己的靈性,讓死去的部分活過來,活過來的文字已經變成讀者自己內在的文字。

不要相信文學可以給予一個人系統性的思想,文學只是碎片化的啟迪,只是協助你形成自身思想,刺激人靈性蘇醒的誘因,就像是一個橋樑,你必須親身走過去,看見的也是完全屬於自己的風景。

文學並不教育人,文學只是一種喚醒,人依靠靈性而自我成長,自我教育。

文學是藝術,藝術仍只是「術」,無法給予人以「道」,人只能從藝術之中獲得靈性,去悟自己的道。

萬物有靈,注意,靈性是共通的,正是這一點,才成就了創作和閱讀。

我有那麼多的花骨朵,你們看見了嗎?寫完這篇文章,又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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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無法逃避,但你可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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