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輪退爾

布輪退爾

布輪退爾(一八四九~一九〇六年),以提出「意志」說著名的法國戲劇理論家,早年未考入大學,當過兵,做過私人教師,擔任過編輯,發表的評論文章彙集出版后被破格聘為師範大學教授,一八九三年被選為法蘭西學院院士。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初期,布輪退爾在達爾文生物進化學說的影響下開始演講法國戲劇史,一八九四年寫成的《戲劇的規律》集中地闡述了他的以「意志」說為中心的戲劇理論。在二十世紀初布輪退爾還出版過《法國古典文學史》,更系統地闡述了生物進化論的文學史觀。這位理論家晚年成了一名虔誠的天主教徒,把宣傳「意志衝突」說和宣傳教義兼了起來。

《戲劇的規律》是布輪退爾為《法國戲劇與音樂年鑒》寫的一篇序文,本意就想把自己多年來探索的戲劇規律總結一下,因此,他在文前文後一再說明所謂「戲劇規律」這一命題的含義,以及它與以往許多戲劇法則的區別。他說,「所有這些被肯定了的法則,只能體現或者表達戲劇最膚淺的特徵。這些法則非但並不神秘,而且一點也不深奧。無論我們遵守與否,有它或者沒有它,戲劇仍然是戲劇。這些法則僅僅是一些手法,它們隨時都可以讓位於另外一些法則。這完全取決於主題、作者和大眾。」所以他把這類法則稱之為「一些必然可以變化的套子」。與法則的狹隘、頑固、僵硬不同,規律雖然也具有穩固的必然性,「但是在應用方面它卻是廣泛的、可以變通的,同時又十分單純、十分普遍,在應用上還十分廣闊,並且,它永遠準備以任何意見、經驗,或者歷史來豐富它。無論是什麼樣的貢獻,以肯定來解釋它也可以,以否定來讓它吸收也可以,而它卻並不因此就不成其為規律」。布輪退爾回想到前幾年在一個劇院作戲劇史演講,戲劇現象湧現在眼前,有擁塞不堪之感,但是由博返約,他慢慢覺得腦子中的戲劇觀念簡單了,明確了,同時也更廣闊了,這就是規律的獲得。

這個規律乃是:戲劇是一個自覺的意志的行動。

自覺的意志行動會遇到阻力,因而必須攻擊這些阻力,進行反抗、鬥爭和衝突。於是布輪退爾指出:「一般所謂的劇院,不過就是發揮人的意志,對命運、財產、環境等方面阻礙它的東西進行攻擊的地方」;「戲劇是表現那些與限制和貶低我們的自然力量或神秘力量發生衝突的人的意志的;是我們中間的某一個被放到舞台上去生活,並且在那裡進行鬥爭,以反抗命運,反抗社會法律,反抗他的某一個同類,反抗他自己——如果需要的話,反抗野心、盤算、偏見、愚蠢,反抗他周圍的人的惡意」。

這樣一來,所謂「意志」說,也就成了「衝突」說——「意志衝突」說。

布輪退爾分幾個層次來說明自己的學說:

(一)戲劇與史詩、小說的區別就在於有無自覺的意志的行動。為此他剖視了兩個作品:勒薩日的小說《吉爾·布拉斯》和博馬舍的戲劇《費加羅的婚姻》。這部戲劇正恰是以這部小說為範本的,所以對比起來焦點集中,較能說明問題。布輪退爾認為,差不多的人物,在戲劇中「他總是繼續不斷地要求他所要求的東西。他沒有停止過策劃達到這個要求的手段,並且在這些手段失敗之後,他又沒有停止過新的手段。這就是可以稱為『意志』的東西:豎立一個目標,叫每一件事都向著它,努力使每一件事都跟它一致。」到了小說中情況就大不相同了:「他沒有什麼計劃,因為他並沒有特殊的或者確定的目的。他是服從環境的,而不是支配環境。他沒有『產生行動』,而是在『接受行動』。」布輪退爾所謂的「接受行動」,是指史詩、小說只描繪一幅從身外作用到主人公身上的力量的組合圖。史詩、小說中當然也有各種行動,但不是「自覺的意志的行動」,因而不能稱之為嚴格意義上的「行動」。「自覺的意志的行動」的標誌,是要求「主人公確實是他們自己命運的締造者」。也有一些小說具備這一標誌,這說明這些小說具備了戲劇性,可以比較順利地經過改編搬到舞台上去。但這種小說不能代表小說的總體特徵,而一般的小說在布輪退爾看來是不能也不應搬到舞台上去的。

(二)戲劇類型的劃分界限,在於自覺意志所遇到的障礙的性質。如果說,以意志的有無來區分戲劇和其他藝術樣式,是表明規律在外部關係中的作用,那麼,以意志的對象來劃分戲劇種類則表明規律還起作用於內部關係。他的劃分簡單說來就是:自覺意志所遇到的障礙如果是不能克服的,即構成悲劇;自覺意志所遇到的障礙如果是有可能克服的,即構成正劇;障礙更小一點,與意志勢均力敵,而且障礙也表現為意志,出現了兩種意志的等力對峙,即構成喜劇;要是自覺意志在對立面中找不到也發自自覺意志的障礙,障礙只在偏見、滑稽、手段與目的的不相稱等更為瑣屑畸形的因素,那就構成鬧劇。布輪退爾所說的障礙,是包括醇己的激情在內的,因此所謂克服,也就包括克服自己的激情力量在內。悲劇的外部障礙固然或命運,或上帝,或規律,無法克服,而內在熱情也激動狂暴到了不可抑制的地步而構成無法克服的障礙;正劇的外部障礙已從命運、上帝等先天之力下降為同類人的行為如偏見、社會習慣等,而內在熱情也有了克服的可能。

(三)戲劇價值的高低電竟志的質量來衡量和決定。就劇種而論悲劇的價值之所以比較高,是因為其間包含的意志,大到足以克服對死的畏懼;其他品位也就依次類推。就具體作品而論,「一個劇本優於另一個劇本,決定於意志所發揮的力量的分量,看哪個大些,哪個小些,決定於哪個劇本的偶然性部分少些,必然性部分多些。」這是與布輪退爾對意志的整體看法分不開的。他認為,意志給人以力量,、支配人的行動,因而也支配著歷史,世上沒有比意志的擴張更偉大的事情了。既然他把意志看成是人的行動和歷史的主宰,那麼,以人為主體,以行動為血肉,以歷史為反映對象的戲劇,自然也要相應地隨著意志的升降而沉浮了。

(四)戲劇史的興衰也決定於民族意志的張翕。布輪退爾斷言,戲劇通史證明了一條規律:一個偉大民族的意志十分昂揚的當口,也往往是戲劇藝術發展的高峰所在。他舉例說,希臘悲劇的繁榮和波斯戰爭同時,西班牙出現塞萬提斯和維迦的時代正是它把意志力量擴張到歐洲和新世界的時期,古典主義戲劇繁榮之時正恰是法國完成了偉大的統一之後。他又回到小說《吉爾·布拉斯》和戲劇《費加羅的婚姻》這一個對比上,指出這兩部作品雖屬同一族系,卻不屬於同一時期,前者屬於攝政時代的意志鬆弛時期,而後者兩屬於革命前夕由意志力操縱著的強有力的恢復時期。從這樣的思想出發,布輪退爾重複了黑格爾在《美學》中講過的一句不符合事實的話,而又比黑格爾說得更武斷、更不留餘地:「東方人沒有戲劇,他們只有小說。這是因為他們是宿命論者,或者如果你願意這樣說,他們是定數論者。」布輪退爾還進一步把這一點上升到規律:「對定數論的信仰更有利於小說的發展,但是對自由意志的信仰則更有利於戲劇藝術的發展。」不僅如此,他還列舉了歷史上以意志和行動聞名全球的政治家如拿破崙、腓特烈等,指出他們都是喜愛戲劇的。

總之,布輪退爾為了說明戲劇與意志的密切關係,幾乎佔領了全部論述途徑。因此,他論述得十分濃烈,成了以「意志」概括戲劇本質特徵的理論代表。顯然他是受了黑格爾以至一些唯意志主義者的影響的,但黑格爾等人為意志張目是就整個美學、以至整個意識形態領域和整個社會而言的,未曾像布輪退爾這樣專註集中地把戲劇與意志單獨地綁紮在一起。在這一點上,也顯示了布輪退爾與唯意志論者的區別:唯意志論者把意志說成是上天落地的宇宙精靈,布輪退爾也有過類似的說法,最終卻還把意志的專利權交給了戲劇(連小說也不能分享),這在唯意志主義者看來,無異是束縛住了意志這位無敵天使的手腳。

觀點固然是鮮明極了,但弊端也就包含在這種「鮮明」里。是不是一支意志升降表就能囊括全部戲劇史了呢?當然不可能。布輪退爾對東方無戲劇的乏識之見姑且不論,就從他所舉的那些歐洲戲劇例證看,也常有削足就履、牽強附會之虞。至於他不得不避開的「例外」就更是大量的了。一切凡是旗幟鮮明地提出觀點,既講出了一些道理又不免片面武斷的立論,總是會引來對立面的。那就讓我們緊接著看看「意志」說的主要反對者亞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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