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一種生活,換一種自我毀滅(一)

換一種生活,換一種自我毀滅(一)

2009年的母親節是5月10日,方楚楚的媽媽回來了——那是媽媽走後,第一次回來。方楚楚清楚地記得,二十八天後是她的高考,一個月零十天後是她父母離婚的第三個年頭。

所以算下來,方楚楚已經有1055天沒有見到媽媽了。1055天前,媽媽在離婚協議上籤下名字、打包好行李,對楚楚說了一句「我走了啊!」就再也沒回來。1055天後,方楚楚正背書背得昏昏欲睡,突然被老師叫起來,她驚恐萬分,「有人找。」然後便瞥見窗外她日思夜想的媽媽。

那天下午,班主任破天荒地給了方楚楚一下午的假期。媽媽帶她去了商場,買了很多漂亮的衣服以及鞋子,她換下了樸素的校服和常年的運動鞋,發卡配上披髮取代了萬年不變的馬尾辮,終於有點少女的模樣。媽媽還帶她去肯德基,「你最喜歡的。」媽媽拿起雞腿遞到她的面前,她卻沉默了。

「誰啊!」前桌的藺森歪著脖子看向窗外,好奇地問后桌的她。

「我媽。」她回。

「那你還不快去。」藺森回頭看她。

思緒回來,方楚楚看著眼前的雞腿,愣愣地說:「我不喜歡吃這個。」

時隔三年再相見的母女,沒有電視劇里的激動和眼淚,有的只是說不上來的陌生和隔閡。三年啊!媽媽怎麼會知道,女兒長得那麼快,三年前熟記的尺碼,三年後卻怎麼都對不上了。媽媽怎麼會知道,三年前每個星期都嚷著去肯德基的女兒,三年後因為減肥,早就把肯德基推出自己喜歡的選項。媽媽又怎麼會知道,女兒最喜歡最愛的人,三年後突然出現,還需要別人提醒才戰戰兢兢地走上去叫一聲「媽媽」,現在甚至連那個「最喜歡最愛」的稱號都換了對象,而媽媽卻毫不知情。

三年前,方楚楚最愛媽媽。三年後,方楚楚喜歡藺森。只是這些,只有方楚楚清楚。

尷尬的母女最終沒有找回當初的感覺。晚上,媽媽送方楚楚回家。送到家門口,媽媽提醒她:「房子已經租好了,叫他把你的行李送到那就行了。」「他」是父親,方楚楚點頭,揮手說再見。看著車子開出視線,然後掉回頭看向那熟悉的建築,一眼就望見父親房間的燈光——原來這會兒在家啊!

方楚楚轉身,跑向了離家最近的公交站。

公交站里,藺森抱著書包正在等她。方楚楚走近,坐到他身邊。「你媽走了?」藺森問,方楚楚點頭,拿過書包開始翻看裡面的作業。「你放心都給你裝好了。」藺森溫柔的說,然後又小聲道,「為什麼要騙你媽,你不是一直都住校嗎?」為什麼?就是想回來看看那棟熟悉的房子,或者碰巧遇見好久不見的父親,還是想讓媽媽心安?「我以後不能住校了,」方楚楚沒有回答,「我媽要陪我高考。」「這是好事!」雖然有一段沉默,但藺森的聲音是喜悅的。揪著書包,方楚楚卻機械地點點頭——這是好事呀!藺森看著她笑得柔和,伸手摩擦她的頭頂,「你這是怎麼了?」

「方楚楚!」

聲音似乎來自三年前,方楚楚每一次做錯事,媽媽總是尖著嗓音抬高音量狠狠地重重地叫出她的名字。可是此刻,卻發生在眼前——路邊停放著跑車,車旁是媽媽。還是同樣的聲音,「你怎麼會在這裡。」

不然呢?如你所願,走進那棟房子,遇見父親,然後說一聲「我回來了」——是這樣嗎?早就不是這樣了,房子是別人的,父親也是別人的,連那句「我回來了」都是多餘的。為什麼這樣,我為什麼會在這裡?

「你說呢?」驚嚇過後,是異常的冷漠和坦然。方楚楚緩緩地站起來,「你說呢?我怎麼會在這裡,為什麼不回家,你能說出來為什麼嗎?」

媽媽已經氣到顫抖,身旁的藺森也在勸她,「小楚,你到底怎麼了,這是你媽啊。」

「他是誰?」手指也在顫抖,但仍然指向明確。「阿…阿姨,你誤會了,我和小楚……」

「他是我喜歡的人。」低著頭,方楚楚說,同時抓住藺森的手腕,像抓住救命的稻草。

公交也來得及時,媽媽來不及發泄她的憤怒,方楚楚就已經拉著藺森踏上汽車。

車子開動的瞬間,方楚楚終於有勇氣抬頭看一眼窗外的媽媽,突然那一刻,眼淚潰堤。三年來的思念和最愛,在每一次苦澀的淚水裡浸泡發脹,漸漸變成不可觸碰的委屈和埋怨。當初你就那樣心狠手辣不管不顧的丟下我,所以現在我也會心狠手辣不管不顧的,毀掉自己——

毀掉你曾經引以為傲用心疼愛的掌上明珠。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戀愛報告:藺先生請喜歡我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其他 戀愛報告:藺先生請喜歡我
上一章下一章

換一種生活,換一種自我毀滅(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