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雪崩

第十章 雪崩

如果那一天晚上,唐森他待在縣城裡,沒有為了高考而去減壓,沒有為了不好意思而回到縣城,沒有為了沒有從鄉鎮到縣城的專車而放棄回到縣城,他一定會去蘑菇亭。可是,事實上,他不在縣城裡。

他做了一個銘記一生的決定。那一天晚上,他放任一個自己喜歡的女孩,一個人,在西大閘的那個蘑菇亭里,哭泣。但他不知道她究竟為了什麼而哭泣。

那一天,他真不該和幾個同學去另一個同學的老家,為了那該死的高考泄壓。

本來說好的去釣魚,晚上回到城裡來。可結果,變成了他們一個個都變成了餛飩下河了,摸魚吧。

當天傍晚,那個同學又盛情相邀唐森他們留宿。盛情難卻之下,他又沒有什麼事,所以,他不好意思推脫,就答應留宿了。

結果,他在平房屋頂上,餵了一夜的蚊子。

當他接到柳飛嫣電話的時候,已經沒有專車可以從鄉鎮跑到縣城了。

他安慰了她。他僅僅是安慰了她,沒有任何的行動!

安慰有個屁用?她要的是他,是他能在身邊。他可以一直不在她身邊,但只要她需要他的時候,他能在她身邊就好。可惜,他弱雞了。他在她需要他,並且發出了明確的邀請信號后,懦弱了。

當她「咔嚓」一聲掛斷電話的時候,他分明感覺到有什麼第六感的東西,也隨著這聲「咔嚓」,斷了。

第二天,唐森趕第一班車回到縣城,打那個電話,是個公話。應該是蘑菇亭邊上的,公話亭。

他去她家裡找她,她不在。

自那通電話以後,唐森再也沒有見到過柳飛嫣。他知道她沒有死,他知道她活的好好的。只是,他覺得有什麼東西,永遠的死在了他的心裡。

他揣測著,她現在也應該結婚生子了吧,只是,這些也只不過是他的揣測罷了。他再也不知道她確切的消息。比如,高中畢業后,她上的什麼大學,在哪個城市。又比如,他男朋友是誰,長得怎麼樣。又比如,她在哪個城市裡生活,什麼時候結的婚,生的是男孩還是女孩,現在生活的怎麼樣。

這麼多年過去了,她還幸福嗎?

哭泣的時候,應該會有一個人陪在她的身邊吧?

如果當年是現在的唐森,他會不顧一切的回到那個「西大閘」,走到蘑菇亭下。哪怕是用兩條腿走夜路,也不會停下向她的腳步。他也會告訴她,「你等我,我來了。」

如果,可惜,沒有如果。

是的。

如果,可惜,沒有如果。

如果有如果的話,那怎麼還會有彭瑤呢?

彭瑤,彭瑤是心怡的媽媽。心怡是唐森的女兒。幾個月前,彭瑤提出來和唐森分手了。

她跟著他回來這個小縣城,可是,沒過多久,她在他的同意下,打掉了四十多天的腹中胎兒,去了一個他不再熟悉的大都市。只是他不知道這個大都市是哪一個大都市,叫什麼名字。

她走了,她梨花帶雨的和唐森說道:「唐森,我們結束了。我走了。我會抽空回來看心心的。」

「好。」唐森看著她,感覺著這一幕又是何曾的熟悉,他對她說道,「好好照顧自己。」

那種像是第六感的什麼玩意兒,「咯噔」了一下,唐森他知道,他和彭瑤之間結束了。再也回不到過去了。

當下並不是過去,可唐森覺得當下是多麼的無力。他想用盡生命去挽留,可惜,力如捧沙,一握就灑。

那就放她遠走高飛吧!

愛而不得,他痛徹心扉。得而無力去愛,他生不如死。

但他不得不活著。

「噦(yue)——」,同時想到了兩個女人離他而去,唐森他一時沒有控制好自己的情感。一口鮮血從胸腔中湧出,唐森趕緊用手捂住,拉過垃圾簍接著。

他知道他這是又「雪崩(血崩)」了。

他和彭瑤生活在一起,兩人就進入了「梨蕊食露」階段。但從第一次「梨蕊食露」以後不久,他就有了這個「雪崩」的事。每逢他的情感不能自已的時候,他就會幹噦,嘔吐出血來。次數多了之後,唐森就把他這種吐血現象,起了個名字,就叫「雪崩」。

唐森第一次來「雪崩」,彭瑤都嚇死了。趕緊帶著唐森去醫院檢查。沒事。去大醫院,沒事。

唐森第二次來「雪崩」,彭瑤嚇的半死。趕緊去大醫院做全面的檢查,沒事。

唐森第三次來「雪崩」,彭瑤懵了。去大醫院做全面檢查,沒事。

醫生說,可能是因為情緒過激,導致的一種過激反應。不礙事的。人不是有氣到吐血嗎,他唐森的這種過激反應是一樣的。還說,小夥子,心胸放寬點。別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氣到吐血。小兩口過日子,哪有不磕磕絆絆的瑣事。知足就好。

唐森第四次來「雪崩」,彭瑤哭了。唐森笑著說道:「用紙巾擦擦就行了。」

後來,唐森再來「雪崩」的時候,彭瑤就不知道了。

唐森,他看不得她的眼淚。

他和她是校友,也是筆友。在高等實驗中學里,同一個年級,不同班。

高一時,文理分定,天下太平。新分班以後,唐森和一個叫韓施凌的帥哥成了朋友。當然,三桌連排,還有一個什麼都看透了的逍遙哥,叫李傲然。

當時有不少的女孩子給韓施凌寫情書。於是,他就認了幾個「干」「妹妹」。他沒有想過和她們交往,只是單純的認作妹妹。因為他喜歡的女孩在一中就讀,他們是小學同學,並且他們還是一個家屬院的。

晚自習結束之後,他要到一中門口堵她,跟在她身後一路,做護花使者。偶爾,他還要給她解圍,然後,他一輛自行車,她一輛自行車,他們一起回家。

她考上了S大,在S大都市,住在S大的宿舍里。

他因為家庭變故,沒有上大學,他去了S大都市。住在S大附近的一間地下室里。

她上著大學,交著朋友。

他做著銷售,交著朋友,學著函授。

她偶爾會來看他,沒進地下室。

他偶爾會去看她,沒進S大的校園。

她偶爾會和男同學一起來看他,他會和她的男同學喝罐啤酒。

他偶爾會和太陽一起來看她,給她送些家鄉的土特產。她留他在食堂吃飯,他說,好,下次吧。他請她。

有豪車堵她,她說,她有男朋友了。

有豪車堵他,他說,他有女朋友了。

現在他們在S大都市生活,剛買的房,有一個女兒。

唐森和韓施凌是哥們兒。韓施凌就問唐森要不要找一個筆友。唐森他沒有交過筆友,所以,他就說好啊。

韓施凌告訴了他的小妹妹們,然後就找來了彭瑤。

筆友一交,就是三年,三年後,各奔東西。

彭瑤沒有上大學,出外打工了。唐森上了一年復讀班后,放棄父母的安排,逃出去打工了。

看是沒有交點的兩人,在一次唐森登錄QQ時,又聯繫到了一起。他加了一個陌生女孩,而那個女孩竟然是彭瑤。

彭瑤出外一年多了,而唐森剛入社會。

彭瑤從一個城市裡來,到另一個唐森所在的城市找他。她給他買了換洗的衣服,牛仔褲,還有內褲和襪子,還有水果和飲料。彭瑤把從那個城市買來的禮物,送給唐森,就急著趕回程的火車回去了。

彭瑤叮囑唐森,要好好的工作。

唐森打開彭瑤從另一個城市帶來送給他的禮物,是一條比較昂貴的黑色皮帶。

唐森用紙巾擦了擦嘴巴和手,弄乾凈之後,準備把垃圾簍里的垃圾丟掉。他看著被血染紅了的「婚前協議」,苦笑了一下。他摳掉垃圾簍上面密封垃圾袋的密封圈,把裡面帶有血的垃圾和合同,系在一起,提著垃圾簍,向同層的垃圾傾倒處而去。

他笑著穿過一家家店面,把垃圾袋丟了。拿著垃圾簍,在洗手間的盥洗處,把手洗了洗,嘴巴漱了漱口,洗把臉,把手甩甩乾淨,鑽進了廁所。

當他把皮帶頭拉出來的時候,他發現,這條彭瑤送給他的皮帶,它已經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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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逼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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