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哲理

第十一章 哲理

耳邊熱烈的歡笑、說話,在長孫弘的問題面前,都瞬間淡去,長孫豪看著自己的兒子,彷彿在看著一個從未見識過的陌生人,怔怔的表情,持續了很長時間。

他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長孫弘停了停,眯著眼睛凝神看向篝火邊歡樂的人們,雙手撐著地面,將倚著樹榦的上半身提了提,坐得更加端正一些,然後轉過眼神,視線落在了長孫豪的臉上。

「爹,您這是幹嘛?」看到長孫豪這個模樣,長孫弘反而嚇了一跳:「孩兒說錯了話?」

長孫豪陡然驚醒,這才回過神來,察覺自己居然被兒子問得傻了,只覺不可思議,回想一下兒子的問題,更覺離奇,於是苦笑搖頭:「沒有,爹只能回答你,他們跟著爹走這一趟,都是自願的,沒人逼他們。要說犯法,販私鹽肯定犯了王法,大伙兒都是提心弔膽的,現在高興,不過是因為換回了鹽巴,事情順利,故而高興。」

長孫弘垂下眼帘,附和著笑了一笑,然後抬頭,應道:「是這樣,孩兒知道了。」

長孫豪看著他,眼神慈祥中透著一絲憂慮,他伸出手去,摸了摸兒子的額頭。

「爹,都說過了,我的病好了,不打緊了。」長孫弘道,由著他撫摩額頭,只覺手掌溫暖,滲人心脾。

「哪能這麼快?傷寒最是惡疾,根子難斷。不好好調理,以後會留下病根的。」長孫豪不滿,伸著脖子朝篝火的方向喝了一句:「狗子!葯熬好了沒有?」

狗子遠遠的應了一聲,在火光里端著一個碗走過來,濃濃的中藥味隨著他的接近瀰漫了整個空地上空。

這時代的中藥,比後世的中藥要純正得多,喝一口可以嗆一個跟頭,長孫弘愁眉苦臉,捏著鼻子在長孫豪的監視下吞了這碗葯。

葯有發汗的作用,昏沉沉的感覺讓長孫弘很快閉上了眼睛。狗子去洗碗,碗待會還要用來喝粥的,長孫豪把他放平,蓋上了一件自己的麻衣。

朦朦朧朧中,長孫弘感覺又有一個人來到了身邊,跟長孫豪坐在一處,低聲的問道:「怎麼樣?好些了嗎?」

長孫豪肯定的回答,然後就陷入了沉默,過了一陣,長孫弘都快睡著了,卻聽到長孫豪的聲音再次響起,他在跟後來的那人說話。

「老二,二郎剛才問我個問題。」

「什麼?」

「他問我,為什麼販私鹽這種犯法的事,他們,還願意跟我們一起干,幹了,還這麼高興,是什麼原因。」

「嗯?」

「大致是這麼個意思,他說的話比我說的要清楚,不過我剛才呆住了,忘了他原話怎麼說的了。」

頓一頓,長孫豪的聲音又響起:「你覺得應該怎麼回答他?」

「……你怎麼回答的?」

「我?我就說,換回了鹽巴,所以高興,就這麼簡單。」

這句話說完,長孫弘閉著眼睛只覺周圍再次沉寂下來,遠處火堆邊的聲音遠遠傳來,雜雜嘈嘈的能聽到李猛在大聲的要李大福交代有沒有騷擾村裡的寡婦。

蟲子的鳴叫在樹叢間合著樹葉的搖動,讓此處的靜寂更加的深沉,眾人的附和叫嚷與李大福惱羞成怒的罵聲,彷彿遠在另外一個世界。

隔了好一陣,進哥兒的聲音才低低的響起,語氣猶豫,刻意壓低,似乎唯恐長孫弘聽到:「大哥,我覺得,二郎問的,好像沒有這麼簡單。」

「是啊,我也這麼覺得,可是我答不出來啊,犯法的事,做起來就是快活,鬼知道為什麼。」

「這孩子,生了這場病,似乎就變了一個人,這兩天我總覺得,跟以前完全不一樣了,換做從前,他在人前連話都不敢說,如今卻敢在大人面前出主意了,真真不一樣了。」

「這是好事還是壞事?」

「當然是好事了、大哥!讓二郎進學堂是對的,照這般下去,日後不定能讀書讀個名堂出來,如果考個功名,我長孫家可就光宗耀祖了。」

「唉,我們背井離鄉,遠來蜀中,本是逃難,不曾想會有此等變數,如果二郎真的有莫大的福祉,也算不幸中的萬幸。」

「大哥,以前的事,且不去思慮了,你拖家帶口,不比得獨身自在,金人的仇,須日後從長計議。」

「也只能如此了,今後的希望,就落在二郎身上了……」

半夢半醒間,這是長孫弘聽到的最後一句話,疲意和藥效的雙重作用下,睡意如同滾滾而來的江水,壓得眼皮千鈞般沉重,他睡著了。

醒來的時候,天色陰沉沉的,有一輪太陽的尾巴在天邊亮著,長孫弘揉揉眼,分不清那是夕陽還是旭日,側頭看一看,李猛雙肩挑著擔架,正滿頭大汗的趕路。

自己的頭正好在他的臉前面,於是問了一下,李猛答道,他已經睡了一個白天,現在是傍晚,長孫保正帶著大夥正在趁著日落前的光明緊趕緊慢多走一段路。

日夜顛倒的行進方式,讓長孫弘的生物鐘很不適應,擔架上的生活也不是想象的那麼舒服,顛來顛去的抖動可以把一個人胃裡的汁都吐出來,一路上又平靜得很,沒有遇上諸如巡檢、土匪之類的危險,所以在回程的第四天,他就開始強撐著坐一段擔架、自己走一段路了。

進哥兒一如既往的在前面探路,發現有不對的地方立刻用學鳥叫之類的方式通知後面,長孫豪馬上領著人轉向,避開可能發生的意外和危險,長孫弘把這一切看在了眼裡,心裡更加確定了對這兩兄弟的職業推測。

父親和二叔,是出身邊軍的斥候。

但是他們的身上,沒有刺臂紋面,即表明不是地位較低軍兵,而是地位較高的使臣級別的軍官。

南宋邊軍,即是禁軍之外的廂軍一類。禁軍中兵分上、中、下三等,與之對應,廂軍也分使臣、效用、軍兵三個級別,使臣是八至九品武官的總稱。按照軍律,只有使臣級別以上,方可免去刺字紋身。

有宋一朝,效仿唐末五代十國的制度,施行募兵制,為防止士兵脫逃,在軍中士兵身上會刺字紋身,以為標記,方便識別和追捕。這種刺字,與在罪犯臉上刺金印不同,是一種面部的紋身,花紋各有不同,因為美觀漂亮,開封府許多浮浪子弟紛紛仿效,美其名曰「花腿」,組團結社,形成了一種時尚,並且在社會上推動了紋身的流行,全國流傳。

到了南宋,因為禁軍福利待遇優厚,再無逃兵,所以禁軍刺臂紋面的漸漸杜絕,而邊軍廂軍駐守苦地,生活艱難,常常與金人、西夏人等作戰,朝生暮死,逃兵很多,所以這項制度堅持了下來。

既然是邊軍,為什麼會千里迢迢的到蜀地來安家呢?難道是逃兵?

長孫弘一路走,一路思考著,揣測背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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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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