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3)下

第24章 (3)下

回到所里的第二天下午,所里圍了一大堆群眾,說是要派出所解決收蝦糾紛問題。張所長他們下鄉了,就留下我與一位協警員。面對著群情激昂的群眾,從沒見過這種場面的我一時慌了手腳。

事情是這樣的,王村的一個蝦塘承包給了大馬村的養殖戶,眼下正是深秋,各地水產公司和冷凍廠下來收購對蝦。今年對蝦養殖大豐收,蝦塘收了幾天之後打開閘門放水,養殖戶準備找一些人對塘內的對蝦進行清理,沒想到遭到王村一些人的哄搶。雙方大打出手,養殖戶這邊把參予哄搶的人給打了。受傷的一方家人組織了王村人要求養殖戶賠錢道歉並進行治療。

我把這一群鬧哄哄的群眾請進了會議室。雙方在會議室里吵得不可開交。

「你們不要吵了,什麼話慢慢說。」

群眾靜了一會兒,又爭執了起來。我一面了解情況,一面迅速地思考著解決的辦法。

正在這時候,張所長回來了,一看鬧哄哄的群眾,便喊道:

「大家靜一靜,靜一靜,聽我說兩句。」

雙方安靜了下來,看著張所長。

「你們雙方誰做主?能做主的出來,其他人呆在會議室,小庄,給大家倒水,一會兒到我辦公室。」

很快,王村村長舉舉手,站了出來,養殖戶中也推選出一個人來。

「你們各自代表一方,誰有意見?」

大家搖了搖頭,張所長對著群眾說道:「既然這樣,我們三人處理決定的事,你們同不同意?」

雙方都表示同意。張所長把兩人帶進了辦公室,關上門,讓我給他記錄。

我給他們三人泡了杯開水,張所長朝兩人散了煙,然後很嚴肅地看著雙方,對他們說:「今天你們到所里來,是相信我們派出所能解決好你們的糾紛。如果你們有不同意見,可以提出來。我希望你們不要在所里爭吵,也不要在一方說話時隨便插嘴。你們可以做得到嗎?」村長與養殖戶都點了點頭。

在了解事情的過程后,張所長迅速提出了解決的方案:一是要求養殖戶一方對傷者進行治療並賠禮道歉。考慮到傷者家庭會提出無理要求,採取一次性解決辦法,養殖戶給每位傷者治療費3000元。二是參加哄搶者賠償養殖戶損失。鑒於養殖戶所受損失不大的事實,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哄搶者各出1000元進行賠償。三是哄搶者有錯在先,應支付賠償金。但養殖戶出手傷人,雙方扯平。四是王村要制定出新村規民約並進行張榜公布,讓外地人在村子里能夠安心地從事養殖。

雙方聽完解決方案后,對張所長說:「能不能徵求一下大家意見?」張所長點了點頭。

養殖戶今年賺了錢,巴不得出點錢解決事情。王村的那些人見養殖戶給了台階,就順坡下驢,雙方都沒有意見,事情很快得到圓滿解決。

在後來的工作中,我遇上了許多類似的事件。處理問題的辦法與能力要在實踐中不斷學習,並不是學校書本上能夠給予的。跟著張所長,能學到許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很努力地工作。

蘭溪鎮沿海的岸邊,散落著許多蝦塘,秋天正是收蝦的季節。為了防止在收蝦過程中群眾糾紛的發生,所里要求幹部對蝦塘進行巡查。收蝦是隨著潮水進行的,退潮的時候也就是收蝦的時候。夜裡我們來到蝦塘邊上。海邊上晚上異常的寒冷,白天只穿一件襯衫,到了晚上便得穿上棉襖。我們常常圍著篝火通宵達旦地看著群眾收蝦,工作十分辛苦。

我是所里的「秀才」,所里幾乎都有的文字材料都由我來操辦。所里這段時間正在組織「南巡」講話精神的學習,我找來了資料,張所長讓我負責宣傳欄的板報宣傳,並召集全所同志學習。我對他提出建議:「所長,我們把辦公室整整,把功能區劃分一下,明確生活區,工作區、活動區、學習區等幾個區域。搞一些諸如黨團活動室,榮譽室,學習室這樣的房間,再把有關資料收集齊全,以後上級領導下來檢查,我們有內容讓領導看看。」

張所長笑著說:「你這點子不錯,你去搞個方案,編個預算。我到縣局爭取些經費,你節約點使用。」

我把整個方案弄了出來,張所長很滿意,向縣局進行了彙報,縣局一下子就同意了,把蘭溪所作為基層建設試點。在張所長的支持下,我就大膽地開展工作了。

縣局的《警情內訊》對各派出所的信息寫作進行評比,蘭溪所幾乎年年倒一,張所長把這項工作交給了我,說要打翻身仗。

「所長,這信息怎麼寫啊?」

「你是秀才還用問我?自己看去。」

我天天研究著《警情內訊》,模仿著刊登在上面的文章,一次次地向縣局辦公室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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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茂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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