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9)

第9章 (9)

暑假結束,我們又回到了學校。

高二年文理進行了分科。理科四個班,文科兩個班。幹部和馬丁念理科,他倆不在同個班上。我們四個則成了文科生,我繼續與穎慧同班,被編進了快班。小梅成績不好,與阿混一起分到了慢班。

幹部一頭插進學習的海洋。他被學校選送參加奧林匹克數學競賽和物理競賽,天天啃著那些我們永遠不知道答案的試題。

馬丁突然沉迷於長跑,他說他要錘鍊自己,過苦行僧的生活,鍛煉堅強的意志。他給自己制定了嚴格的作息時間,每天五點起床,十一點睡覺,堅持洗冷水澡。下午的第二節后,他就到學校體育場上,沿著漫長的跑道瘋狂地奔跑。若干年後,我在看電影《阿甘正傳》時,突然想到,少年時期的馬丁,就是那永遠在路上奔跑的阿甘,一個永遠不知疲倦的追風少年。

周六晚上,大家聚在幹部家裡。馬丁說第二天準備回家看望父母。馬丁老家在蘭溪鎮,距城關40多公里,鄉下路不好,差不多一個多小時的車程。

「我準備明天跑回去。」

「瘋了吧你?有40多公里路呢,你想跑一個馬拉松?」

「哪能呢?明天不是要在車站等車嗎?我不等了,跑到哪算到哪,一會兒車到了再乘。」

阿混佩服道:「馬丁你真沒姓錯,你就是一匹馬。其他馬得抽鞭子才跑,你這匹馬不用抽鞭子也亂跑。」

幹部笑道:「那叫不需揚鞭自奮蹄。」

我問:「你還打算跑回來嗎?」

「那我看看情況。」

周一上午,我們特地去找馬丁,想了解他跑步回老家的情況。

「我跑了一個多小時,差不多六七公里的路。後來車來了,我就上車了。」

「下午回來也跑嗎?」

「沒有,我爹媽說我瘋了,不讓我跑。其實我是腳底長水泡,跑不了了。」

馬丁脫下鞋子,腳上長了一個水泡。

「路不好,鞋子更不好,不然我真的還想跑回來。」

一年一度的校運會就要舉辦了。我與馬丁都報名參加男子乙組的比賽項目,我的目標是爭取在百米賽跑中擠進前三,馬丁則希望在一千五百米中跑出好成績。每天下午第二節課後,我與馬丁都在校體育場上訓練。

「你們現在連球都不踢了啊?」阿混抱著足球,憤憤不平地對我們表示不滿。

「我們這不訓練嗎?踢球有的是時間。」

「馬丁你就別練了,你再怎麼練,也跑不過林洋。」林洋是隔壁班的同學,學校的體育尖子生,高一年校運會上,打破學校一千五百米紀錄,跑得比高三年的同學還快。

「你成績不好,比不上幹部,難道你就不上學啦?」

「去你的,那能一樣嗎?」

半期考結束后,學校立即舉辦了校運會。體育場上熱鬧非凡,學校的大廣播里和諾大的體育場上傳來陣陣「加油」聲,廣播員聲情並茂地宣讀著同學們采寫的關於比賽的稿件,並時不時地公布各項比賽的成績。

在同學們在加油聲中,我如願以償地在百米決賽中擠進前三。一千五百米的比賽安排在最後一個半天。我與大家一起圍聚在賽道邊上,觀看馬丁的比賽。

「走,看看林洋怎麼奪冠。」一群女生興緻勃勃地圍了上來。

「那個天天在跑道上奔跑的同學也在呢」。馬丁天天在體育場上跑步,許多同學也都認得他。

比賽正式開始,發令槍響后,運動員們撒開步子跑了起來。林洋的速度很快,一下子就處在領跑的位置,馬丁和其他運動員緊緊地跟著他。一圈之後,慢慢有同學跟不上,被拉了下來。

「壞了壞了,馬丁平時沒有跑這麼快。這樣的速度下去,他撐不了多久。」我有些擔心。

幹部搖搖頭:「再看看,馬丁還能跟得上。」

賽場上,林洋象只脫韁的野馬,很快把其他同學都拋在了後面,馬丁嘗試著去與他保持同樣的速度,但力不從心,只能維持第二方陣中。還有部分的運動員已遠遠被拋在身後。

在第四圈轉彎后,場上運動員開始衝刺。林洋一馬當先,越跑越快。馬丁和另外一位運動員也開始發力,從方陣中脫穎而出,體育場上加油聲此起彼伏。

林洋第一個衝過了終點。場上響起了熱烈的掌聲。第二方陣的運動員個個爭先,拼勁全力向終點奔去。在臨近終點的地方,與馬丁同時發力的那位運動員超過了馬丁,馬丁拚命地往前追,但始終追趕不上。

比賽結束,馬丁得了第三名。

「不錯不錯,今天取得了好成績。」我們圍住馬丁,給他鼓勵。

馬丁氣喘吁吁:「儘力了儘力了。今天戰術錯誤,沒想到林洋跑這麼快。如果開頭不跟著他,繼續保持在第二方陣中,後面衝刺還有力量。發力有些早了。」

幹部安慰道:「你已經跑得很好了,明年爭取第二名。」

運動會結束后,學校體育場清靜了許多。每天下午第二節課後,除了幾個踢球的同學,不再有人在場上訓練,只有馬丁依舊沿著跑道一圈一圈地跑。

「你們看,那個天天跑步的男同學。」一群女生嘰嘰喳喳地從我們身邊走過,好奇地看著場上奔跑的馬丁。

在操場邊上練顛球的阿混聽到女生的講話,朝女生們喊道:「他失戀了,正在發泄。」

從暑假開始,阿混迷上了氣功。我們從他的口中,知道了嚴新、張寶勝之類的氣功名人。他象祥林嫂一樣,拉著所有認識的朋友和同學的手,不停地推銷氣功,我們都懷疑他是不是已經走火入魔。據小梅說,上課時的阿混如老僧入定般端坐在凳子上,面帶微笑,目不轉睛。好在阿混現在已是差生,只要在上課時不鬧,老師也不管他。

「阿混,氣沉丹田時允許不允許放屁?」我開著他的玩笑。

阿混一本正經地說:「氣沉丹田時就不會感覺有屁了,注意力全部到了丹田。」

「屁是一種氣吧?那你練氣功,不也是練屁嗎?」

「那當然,如果我練成了,可以隨時控制氣。」

「這麼說,可以隨時控制放屁了,你想什麼時候放就什麼時候放,你想不放就不放,你想哪裡放就哪裡放?」馬丁來了興趣。

「那當然,我想往上放就往上放,想往下放就往下放。可以隨心所欲。」

「阿混,往上放氣那是打嗝,往下放氣才是放屁。」幹部笑著糾正。

我們都笑了起來,阿混一臉尷尬。

與黑虎打了一架之後,長大從警的願望在我希望的心田上已深深紮根。我變得比當初的阿混更加痴迷運動。我讓老媽用棉花和紗布給我縫了兩付所謂的拳擊手套,天天琢磨如何「光打別人自己不受傷」的活兒,動不動拉著阿混給我喂招。阿混對我疲於應付,大罵我是「野蠻人」。

這個時候電視上熱播《便衣警察》,劉歡的一曲《少年壯志不言愁》唱遍了大街小巷。當初從來沒想過今後長大做什麼的我,在每晚複習功課時,耳畔傳來父母親房間里電視播放的這首連續劇片尾曲時,愈發覺得警察這個職業的親切。成為一名光榮的人民警察,第一次成了我真正的理想。

而我那時的閱讀範圍也已經擴大,不再局限於文學作品,市面上一些流行的黑格爾、尼采、叔本華等西方的一些哲學著作,我也看得津津有味。說實在話,我真的看不太懂。興趣廣泛的我用了大量的時間,貪孌地汲取著課本之外的知識。

在我的印象當中,八十年代是最美好的年代,我們是唱著「年輕的朋友們今天來相會」這首歌慢慢長大的。那個時代是一個充滿朝氣、蓬勃向上的年代,有許多美好的記憶,我有幸在人生中最美好的階段經歷了這一切。我相信,所有與我共同經歷過這個年代的同齡人或是年齡更大的一些人來說,一定不會忘記這個幸福的年代。

從八十年代中期開始,家裡的生活條件有了改善,電視機、洗衣機與電飯煲慢慢走入了千家萬戶。那時還用著糧票,但已不用吃地瓜米了。雖然我時常還得穿著屁股上打著蜘蛛網般補丁的褲子,但也告別了那個缺衣少食的歲月。阿混家蓋起了新房,搬出了供銷車隊宿舍。幹部家也蓋起了三層的平房。我們所在的小縣城也同中國所有的地方一樣,享受著改革開放帶來的欣欣向榮。

我的個子長得很快,身體變得健壯而結實。穎慧與小梅也已不是當年的小丫頭,舉手抬足之間有一種說不出的韻味。高中男女同學之間有種說不清楚的感覺,相互之間的交往變得敏感和微妙起來。班上有幾對同學明目張胆地談起了戀愛。陸小雅的電影《紅衣少女》和肖復興的小說《早戀》也不失時機地在這個期間對中學生之間的情感進行了探索。

我從沒有象現在這樣關注女生。我從班上的個別女同學的目光里讀出了她們的意思,她們常有事沒事地接近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我已成為我們班的帥哥,陽光、開朗而且上進。而我總是覺得她們比不上穎慧,穎慧總是笑得甜甜的,性格溫柔而且大方,學習成績又好,同學關係也不錯。男生女生都喜歡與她在一起。

這一段時間我上課時經常心猿意馬,十分注意穎慧的一舉一動。我常在上課時走神,獃獃地看著坐在前面的穎慧,偶爾穎慧轉過頭來,看到我傻傻的目光,都會對我微微地笑。我知道自已完蛋了,我已經不可救藥地喜歡上了她。

「嫂子,當我的女朋友吧。」我半真半假地對穎慧說。

「什麼?」

「你當我女朋友吧。」

「找打,不知道害臊啊?」穎慧羞紅了臉。

「我比維特都大了呢。」我們都讀過《少年維特的煩惱》。

「中學時我不想戀愛。」聰明的穎慧用我的話來對付我。

我啞口無言。

在這之後,每個周末我們聚會在幹部家,我同她說話時也不如原來自然,小時候可以隨便地逗她開心、想方設法地搞些惡作劇,現在反而變得一本正經,而且內心裡也不願別人開她的玩笑。按照小梅的說法,我變得「深沉」起來,一下子突然長大了。

「聽小梅說,阿混生病了,兩天沒來上課了。」下課時穎慧找到我。

「放學時去看看他,在家還是在醫院?」

「應該是在家。」

「什麼病知道嗎?」

「不知道呢。」

放學后,我們幾個來到阿混家,阿混正躺在床上唧唧哼哼。

「氣功大師,你怎麼也會生病啊?」

「別提了,氣功練岔了。」

「你不是照著書上學的嗎?」

「是啊,書上要求靜坐時意守丹田,我不知道怎麼守法,滿腦子亂想。」

「那能得什麼病啊?」

阿混突然滿臉通紅,大家都很好奇。

我俯到阿混身邊「:怎麼回事?」

阿混有些難為情,小聲地說:「我把卵蛋練沒了。」

我哈哈大笑,幹部、馬丁聽到也都笑了起來。原來阿混氣功練得太猛,竟然把**練縮到肚子里去了。

兩位女生好奇地問:「人家都生病了,你們笑什麼啊?」

阿混緊張地說:「你們別說,不然跟你們沒完。」

阿混吃了一個多月的中藥,終於恢復了正常。之後他燒了家裡所有的氣功書籍,發誓再也不學氣功了。

之後,阿混又迷上了吉它。他不知從哪裡搞了一把破木吉它,周末的時候就到培訓班學習,沒事時就在家裡練習。有時竟然把吉它帶到學校,在教室里彈唱。阿混說,他現在最大的理想是有個機會讓他在上千觀眾的舞台上表演,還說總有一天,他會背上吉它與行囊去流浪。

「你那不是流浪,那是去要飯。」我們這樣笑他。

「你們懂個屁,流浪是多麼浪漫的事,到你們嘴裡就成了要飯的了。」

「那你說說它們有什麼區別?」

阿混想了想:「流浪是去增長見識,你們太膚淺了,只知道物質,不知道精神上的享受。」

學校要組織八十周年校慶,從各年段各班級上篩選優秀節目。阿混歌唱得不錯,我們鼓動他去試試。阿混讓我們說得心動,便報名參加了初選活動。

星期天下午,我們都在學校禮堂外等阿混的消息。一會兒,一群女同學從禮堂出來,吱吱喳喳說個不停。

「高二文科班那個男生真有意思。戴著軍帽穿著運動衣和牛仔褲上台唱歌,臉上還用紅領巾蒙住眼睛。還沒唱完就讓評委老師淘汰了。」

「那個人是有點怪。這是校慶節目,不是班級晚會。他竟然在上面唱《一無所有》,把自己弄得跟崔健似的。這樣的歌曲,能上校慶的晚會?」

「其實那男生歌唱得還不錯,如果好好準備,選好歌曲,找個老師指導一下,說不定還真能選上。」

「你不知道剛才有多滑稽,他用手指著評委老師,問老師何時跟他走。笑死人了。」幾位女生想到剛才的表演,笑得有些肆無忌憚。

女同學們說說笑笑地從我們身邊走過,我們知道阿混被淘汰了。

阿混在校慶節目初選中被淘汰,這對他是個沉重的打擊。從此以後,他告別了吉它。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正茂風華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正茂風華
上一章下一章

第9章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