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紅龍之卷 神探班森

第27章 紅龍之卷 神探班森

治安署。

絡腮鬍隨從翻窗而入,加入了翻閱文件的行列。

經過這麼一鬧,班森也沒了別的心思,他坐回椅子上,撿起地上的文件,隨手丟回桌子上。

四名隨從所看過的案件資料迅速地順著火種的聯繫,彙集到他的腦中。

過了大概十分鐘,四名隨從停止了動作,所有的案件資料都已經看完了。

5年間,跟獵魂者相關的案件有一共193起,其中前兩年還比較少,只有43起,只佔日常案件的三分之一左右。

可是到了第3年,案件數量達到了121起。似乎獵魂者開始將整個伊修達列入自己的狩獵範圍,第3年開始的所有案件都是獵魂者進行追蹤審判的,重罪者直接致死,就算只是偷盜或者欺詐,至少也是變成白痴,直接處死的也不少。

而去年和今年,由於整體犯罪率的下降,全年都只有十多起案件,在獵魂者的威名之下,除了一些新來的流民,沒有人敢冒險犯案。

真是諷刺,在解決了伊修達所有的罪犯之後,獵魂者自身成了總督府眼裡最大的罪犯。

班森這次過來,接走精靈鳥只是附帶,最主要的是除去獵魂者這個大患,由於伊修達是糧食重鎮,其戰略意義非常重要,總督府不希望伊修達落入別人的掌控之中,任何方面都不行!

班森拿起關於獵魂者出現地點和現場人員的兩個文件,開始對比起來。

羅薩帝國的治安機構比較原始,出了犯罪案件基本上都是由城衛隊兼職處理,這並不是因為治安問題不重要,而是因為,治安機構說到底是為王室和貴族服務的,一般來說只有貴族和富商的案件才能得到有效處理。儘管治安機構的執行人員大部分也是底層的平民,但是迫於上級的壓力,他們也沒有選擇的餘地,平民的案件往往被擱置很久也得不到解決。

與此同時,這個世界上還有一個更方便的途徑,那就是冒險者公會。平民如果遭遇了不幸的犯罪事件,或者受到貴族的欺凌,去冒險者公會發布委託是更好的處理方式,不需要任何證據,你可以將矛頭指向任何你懷疑的人,哪怕是貴族,階級的鴻溝只能困住那些普通的民眾,對於擁有超凡力量的騎士和魔法師可沒有任何的影響。

所以羅薩帝國的治安機構大多以縮減財政預算的名義裁撤了,相應的人員和職能基本上都歸入了城衛隊。然而能留在城衛隊的都是有一定武力的人,專業的文職偵探基本上轉職為冒險者了,靠承接破案的委託為生。

說起來城衛隊查案通常來說是一件很水的事情,雖然擁有武力和非常高的執行力和機動性,但是往往在調查和推理上走彎路,效率一直比不上冒險者公會。

然而王城不一樣,先不說王城的案件很少有冒險者敢接,就算接了,有很多地方他也進不去,禁衛軍將整個王城牢牢掌控住,沒有人能隨意犯罪,換句話說,王城出的案件都不一般。由於巡邏和警戒的職能與禁衛軍重合了,王城的內城衛大部分工作都落在了查案上面,受到冒險者工會的影響,內城衛採用任務獎勵制來處理案件。喬尼就是靠著破案的獎勵升職加薪,走上人生巔峰,結識帝國公主,最終走上逃亡路的。

王城內城衛內部有著完善的機制,為了提高破案率,發揮所有人的力量,他們有專供內部人員翻閱的破案筆記,上面記載了很多查案的技巧,所有成員都可以學習。

班森原來在喬尼手下當副隊長,一方面受到喬尼的熏陶,另一方面也因為他家裡也需要更多的經濟來源,於是他也跟著開始學習各種調查和推理的技巧。

平時跟在喬尼後面,看到隊長每次都能發現蛛絲馬跡,並且順著找過去總能有所收穫,最終得到賞金和嘉獎,班森很是眼熱。可是真的自己開始做的時候,他才認識到其中的難度和風險。

就在一次案件調查當中,班森找錯了線索,差點被人弄死,也就是那一次,他得到了改變命運的機會,加入了卡姆教團。在那之後,他才真正坐實了內城衛大隊長的職位。而那時的喬尼,早就升職去了禁衛軍。

相關人員梳理,這是班森印象中對於系列案件最有效的偵破方法,要麼是受害人,要麼是目擊者,一個系列案件必然存在著共同點。將相關人員列舉出來,對於案情的梳理有非常重要的提示作用。

班森揮了揮手,四名隨從按照他的意思將案件資料進行了分類,然後他習慣性地又將腿架在桌子上,從木盒裡掏出一根雪茄,直接抽起來。

雖然班森平時很不正經,但是他對於工作的態度是非常認真的,要不然也當不了幾天內城衛隊長,事實上,他在那個職位上待了三年,破獲的案件比喬尼還要多,畢竟喬尼只做了一年多就升職了,而他放棄了升職。後來因為一些原因,他才不得不逃出羅薩帝國。

煙霧繚繞中,班森微眯著眼,開始思考整個案件中總結出來的信息。

獵魂者在鎮民眼裡是一個非常神秘近乎神靈的存在,哪裡有犯罪發生,獵魂者就會伴隨著黑霧在那裡出現,對犯罪者進行審判,並給出判決,在罪犯得到懲罰之後,又隨著黑霧一起散去。

對於獵魂者的案件,所有的「受害人」,也就是犯罪者,都是對別人造成了某種傷害,身體上的或者心靈上的。有一個詐騙案,騙子以幫忙周轉為借口將很多家庭的稅金騙走了,被騙的人過了一個月才反應過來,在那之後獵魂者才出動,將還想故技重施的詐騙犯處死。

如果獵魂者總是在罪案發生之後就能立即知道並採取行動,那只有所謂的神靈才能做到,舊時代的十二主神里,似乎並沒有主管犯罪的神,就算把陰謀與復仇之神算上,出現這樣的案件,祂只會樂見其成,哪裡還會出來審判?

然而在獵魂者相關案件里,獵魂者出動的觸發條件到底是什麼呢?

如果是直接侵害身體或者暴力搶劫、被發現的入室盜竊,基本上獵魂者的都能當場到達,但是對於當時沒有發現的盜竊案,以及被發現的時間更加不確定的詐騙案,只有在受害人發現之後,獵魂者才會出動。

這種延遲意味著什麼呢?被害人知道之後,獵魂者就能知道,這一點在普通民眾眼裡,是獵魂者神秘強大的證明,但是在辦案者的眼中,這無疑拉低了獵魂者的層次,因為這是人類可以做到的事情。

從獵魂者的「判決」上來看,被處死的主要是犯下殺人、搶劫、強暴、詐騙、拐賣、盜竊等罪行的罪犯,如果只是小偷小摸,或者是故意傷害、欺行霸市、傳謠誹謗等罪行,只是將對方變成白痴。有的時候,就算是同樣的罪行,處理也不一樣。衡量的依據是什麼呢?

可能是……對人造成的傷害大小?嗯,似乎是從案件受害人的角度考慮的,有一件案子只是入室盜竊,數額只有十多個銀幣,但那是一家人兩個月的生活費,獵魂者直接找到並處死了偷盜者,還追回了贓款。可是另外一起案件里,一戶一等公民被偷了兩個金幣,但是由於他們家本來就比較有錢,偷盜者僅僅是變成白痴。

班森閉上眼睛,將所有的資料在腦中過了一遍.突然睜大了眼睛。

先將獵魂者假定為人類,擁有超凡力量的人類。從這個角度來看,量刑這件事情是要看獵魂者心情的,一般處置最重的通常是獵魂者最憎恨的罪行。

就算是處死,也是分輕重的,輕者直接致死,嚴重者死狀極慘,從現場來看,似乎是被什麼令其極端恐懼的存在在逼迫著,折磨著,指甲斷裂,抓痕遍地,血肉橫飛。

一般被處以這種刑罰的是……

四名隨從翻動起面前的文件,很快得出了結果。

強暴,搶劫,拐賣兒童。

也就是說,獵魂者特別憎恨對女人和小孩下手的罪犯?

嗯,這個先記下來。

對了,還有少數幾個詐騙案和盜竊案的罪犯也被處以極刑。受害者家庭都比較貧困,如果那些錢被騙走或者偷走,那對於整個家庭來說,真是滅頂之災。

這就意味著,獵魂者是一個特別有正義感的人?

不不不,可能只是窮而已……

也許獵魂者自身的家庭經濟狀況也不好。

這一點班森深有體會,他自己家裡也很窮,還要賺錢寄給自己的妹妹和母親,所以他也特別憎恨那些連窮人的錢都不放過的罪犯。

還有一個要注意的就是獵魂者的活動範圍,只要還是人類,就一定會有活動範圍的局限,而且,往往會在案發現場留下痕迹,甚至是在現場停留。

獵魂者在目擊者的眼裡通常是一個身穿皮甲的男性,箭術極強,身上散發著黑霧,看不清面目,殺人時利用手中的霧氣形成箭矢,或者直接用黑霧。有極少部分的目擊者提出,獵魂者似乎還有一頭黑獸作為坐騎。

呵!什麼來無影去無蹤,只要把黑霧收起來,就可以混入人群,如果沒有往這方面想,當然找不到了。至於黑獸,不排除是超凡能力。

推理到這裡,似乎陷入了僵局,滿足這個條件的人可不少。

班森皺著眉頭,吐出一個煙圈,然後再吸了一口,將煙霧吐到眼圈裡,形成一個擴大的衝擊波。每當他思考案情的時候,總喜歡變著花樣吐煙圈,原來他還顧慮著身體,自從加入教團之後,就徹底放飛自我了。

突然,他想起以前翻閱《城防紀要》的時候,裡面常常會提到從一句話。《城防紀要》就是那本在內城衛之間流傳的偵探手記,原本是巡邏記錄,但是自從有一個人在上面寫了自己破案的經歷之後,開始有各種人跟風在後面回復,一開始只是寫什麼「隊長666!」「新技能GET!」有人覺得自己的破案技巧更加高超,就把自己的也寫了上去,於是成為了內城衛的傳統。

那句話出自於開創《城防紀要》偵探手記功能的初代隊長:「當你的推理陷入僵局時,不妨反過來想一想,最危險的也許是最安全的,而你的目光只盯著暗處。」

這樣的話……

四名隨從又是一頓翻找,將結果反饋給了班森。

在所有的獵魂者目擊事件里,有一個人的出現率特別高。

嗯,不過還不能確定,先看一下他的資料。

班森突然抬手打了個響指,一名隨從打開門,把大廳里的治安署官員叫來了。

「那個誰,去給大爺調一個人的戶籍資料。」

那個官員很快把那個人的資料從戶籍科取過來了。

獵戶出身,有妻女,經濟困難,家裡突發變故……

班森拿過來一看,不由得大笑起來。

「哈哈哈哈,獵魂者,班森大爺出馬,你往哪裡逃?」

而一旁的治安署官員紛紛露出驚愕的神色,有些懷疑地問道:「班森大人,您確定是他嗎?」

「你們這些小地方的土包子,破過多少案子?會不會推理?這麼簡單還看不出來!等會治安署派人跟我來,我要當場揪出他來!」

班森一臉陶醉地嘬了口煙,緩緩吐出來,聲音低沉地說。

「請叫我,神探班森。」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幻界外傳之聖杯傳說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幻界外傳之聖杯傳說
上一章下一章

第27章 紅龍之卷 神探班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