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迷宮》萌芽

第14章 《迷宮》萌芽

第十四節,萌芽

嫂子愛打麻將,畢竟是剛二十歲的小媳婦兒,還是個大孩子呢!麗麗經常是我和媽媽哄著、看著。麗麗很黏我這個會講故事的姑姑,我也很喜歡這個前奔兒嘍、后勺子的淘氣侄女兒,總摸著侄女兒的大奔兒嘍說:「知道你為什麼這裡長得這麼高嗎?這是壽星老兒的標誌,說明你將來長壽哇!哈哈哈!」,哥哥新聽了,把嘴裡的茶水噴出來,說我:「你盡忽悠我兒子!我們不就是前奔兒嘍大嗎?」,全家哈哈大笑!麗麗眨巴著小眼睛,一本正經地說:「老姑,你給我講老虎八根鬍子的故事吧!」,哥哥又跑過來打聽,為啥老虎是八根鬍子的?我忍著笑,告訴哥哥,這是為了教麗麗查數兒呢!

哥哥新小的時候家裡經常戰火紛飛,媽媽就因為爸爸總愛打麻將,兩口子總吵架。爸爸是個忠厚老實的斯文人,但是,因為這個打麻將的愛好換了好幾次工作。媽媽比一般的女人勞累得多,那時候汽車少,媽媽在一個全是由婦女組成的人力手推車大隊里幹活兒。兩個人一組,大冬天也拉著人力車,滿街的跑著去送煤、送水泥板……那小棉襖一擰直出水,那都是汗水。夏天那白色的半截袖兒的咯吱窩都是黃黃的汗漬,洗都洗不幹凈!媽媽的辛苦哥哥新和我都看在了眼裡,幼小的我就會踩著小板凳,給媽媽做飯吃。新作為哥哥要挑水、劈柴,還要給弟弟妹妹洗衣服……哥哥新的脾氣是鄰居淘氣的男孩子們逼出來的。新上學的時候是班長,成績很好的,可是周圍都是孩子多的家庭,大多數孩子們也不肯好好學習,看不上當了班長的新。他們有的比哥哥新大幾歲,有的同歲,總欺負新。很多時候我們小哥仨都出去不去門,被鄰居的壞孩子們堵在家裡,寸步難移。

這一次鄰居龐四驢子往我們家裡扔磚頭,砸壞了玻璃,作為家裡的老大,哥哥新拿起菜刀義無反顧的沖了出去!趕跑了那個討厭的孩子。從那以後,越發的不可收拾,只要有人欺負這哥仨,哥哥就出頭,狠狠地揍他們。派出所的人也撓頭:「哎我說新啊,你這個孩子也不傻也不孽的,咋就非得打仗呢?那些錢幹啥不好,非得交罰款啊?!」。

再後來,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狠狠打人!打壞了多少我也忘了,反正那些年我媽做生意沒少賺錢,可也沒少賠錢,給人家挨打的人。要說那些挨打的,也真有欺軟怕硬欠揍的傢伙,好些個惡霸,被哥哥新收拾的服服帖帖,對被他們欺負的老實人來說,倒也算除暴安良了呢!哥哥新的大名傳遍了整個新街區,臨近「混的」都知道有這麼一號人物:大醫院一把,新舵主!仗義,英雄。

這位英雄跟著姨夫到鄰近縣開車拉木頭,四川的小工不好好裝車,那可要少拉好幾米木頭呢!新去跟人家講理,那些民工仗著人多,沒把這個小毛孩子放在眼裡,齊刷刷的拎著撬杠來打哥哥。忙亂中,哥哥搶過一根撬棒輪了過去,結果打斷了人家一條腿。就這樣,又上演了哥哥保釋回家探親、當地公安來抓、新自己砍了頭、血濺當場,我媽媽昏迷,趙鵬臨危救難……

第二年我哥回來,才認識的菊。趙鵬跟著跑前跑后的做說客,菊終於認可了這位勇敢仗義、家裡又有生意的「李哥」。

畢竟新和菊都是爽快人,和上學的我、慢吞吞的趙鵬不同,認識的晚結婚卻早,再轉過年來嫂子抱出了麗麗,我還在上學呢!

唯一不同的是,我們家的位置在市裡規劃的動遷地帶上,生意沒法兒做了,全家都要搬家。哥哥新出去押運車皮去了,家裡不能把新媳婦兒和孩子扔下單過,爸爸就租了一個大房子,把嫂子和麗麗接過去大家還在一起過,就等著新樓落成回遷。

我還在上學,沒辦法只能住宿了。學校的食堂我真不敢恭維:白菜湯里居然能吃出大青蟲!打死我也不去食堂買飯吃了,自己買些燒餅、麵包,自己家裡帶些鹹菜、水果,就這樣對付。

沒有了生意,我們家的生活一落千丈。爸爸那點兒退休工資養活不了全家人,媽媽手裡剩下這點錢,要緊著花,算計著花,還有個我還沒畢業呢!

弟弟民,初中念完了不想繼續讀書,在廠子里找了點活兒干。開了第一個月工資,歡天喜地的拿回來,給侄女麗麗買了兩大口帶零食,給我買了大白兔奶糖,剩下的交給了媽媽。日子,過得平淡而又溫馨,李家的孩子們都有一顆滾燙的心,在艱難的時期,多虧了這些親人們相互之間的包容和照顧,得以度過了那麼多溝溝坎坎兒。

哥哥新不甘心家道中落,一直在拚命的努力著。而我也到了自己的人生分水嶺,第一個需要抉擇的時刻。馬上就要高考了,但是,我的心裡一點兒底也沒有。我理科成績非常差,高二的時候卻因為一些限制不得已進了理科班,坐與文科班失之交臂。那個大眼睛的男孩子,寫得一筆好字、經常鼓勵我的男孩子,在我高二的上半年,突然失蹤了。後來,聽同班的男生說,他去了山市的師範大學讀書。我接到了他的第一封手寫書信,字跡工整俊美。還有他親自挑選的明信片,隔幾天就是一封信,讓我心醉又心碎……以我的成績,我怎麼追趕你的腳步?肖群!我一直在努力,而你對我來說,卻像是天上的星星,遙不可及。

因為從小生活在硝煙瀰漫的家庭里,我是那麼的羨慕文化人,喜歡知識分子的溫文爾雅,待人接物有禮有節。同學的爸爸是個幹部,家裡藏書豐厚,惹得我眼熱了很久很久……後來他的大哥據說喜歡我,想和我處對象。我都想藉此機會跟她借幾本書了,可是,又怕他哥誤會,沒敢說。多少年以後遇到他哥和媽媽,還記恨這件事,記恨我的不識抬舉。也因此,我是那麼喜歡肖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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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三分之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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