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 莫嘆紅塵無真情 付出幾許且問君

第四回 莫嘆紅塵無真情 付出幾許且問君

他到了所里,大家也陸續地到了,都忙著整理自己的辦公桌。整理過後,兩美女又忙著拖地、擦桌椅。手腳不閑著,嘴也不能閑著。陳春嬌開始了早晨第一條新聞發布:「我的一個民政上的朋友說,這兩天,到她那兒諮詢離婚的人特別的多,老的、小的都有。看來,方大律師的成功,影響面是很廣的,引起了一些人的危機感。」

「一個人的悲劇可能是別人的良藥。人們通過本案的結果,開始審查自己的行為,是自我覺醒的表現呵,是為防止自己再走別人的老路!好事呀。本案在社會引起較大的反響,一來說明,我們公民素質在提高。二來說明人們依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在增強,無論從哪方面的表象來看,本案對社會的影響力都是積極的。嗯?小姑娘,本辯護人所說在理不!」挑釁地揮了揮手中的抹布。

「可是有人並不這樣認為。她們憑著姿色,勾引有錢的大佬,並且機關算盡,步步為營,製造婚內出軌假象,還留下了影像證據,呈堂證供,人贓俱在。輕鬆地以受害者的身份奪人家產,真是殺人不見血。要真有感情,還能容忍一方當事人,一而再再而三的出軌、脫軌,不在軌?高,實在是高。以小妹現在的花容姿色,三、五年內掙個千兒八佰萬的,應該不成問題,而且還沒人追究。這個案子明眼人都能看出來,是一樁處心積慮的詐騙案,卻被離婚案給掩蓋了。不得不佩服,手法高明。」

「你那是主觀推斷,沒有證據印證,所以抗辯不成立,本庭不予採信!同時,根據婚姻法律規定,婚姻關係是以登記為要件的,不是以感情為要件。一經登記,即受法律保護,可對抗任意第三人!所以婚內出軌就要付出代價。否則,人人都可以風流成性,玩弄感情,置家庭、社會責任於不顧,而不會受到任何懲罰。」方晴仍是大義凜然地辯駁,絲毫不退縮。

「至於,有人得到了陳律師那樣的啟示,我並不排除有這種可能,同樣是屎,人不會吃,狗和蒼蠅都會!」

經典!真經典!男人們不由地鼓掌稱讚。

「你好噁心哎!」兩人又嬉笑著繼續忙碌起來。

「春嬌說的有道理!」易俊小聲地對鍾昇說道。

「有一定的道理,並不一定正確。法律上沒有這方面的規定。既使國外有結婚後,又謀害一方,騙取巨額保險賠償的案例,也不是以詐騙案來定罪的,而是看後果!從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來看,是虛構或隱瞞事實,騙取他人財產的行為。侵財是這類案子的主要特徵。而以婚姻為手段,最後依法分得他人家產,這個投資成本是否有些大,成功率有多高?經常看到騙婚的案例,那是以結婚為誘餌,其實質騙取他人財產的行為,定性為詐騙,當無不妥。而結婚以後,又離婚,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雙方平均分配,是受法律保護的,也有法律依據,很難在證據上支持詐騙成立。因為,結婚的理由只有一個,而離婚的原因很多!」鍾昇和易俊兩人小聲地辯論著,莫衷一是。

「可是,你能說現在沒有人處心積慮的是為奪人財產而結婚的?」易俊仍是不甘心地反問。

「我不能保證說,結婚都是為了純潔的愛情,愛情是什麼,是結婚之前的浪漫,而結婚是浪漫之後的責任,雙方必須恪守忠誠的義務。柴米油鹽醬醋茶,煙火男女,時間長了,激情不再。就會重新審視自己的婚姻,甚至人生,最後情變導致婚變的,不乏其人。有的可能早就在為自己設計退路,這無可厚非,利益自保,人性使然,不能列為詐騙之列。」

「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隱匿、或轉移財產的,是否是欺詐呢?」

「是啊,只要是對方不知情的,都可以列為欺詐,只是目的和動機很難確定,如果,婚後,雙方都堅持AA制,那麼財產關係會非常清晰,就不會出現平均分配這種結果。真要這樣,還結婚幹什麼,自找麻煩。自古道: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庭是什麼?就是兩個人模乎權益的共同體。無論強調哪一方的合法權益,都會導致家庭的解體!」鍾昇結束了這無聊的辯論。

真愛是什麼?是你bluebird的惟美夢想,而現實太真實、太清醒。

滴嗒、滴嗒,滴嗒滴…鍾昇的電話,暗啞地唱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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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種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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