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簡單的快樂

第30章 簡單的快樂

酒足飯飽,先回家,美美睡一覺。醒來神清氣爽,運動過後精力充沛,十分爽快。

夏龍提前打電話,定東來順的包間,掛斷電話,有些無奈道:「哎,現在都是加盟店,水平越來越差。要想吃正宗的那口肉,必須要去王府井東安市場的總店。」

庄臣擺擺手,招呼兩兄弟坐下喝茶聊天,看着更加沉默寡言的夏虎,追問道:「別整天跟悶葫蘆一樣,涮羊肉不是你的最愛?這次親口給我說說門道!」

夏虎一愣,撲克臉上終於有些尷尬,默默後腦勺,想了半天才開口道:「從小嘴笨,都是我哥出面,所以……」

「別廢話!」夏龍一瞪眼,罵道:「老闆讓你說就說,沒有外人,磨磨唧唧什麼?」

夏虎嘿嘿一笑,有些緊張的端起茶杯,喝口茶,滿臉嚴肅道:「您是美食家,我隨便一說,您聽聽就算完事。」

庄臣舒舒服服靠在沙發上,難得看見王牌特種兵也有緊張的表情,十分有趣。

「我覺得想吃涮羊肉,首先您得有一個燒木炭的純銅火鍋,必須是紫銅鍋體掛錫的內里兒!」

「水一煮開,看着冒起來的熱氣和滾燙開水中下翻滾的肉片,聽着鍋子裏噼里木炭啪啦燃燒的聲音,那感覺……」

說完夏虎忍不住咽口水,引得庄臣哈哈大笑,不錯,有吃貨的潛力。

「銅鍋有了,羊肉必須要選好!」夏虎也咧開大嘴,嘿嘿幾聲,繼續道:「我們老衚衕人講究不時不食,不入冬不吃爆烤涮的吃食。」

「相傳早年間,但凡講究的老館子都有專門選羊師傅,暑伏天就去內蒙和口外養羊基地挑選,然後專人運到京城周邊,再經過一個月育肥。」

「差不多陰曆十月份的時候,這些做涮羊肉烤牛肉生意的店鋪才開始紅火,一直忙和到第二年的三月。」

「羊肉大多挑選兩年左右,80-90斤最好。不過說實話,只要不膻不腥不老,口感肥嫩都可以。」

「至於部位選擇,看自己的口味,吃瘦點選後腿大三岔兒,吃肥嫩點選後頸的上腦,吃脆嫩口感,後腿上的黃瓜條……這些都是最適合做涮火鍋的部分。」

夏虎又喝口茶,面對庄臣這種專業美食家不免緊張,生怕說錯話,要不是從小就吃涮羊肉,換成別的打死都不說。

「其實涮羊肉,清水銅鍋,吃的是羊肉本身的品質和佐料的鮮美。佐料的水平,也是直接影響到這頓飯的水準。」

「我也去過內蒙和張家口,當地也能吃到特別棒的原生羊肉,但是唯獨調料這一重要的環節,總感覺差那麼一點點!」

「說的不錯,值得鼓勵!」庄臣鼓鼓掌,笑道:「看來王牌保鏢也有吃貨的潛力,以後大力培養。」

夏虎老臉通紅,趕緊客氣幾句,庄臣看看手錶道:「聽你說完,還真有點等不急了。」

站起身,霸氣道:「以後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別的不說,美食管飽!」

「出發!」

直奔王府井,來到熱鬧的東安市場,停好車,先隨便逛逛,買一碗四十五的酸辣粉,第一口,直接扔垃圾桶。

漱漱嘴,自從身份轉變后,口味越來越刁。尤其是舌頭,味覺細胞彷彿雨後春筍,生機勃勃,只要想到美食,歡騰雀躍,比見到絕世美女都興奮。

暗自嘆口氣,看來骨子裏還真是個吃貨,沒辦法,吃唄!

唐虹不在,也沒有什麼購物慾望,隨便溜達一圈,遍地美女,也算養養眼,心情不錯。

終於熬到飯點,直奔東來順,進包間,看着桌上錚明瓦亮的銅鍋,如同古玩,包漿厚實,再過幾百年,絕對也是文物。

清水一盞,蔥姜二三。

「上腦、裏脊、磨襠,各來三盤……」

「元寶肉、黃瓜條,先上兩盤……」

店小二一看就知道是老客戶,主動推薦道:「今天店裏剛進的大三叉小三叉,要不要嘗嘗?」

庄臣眼前一亮,笑道:「運氣不錯,都來三盤,還有羊筋肉也是。」

店小二記下,二十盤肉真不少,不過看三個人的架勢,絕對是吃貨,所以沒說什麼,直接上菜。

涮肉店,規模有大有小。大店幾乎都有專門供貨渠道,內蒙羊佔比最大。有些連鎖店甚至擁有自己的養殖場,從外地引進優良羊種,自己進行養育。

就算家庭作坊,來源都是城內的回民肉鋪,品質可靠。因為信仰的緣故,回民售賣的羊肉最可靠,良心商家都會選擇去HM區採購羊肉。

很快一盤盤上桌,所謂羊上腦,位於羊脖子後方,柔嫩瘦肉被一圈白色肥油包裹,辨識度高,涮燙之後口感腴嫩。

裏脊位於羊脊骨的后側,肉質纖維細長,幾乎沒有油花,口感偏乾柴。

磨襠位於羊的臀部,肥瘦比例三比七,吃起來肥嫩柔軟。元寶肉就是羊腱子,瘦肉居多,咀嚼起來韌性十足。

黃瓜條是寶貝,羊後腿內側,雖然幾乎都是瘦肉,口感卻是最嫩,入口即化。

小三叉位於前腿上方,肥瘦相間,肥的潤,瘦的韌,富有層次感。大三叉是後腿上方,肥肉的比重很大,口感肥膩。

羊筋肉在肋骨附近,屬於腰窩肉,外圍有一圈白色筋膜包裹,吃起來脆嫩相間,口感十分特別。

庄臣看完一遍,暗自點頭,不愧是百年老店。最好吃的羊肉,應該是肥瘦相間,瘦多肥少,類似黃瓜條這樣全瘦依舊柔嫩的部位,少之又少。

切肉師傅下刀時,必須根據每塊羊肉的情況做調整,按照肉質的紋理分佈,切出口感最佳的羊肉。

如果機器刨出來的羊肉片,不論什麼部位,一概刨成薄片,肉組織被機器破壞,一下鍋就散得不成型。

店小二上完菜,拿起一盤黃瓜條,展示道:「咱們東來順手切的新鮮羊肉,事先將血水處理乾淨,師傅下刀的時候,如果刀片上掛血水,羊肉肯定片不齊。」

「褪盡血水的羊肉,在盤中放再長時間,也不會析出血水,聞着沒有酸臭異味,下鍋之後也沒有浮沫。」

說完高舉,猛地把盤子翻過來,肉竟然牢牢粘在盤子上,懸空不落,滴水未見!

庄臣微微一笑,看來沒少表演,行話叫立盤。機器切的羊肉,往往血水沒有排就冷凍,解凍之後析出一攤血水,羊肉放至室溫,會有一股難聞的酸味。

手切羊肉有一定厚度,肉汁可以鎖在其中。肌理纖維也能保留連貫性,入鍋涮燙不會鬆散破碎。

尤其是上腦,完全沒有按照肌理紋路切割,極薄的一片上腦,入鍋一涮,瞬間不見。

店小二離開,拿起筷子,夾起黃瓜條,吩咐道:「還等什麼?動手啊!」

輕輕放入銅鍋,沸水滾燙,短短四五秒,放進嘴裏,羊肉化成湯水,燙著舌尖,過癮!

其實早年涮肉鍋底並非清湯寡水,而是由高湯製成。後來回民館子之間為爭客源,通過清湯涮肉這種方式,證明自家的羊肉品質更優。

好肉配清湯。

好的羊肉,涮上一小時,也不見什麼浮沫。品質低劣的羊肉,入水之後,鍋面立刻堆起一層暗灰的泡沫,而且越煮沫子越厚,嘌呤高,口感不爽利。

又嘗一口上腦,讚歎道:「不愧是口外羊肉,質地和清湯相得益彰。從張家口到集寧,那片區域內的羊肉,肌內脂肪豐厚,肌間脂肪適宜,堪稱久涮不老,柔嫩多汁。」

庄臣笑道:「以前吃不到這麼好的羊肉,自己琢磨出一套方法彌補。上一盤羊尾油,先下鍋潤湯,等到湯底養肥了,再依照先肥后瘦的順序涮肉,聊勝於無。」

夾起元寶肉,沾沾面前的麻醬,放進嘴裏,彷彿來到大草原。天空藍得象一塊寶石,透徹得一望到底,一塊塊白雲和一堆堆羊群遙相呼應,使勁吸着涼涼的,帶有青草味的空氣。

天蒼蒼野茫茫,

風吹草低見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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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神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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