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盛時期的流氓組織(1)

鼎盛時期的流氓組織(1)

元代流氓也因襲了宋代流氓的習氣,亦形成了一些社會團體,並有一套組織體制。其中,有名的有「清樂社」及「扁擔社」。

「清樂社」原是一宗教性的祭祀組織,開始的時候「以俠名河朔,大為諸郡所重」,後來「為之社,曰清樂,以祠樂焉」,元人史無倪憑藉「清樂社」建立起一支「清樂軍」,這一軍隊多由無賴招募而成,實際上不過是流氓團體的軍事化而已。

而「扁擔社」成員也多為「遊手好閒之徒」,為生存及相關利益而結成「群黨,號扁擔社」。他們專幹些搶劫勾當,「執有刀斧棍棒,夜偷所桑棗樹,搬收米麥谷豆」,到處擾民生事,使農民不堪重負,成為元代流氓集團中影響最大的一個。

明清是中國最後兩個封建王朝,按黃仁宇的觀點,至此,中華帝國開始由外向轉為內向,其政治社會文化也發生相應變化,具體到流氓史的發展,則表現為泛化,流氓現象在各個社會層面滲透開來,而流氓組織也從量到質地擴散滋長起來,可舉之流氓組織不可勝數。

明代流氓團伙多種多樣,此處僅述「把行」、「打行」、「訪行」及其他一些流氓組織團體。

「把」是指惡棍的組織團體。惡棍無賴混聚一處,結成團體,當時稱做「把」,「把」內成員稱為「把棍」。「把棍」憑藉其團體力量,進行詐騙掠奪,結聚銀錢。把棍的詐騙行為,主要有「拿鵝頭」及「討白債」兩種方法。「鵝頭」不言自明指愚笨之人。常識告訴我們,抓鵝先抓鵝頭,可輕而易舉擒之,令其俯首貼耳。「拿鵝頭」一詞,是把棍欺壓良善的形象表示。據歷史記載,每當把棍預先探知某人將可能作姦犯科,便派人緊緊跟隨,甚至連續好幾天,等到那人動手之機,趁勢將其抓獲,以告官威脅,訛詐大量錢財。

「討白債」,字面意義即討憑空之債,說白了就是挂名搶劫。他們尋找機會誘騙客商到僻靜的去處,逼迫這些有錢人寫下債契,然後憑證索債。「討白債」與搶掠無異,「把」自然也成為一個破壞性極大的流氓組織,該組織在京城勢力極旺,不少監生原先即為把棍,從而干禁私竭,肆無忌憚。把棍的勢力在明末勢力更大。

「打行」流氓組織在明朝中葉后的蘇州、松江等地普遍存在。其中,蘇州打行的成員主要是市井惡少、不良之徒,這些社會渣滓結黨成群,經常聚集數十人,凌弱暴寡,誆訐剽劫,勢不可擋,引起極大的民憤。其中最無賴者,即使偶而與旁人發生口角,也要密謀放火害人。「打行」在廣東、江西也存在,其殘暴兇惡可與蘇州打行相比。

「打行」大約起於嘉靖中葉,到明末萬曆年間以後達到極盛。其所從事的活動,主要有以下幾種,其一,號稱「打行」,必然以打架毆人為專職;其二,詐騙偷盜,專門在街上「撞六市」;其三,打行中人有時又充當閹黨餘孽的打手,參與政治;其四,打行多以俠少、勇猛之人為頭領,重報復,懷不平。此處舉一個例子:

當時,有一出家的和尚行醫,水平頗高,自然有許多錢,可惜此人卻是一個吝嗇鬼。城中惡少年對其頗為反感,打算捉弄他一下,便讓一妓女裝扮成良家少女,另一行棍扮成其父,很像鄉下農人。兩人搖著小船,帶上魚肉酒果去寺中,求僧人診脈。那女子騷性大發,親自以酒食招待僧人,其態頗為煽情,和尚大喜,「父親」假裝迴避。女子極盡挑逗之能事,僧人那裡還能按捺得住,一個惡狗捕食便與那女子當場媾合。正在痛快之時,「父親」回來,女子假裝哭泣,告之父親原委。「父親」故大驚叫道「吾以出家人無他意,女子己經許與村人,奈何強姦之?」。正在吵鬧之際,幾個富貴模樣的人途經此處,正好碰見此事,那位假父親哭拜前訴,詳說事情經過。貴人故意做出憤怒之態。僕人悄悄告訴和尚,雲這是某大官。和尚嚇壞了,只好叩頭乞求,此時同行者替和尚勸解,和尚也只好傾其所有來遮羞。事情完畢之後,各自離去,僧人竟不知自己被惡少欺騙(葉權《賢博》)。

由於打行嚴重影響了當地老百姓的生活,並在一定程度上威脅到了王朝的統治,官府不得不採取措施。當應大巡撫翁大立對打行「各檄府縣捕治督之甚急」之時,大難當頭的蘇州打行竟「相與也喋血,以白巾抹首」,手持長刀巨斧,衝進監牢之中放出囚犯一起作亂,並攻打都察院,縱火焚燒衙署。其時巡撫及家人正在蘇州,見勢不好,趕快跳牆逃走,才免一死。(《明實錄》,卷四七八,《世宗嘉靖實錄》)。

明代亦有前面朝代就有的訟棍。一個「棍」字,說明了其流氓性。在蘇州訴告成風,訟棍大行其道,當地如果一家有事,里中姦猾訟棍即聚集成黨,連數十人為一黨,連數十事為一詞,其實並不是真有什麼事,而是欲從中牟利。這些敗類若與他人有矛盾,或手頭缺錢使,一等人家有人死,即去報告官府,慫恿官府禁止他們發喪,尋找理由說人死得不明不白,然後派人檢驗屍體,而此繁雜的檢驗過程,足令此家立時破產。另有一些流氓組織成「訪行」,也專靠衙門混飯吃。「訪行」以蘇州最盛。明代蘇州的風俗傾險狡悍,上面的官員如若想察覺州里的豪猾壞事,便不能不藉助一些耳目。於是一些無賴流氓,即投身衙門,交通近習。若想害人,可暗地行賄,誣陷對頭,羅織莫須有的罪名,暗設陷阱,等到對簿公堂,官府雖然心知肚明,也無法為他們開釋罪責。有時候,這些訪行中人也派緹騎,偷偷地拘拿一些人,「設局講款」,從中勒索訛詐。這些行為,在當時也有專門的稱呼,叫「造訪」。這些造訪之人,必須公推一個為宗主,而其他群凶在下附合。這樣,一倡百從,競相標榜,就稱為聽來文雅的「訪行」,殊不知,其中罪惡黑暗難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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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史:流氓的歷史(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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