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組織的各種規約(1)(圖)

流氓組織的各種規約(1)(圖)

老茶館,這種公共場所也是最容易變成大動干戈的場所。在江湖上,各種群體組織都有自己的規約,有的規約是某一組織內部自己訂立的,有的則是約定俗成的。這些規約往往成為江湖組織行事和解決矛盾的有效依據。在流氓這一社會群體之中,也有這種規約。1.吃講茶各行各業都有一種行業規矩,這種規矩約束著特定行業的人按此行事,但對於流氓來說,由於其輕然諾、不講信義這種特殊品質的關係,常常會有因地盤關係,或者利益關係而產生矛盾。矛盾一但產生就要尋求一種解決的辦法,其中吃講茶就是一種解決矛盾的「文」的辦法。所謂的吃講茶主要是指上海流氓處理內部矛盾的軟處理方式。「吃講茶」是流氓通過講理、消除矛盾、達到和解諸方式中最典型的一種。所謂「吃講茶」也叫閂人頭,具體做法是,當事雙方齊集茶店,邊喝茶,邊論說,請茶客或特邀中人加以評斷,理屈的一方償付茶資及所需費用。據胡祖德《滬諺外編·新詞典》載:「『吃講茶』:因事爭論,雙方往茶肆中,將事由宣之於眾,孰是孰非,聽憑公論。」如果雙方唇槍舌劍后達成諒解與妥協,則當場請調解人將紅、綠兩種茶混在碗中,雙方各持一碗一飲而盡,然後喝酒碰杯,以示了結。又據黃式權《淤南夢影錄》卷一載:「失業工人及遊手好閒之類,一言不合,輒群聚茶肆中,引類呼朋,紛爭不息,甚至擲碎碗盞,毀壞門窗,流血滿面扭至捕房者,謂之吃講茶,后奉憲諭禁止,犯則科罰店主。然私街小弄,不免陽奉陰違。近且有擁至煙室,易講茶為講煙者,益覺肆無忌憚矣。」徐珂在《清稗類鈔·棍騙類·上海地棍之吃講茶》中,對吃講茶也作過詳細的詮釋。該書中這樣記載道:「吃講茶者,下等社會之人每有事,輒就茶肆以判曲直也。凡肆中所有之茶,皆由負者代償其資,不僅兩造之茶錢也。然上海地棍之吃講茶,未必直者果勝,曲者果負也。而兩方面之勝負,又各視其人之多寡以為衡,甚且有以一言不合而決裂用武者,官中皆深嫉之,懸為厲禁」。可見,通過吃講茶有時確能消除一些矛盾,解決一些存在的問題。但是應該承認,由於流氓終究是一夥歹徒,受到流氓本性的支配,所以有時單靠理喻絕不可能徹底解決問題,在這種場合下,所謂的吃講茶也可能變成一種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活動。這時甚至連吃講茶的地點都會變成大動干戈的場所,矛盾雙方舊恨未消,新仇又添,於是乎「武」的一手就將登場了。當「吃講茶」失敗,談判講和不成,流氓雙方就退出和談,有的立即動用武力,拼個你死我活;有的則約定時間、地點、人數而決一勝負。結局當然是勝者益凶,稱霸一方;敗者為寇,讓出地盤或財產。不過,矛盾的雙方不論死傷多少、後果如何嚴重,決不能告官,若違反了這條不成文的規矩,就會被全體流氓視為「不吃硬」的敗類,在江湖社會上永遠抬不起頭來。2.劃地盤流氓和其他江湖諸流都有一個分地而食的不成文規矩,這就是所說的劃地盤。流氓一般也按這一規矩行事,各自在各自的地盤內活動,一般不侵犯別人的領地。一旦有不守「規矩」者,便會引來對方的干涉或報復。流氓劃分地盤這一習性由來已久,早在西漢時期就已有記載。如有一段時期,京師被劃分為四大塊,北道是姚氏的地盤,西道是杜氏的地盤,南道是仇景的地盤,東道是佗羽公子的地盤,「盜跖而居民間」,各自在劃定的勢力範圍內漁食。這種不成文的慣例,此後一直被承襲下來。三國時期,有的史籍中也記載過流氓劃分地盤的事情。如吳國名臣步騭就有一段在人地盤上做生意的而受窩囊氣的經歷,步騭原是淮陰人,因漢末黃巾起義世道混亂而避居江東會稽,和從廣陵流落來此的衛旌一起開墾小塊土地,以種瓜為生。辛苦半年,好不容易盼來了瓜果成熟,但步騭不敢嘗鮮,而是選了一批上好的瓜果,和衛旌一起先給當地的豪魁焦征羌送去。焦對此卻並不十分在意,還擺出一副傲慢的架勢來。起初,是讓他二人在門外等候許久,接著是躺在坐帳后召見。到了開飯時,他座前的大案上,堆滿美味佳肴,卻讓人遞給步、衛兩個人一小盤粗飯和一點菜蔬,且只能坐在地上食用。衛旌怒羞交加,一點也吃不下去。事後對步騭發脾氣,責問他怎麼受得了這等窩囊氣?步騭坦然答道:所以要來獻瓜,就是害怕他的強橫,何必為爭這些意氣而結怨呢?(完顏元紹:《中國古代流氓百態》)從這一事例來看,步、衛二人所受的窩囊氣就是在焦的勢力範圍內不得不向人低頭的一種反映。3.索陋規索陋規是流氓群體中的一種不成文的規矩。所謂的索陋規,就是在流氓們業已劃定的地盤內,按照不成文的規矩向本領地的流氓頭子定期奉獻「規矩費。」流氓團伙在各自的地盤內索陋規、分肥食,其中有「吃白道」、「吃黑道」之分。所謂「吃白道」就是流氓團體以「地盤」內的衣食戶為勒索對象。據《朝野僉載》記載,唐武周時,揚州有一大流氓頭子孟神爽,「稟心狠戾,執心鳩毒,巡市索物,應聲即來,入邸須錢,隨口而至」。這是流氓索陋規的較早記述。雖還不太詳細,但也能略見其一斑。對於這種索陋規,徐珂的《清稗類鈔》記述得就更為詳細。據載,廣東一帶的流氓「吃白道」則有「收水」與「打單」兩途。所謂「收水」,就是每逢年節向商家收取「例規」,可保你太太平平地做一年生意。所謂「打單」,就是專揀那些富有居民或商家,以紅紙作書一函,內開某某向某某暫借銀若干兩,限於幾天內送到某處,屆時自有人在彼照應,不得遲誤云云。所索錢額,少則數百,多則數萬。接到這種「紅單」的人,一般多乖乖照辦,倘若報官,必然會遭致報復。同樣,那些從外埠部來此「地盤」內立足謀生或路過這裡擺場子混口飯吃的走江湖者,也得遵循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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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史:流氓的歷史(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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