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會成為余秋雨首選的靶子?

我為什麼會成為余秋雨首選的靶子?

余秋雨在2002年答多家報紙記者問時說:如此多論敵只選古遠清一個人,是因為我發表的媒體最多,遍及北京、天津、廣州、合肥、南寧等地,另一原因是我「誹謗內容最具體」。

余秋雨的「情報」工作做得太差,我批評余秋雨的文章除發表在國內外,還在美國、澳大利亞、泰國等國家及香港等地登過。如果他當時知道這個情況,在起訴書中肯定會追加我「道歉」的地區和媒體,或許會將精神損失費漲價至二十萬元也說不定。但漲多了,只會增加他的訴訟費,且會引起別人對他更大的反感。

他告我還有一個原因有可能是本人屬「獨行俠」,在非綜合性名牌大學任教。告我至少不會像告別人那樣引起名校教授群乃至當地作家群起來助威和聲援。

但余秋雨對我似乎不夠了解。他把我看作省油的燈,是他犯了在戰術上不重視「敵人」這一錯誤。我雖然是個「小教授」,但我研究「文革文學」與別人不同之處在於主要研究「文革寫作組」,且十分注重小處著眼,從史料收集開始。如在《余秋雨與「石一歌」》中,我首次向魯迅研究界披露了「石一歌」寫作組包括余秋雨在內的十一人名單。在《文化名人傳記也要打假》中,澄清「花城」出版的《余秋雨的背影》一書中所講的余秋雨只寫過兩篇大批判文章這一事實時,首次披露了余秋雨不僅寫出了如胡錫濤說過的《走出「彼得堡」》這樣轟動一時的文章,並寫過用「任犢」筆名發表的《賈府里的孔聖人——賈政》,還參與寫作了署名「羅思鼎」的《〈水滸〉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這樣的重頭文章。在《弄巧反拙欲蓋彌彰——評〈新民周刊〉等媒體聯合調查余秋雨「文革問題」》一文中,又披露了原清查上海市委寫作組組長夏其言所寫的有關余秋雨的結論性意見。這些材料打破了他自己吹噓的「文革」中沒有犯過任何錯誤的神話,難怪他十分憤怒,以至在答北京《華夏時報》記者問時,含沙射影地把我比作對「當年奧斯維辛的倖存者」做出逆反性指證的「老納粹」。

比余秋雨年長五歲的我,只是以歷史考證者的身份寫這些文章,其出發點是糾正有關余秋雨傳記和報道中摻假的成分。我在有關文章中從未使用言之過激的諸如「文革餘孽」、「『四人幫』文膽」一類不符合史實的形容詞。

余秋雨選中我作靶子另一理由是我「供職的學校名稱上似乎有法律印痕」。余秋雨2002年8月21日答《中國青年報》記者問時所使用的「似乎」和「印痕」這兩個詞,激怒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部分師生,認為這是對我校的嘲笑乃至挑戰。因而這所原由司法部後由教育部主管的重點大學,由校長親自出面請了兩位強勁的教授作為我的辯護律師。其中趙家儀博士為我校法學院經濟法系主任,他參加過澳門相關法律工作。另一位麻昌華先生,系武漢大學博士,為我校民商法研究所負責人。我校法學院設有「法律援助與保護中心」,也許是出於對學校同事的關心和援助吧,這兩位代理人不收我的律師費,而余秋雨的律師費卻高達每小時三千元。這真應感謝余秋雨,是他告我為我校乃至全國法學界提供了這難得的科學研究新課題,尤其是為輿論監督、文學批評乃至公共(眾)知情權與公眾人物名譽權、**權保護之邊界等問題作了探索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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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遠清再次發難:庭外「審判」余秋雨(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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