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跟蹤

第二章 跟蹤

樓下一輛有些灰撲撲的銀色車子上,一個戴着墨鏡戴着帽子的男子在駕駛座上抽煙,左手接起電話:「嗯。明白。今天的照片給你發過去了。沒問題。放心吧。」

掛了電話,墨鏡男子抬頭看看樓上的那扇亮着暖色燈光的窗戶,把煙頭彈出窗外。

張志平已經守了近一個月了。平時都在車上待着,肯定樓上那家關燈睡覺后,他就到對面樓上的出租屋裏,那也是老闆給租下的,方便他的出入行動。

私人偵探這個稱呼也就是個印在廣告上的名頭,說起來好聽,事實上乾的就是狗腿子的事。動不動辦了大案給社會伸張正義的故事只會出現在里,張志平入行以來,遇到的不過就是主婦查查小三,幫老闆查查官員的喜好這類事,真正難搞的事,也不會交給他們這些小混混去干。兩年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從監獄出來他就一直這麼混著,日子還過得去。這次的活倒也清閑,跟蹤這個帶孩子的單身女人,到處拍拍照片,至於老闆想知道什麼,這就不是他該管的了。

這個叫杜可的女人生活很規律,家裏保姆接送孩子,自己平時就開着那輛低調的本田上下班,也常見朋友,男的女的都有,都是正常場合,從來沒出入酒吧這類場所,按張志平的從業經驗也看不出這女人有什麼問題,在外是職場女強人,在家是溫柔好母親。明明收入不菲,卻住在這九十年代建起的老小區里,怎麼看也不像是別人的情婦之流。

這些天,他就這麼看着杜可平平常常過日子,看着杜可對溫柔地笑,那個胖乎乎的小男孩蹦蹦跳跳來牽她的手。I已經一個月了,每天都是些枯燥的彙報,張志平嫌無聊,正準備讓偵探社換個人來盯着,可是今天他改主意了。因為他跟蹤的杜可昨天從機場接回來一個人,琳琅。他一眼認出,確定無疑。

琳琅姓杜,孤兒院一起長大的人卻很少人知道,因為叫起來拗口,所以大家都省去姓只叫做琳琅。張志平也是後來才知道真正的原因。八歲時被送到孤兒院,只一聽到別人叫「杜琳琅」,這姑娘就發飆,她身體雖然瘦弱,但一旦發起狠抓撓撕咬踢,誰也招架不住,久而久之,除了戶口本身份證那個名字改不了,身邊的人都不敢連名帶姓地叫她。

張志平認識琳琅的那年12歲,家裏半夜著了火,只有偷偷溜去網吧的他倖免於難。自那以後,親戚紛紛緊閉大門,張志平就被送到了孤兒院。那時候,琳琅剛到幾個月,已經在孤兒院的一群孩子確定了霸主地位,她向來寡言,與人若有爭執時又極不留情面,打起架來比男孩還凶,大家都很怕她。更何況她長得漂亮,成績總是上游,畫畫也極好,孤兒院裏的牆畫、黑板報常叫他去幫忙,逢上領導視察,常被叫去作為「優質示範對象」,在一群爛泥一樣的孩子裏,更是極不合群。

張志平卻是不怕她的。他自幼頑劣,在城中村這樣魚龍混雜的地方混出來的,父母常年守着菜市場的小攤位,起早貪黑,更是對他更是無暇顧及。十多歲的年紀便與街頭小混混廝混,勾搭著一起抽煙、泡網吧,進了孤兒院,與社會上的哥們兒也常有來往。他看着這個經常齜牙的小姑娘,彷彿看着一隻無力的落單的幼獸。可自己又何嘗不是呢?失去雙親又無父母可投靠,他無數次想過離開孤兒院,曾在網絡上見到的光怪陸離的世界既誘惑又令人恐懼,走出去能活幾天?十二歲的少年夜夜咬着被角難以入眠。

轉天是周一,張志平決定偷偷改變一下行程。他跟着杜可去到公司的停車場,拍下幾張照片準備交差,然後就調轉車頭回到杜可家的樓下。對自己的任務他向來是認真的,這還是第一次不守規矩,不過琳琅機場回去就再沒出門,他想回去等著。

車子照舊停在樓下拐角,極不起眼。這個半舊的小區沒有地下停車場,在這等准沒錯的。張志平掏出打火機點上一隻煙,自己在等什麼呢?他也不知道。見了琳琅又怎麼樣?人生總有不同的軌跡。就像當年他對着那個幼獸一般的小女孩沒有心疼、沒有憐惜、更沒有什麼柔情似水,只是冷眼旁觀,是的,你受着你的,我受着我的,誰又比誰更難熬呢?

琳琅考上大學的那個夏天,張志平是高興得不知怎麼好,雖然他早就知道這個女孩會有和他不一樣的路。那時候他已經在夜市擺了攤賣燒烤。從孤兒院出來的時候他身無長物,開始的時候在一個夜市攤上當着雜工,搬一箱箱啤酒,在散場后清掃客人在路邊留下的垃圾和嘔吐物,什麼都干。後來自己置了工具,租了攤位,正正經經自學當起了燒烤師傅。他吃得了苦,即使吃飯的人圍着桌子聊到後半夜他也從不轟人,食客喜歡他的豪爽勁兒,也算是頗有人緣。

琳琅走的那天,張志平跑着去車站送別,說的無非是些好好保重好好學習之類的話,他傻傻地笑,琳琅也扶著行李箱淺淺地笑。

那年夏天,走過街角時賣花的大媽們筐里、籃子裏裝的最多的是茉莉。一簇一簇的白,嫩的讓人不忍心觸碰,只敢小心翼翼捧著,花瓣上綴著些晶亮的露,張志平想到琳琅的眼睛,小時候打架,她的眼睛就這麼亮。回到燒烤攤上的他開始後悔,怎麼就沒想起給琳琅買束茉莉花呢?孤兒院的孩子們永遠穿的是外面過時的衣服,甚至大部分時候是不合體的。即使有女孩子愛嬌愛俏,在嚴厲的管束和空空的口袋面前也少了心思。如果買了花,她一定會喜歡的,她離開的時候至少會快樂一點。張志平懊惱著,但還是手腳麻利地招呼著客人,把手上的肉串簽子翻的極快。只剩下兩桌客人了。那桌滿嘴髒話喝了六箱啤酒的客人結賬走的時候,張志平覺得有點不對勁,兩個來結賬的光頭大哥滿臉淫笑,互相說着他聽不懂的方言,其他人三四個人正擁著一個女孩朝路邊的大金杯麵包車走去。對,轉身一看,那個一個人來吃燒烤喝酒的姑娘不見了。張志平非常肯定,她們並不認識。他大喊著:「站住」,追上前去。

後來的事情並未如他所想。小城的報紙描繪的聲色俱備:為了結賬抹零的幾塊錢起了爭執,燒烤攤的攤主將鐵簽插入客人肚子,攤主是孤兒,從小就跟着街頭混混打架,像這種人一種要重判,不然還不知道以後能幹出多麼喪心病狂的事。

是的,張志平在群人圍攻下把手裏一把鐵釺子插進了最近的一個啤酒肚,然後被自家的椅子砸斷了兩根肋骨。那個被他救下的姑娘,在打鬥中自己跑掉了,再無音訊。幾近凌晨的小城街道,找不到一個目擊者和證人。那些平日裏笑着打招呼的左鄰右舍,那些常來他攤位上吃飯的食客兄弟,沒有人為他說一句話,只是在街頭巷尾把這樁兇案傳的活色生香。在監獄熬了六年,張志平對那個生活了20年的城市毫無懷念,只有街角茉莉花的清香時時入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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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歌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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