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十一)

色(十一)

早晨出門剛把手機撳開,陶楚的電話便打進來了。他知道陶楚不打家裡的電話是怕給他惹麻煩。只聽陶楚急急地問:「吳桐你在哪兒?」他也急急地答:「我在路上。」陶楚又問:「能不能見見?」他說:「現在不行,我第一、二節有課,也沒法調了,下了課我找你行嗎?」陶楚猶豫了一下,說:「好吧。」吳桐問:「情況怎麼樣,孩子出來了沒有?」陶楚的聲又變了,說:「沒有。」吳桐又問:「見到了沒有?」陶楚迸著哭聲說:「不讓見。」吳桐知道再說下去陶楚又要哭了,說句:「陶楚你別急等我電話,開著機。」聽見陶楚的「嗯」聲他收了機。他不知道兩節課怎麼下來的,甚至不知道自己都講了些什麼。他抱著講義往教研室跑,只為能早早給金正打電話,打完了電話再聯絡陶楚,只能這樣。吳桐全身心投入,正像他向陶楚所許諾「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他這麼說,也這麼做。說起來吳桐就是這麼一個人,不是樂於助人,也不是助人為樂,他沒從中得到什麼樂趣,更多的是苦,苦不堪言。進了辦公室坐下剛要抓電話,電話鈴響了,接起來一聽是小趙。他有些意外,也有些激動,想或許小趙有好消息告訴他吧,那就太好了。然而小趙說的不僅不是好消息,反倒是個壞消息。小趙說他又從所里摸了摸情況,所里正準備往分局報材料,案件性質定為合夥搶劫。情節是打鬥之後「勝方」向「敗方」索要「賠款」,說由於他們的挑釁耽誤了回家吃飯,要出打的費,敗方一個學生從兜里掏出二十元錢。錢沒用來打的,一塊買冰淇淋吃了,還沒吃完就被抓。吳桐這才清楚所謂「搶劫」的過節,聽過倒鬆了口氣,他問小趙:「這構得上搶劫嗎?」小趙說:「也許吧。」吳桐說:「搶劫的對象應該是陌生人,搶認識的人,明明知道會被指認出來,這在邏輯上說不通啊。」小趙說:「這看怎麼理解了,說搶奪也可以。」吳桐問:「搶奪是什麼性質呢?」小趙說:「輕,夠不上刑事責任。」吳桐有些激動地問:「既然在兩可之間,為什麼一定要定搶劫呢?他們還是些孩子,為什麼不能放一馬?」小趙說:「據說不夠十六歲的就不追究刑事責任了,那個李賽十六歲,所以就報了拘捕,不過萬幸的是被打的孩子傷得不重,只出了點血。」吳桐問:「不是說照出頭骨有裂縫嗎?」小趙說:「沒這回事。」吳桐說:「單純是二十塊錢的事了。」小趙說:「不能這麼說,搶劫不在於錢財多少,搶一塊錢也是同等性質。」吳桐說:「我還是想不通,法律對一個孩子為什麼要這麼嚴酷,誰家沒有孩子呵。」小趙說:「吳老師我理解你的心情,我把這事告訴你,是覺得這個案子有可操作性,你就按我昨天說的,趕在派出所上報分局前把事化解。」吳桐說:「小趙,我明白了。真謝謝你了。」掛了電話,吳桐沒急於給金正掛電話,辦公室許多老師都以詫異的目光盯著他看,再是他想根據小趙說的情況把思路理一理。他想,小趙說的有可操作性,是指案子的性質不是板上釘釘,可左可右,而執法者寧左勿右也是他們的職業定勢,坐等當事人「操作」,事情視「操作」狀況而定。這是一個多麼「高級」的職業啊。一切都冠冕堂皇,一切都嚴絲合縫又遊刃有餘,大家彼此彼此心照不宣。那個姓汪的家屬能順順噹噹把不明巨款取走,就是最好的說明。吳桐大概是過於激動,才這麼憤世嫉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吧。他看看錶,知道陶楚正在等自己與她聯絡,但事情沒有著落他不能夠。他走出辦公室,下了樓,走到操場邊上的一棵梧桐樹下給金正家裡撥了電話,鈴響了長時間也沒人接。他想金主席出發了嗎?金主席經常下鄉搜集民間故事,還參加一些活動,做協會兼職會計,金主席的行蹤想瞞也瞞不了他的,當然是事後。他掛斷手機,心裡空落落的,可以說金正是他目前唯一的救命稻草,且須立刻抓到,落空了,他的心也空了。萬般無奈時,吳桐忽然想,何不自己到派出所去一趟,摸摸情況,再講講自己的看法。關於案子的定性,他覺得自己的看法是有道理的,應該與公安方面溝通,理解萬歲嘛。這麼想定便速速趕到民安路派出所。許是自己也覺得此舉過於莽撞,吳桐進到門裡心「噗噗」地加快跳動,像自己做了壞事一般。他輕輕走到一個年輕女民警桌前站下,又輕輕叫了聲「同志」。年輕女民警抬頭打量了他一眼,問:「你找誰?」他頓了頓,說:「誰都行。」女民警問:「你有什麼事?」他說:「我是為那個學生打架的案子來的。」女民警又看了他一眼,問:「你是家長?」他稍一猶豫說:「不是。」不等女民警說話,一個四十多歲的男民警粗聲粗氣地說:「出去。」他嚇了一跳,卻沒動,他對男民警說:「同志。」男民警又說:「出去。」他急中生智,說:「同志是小趙讓我來的。」「哪個小趙?」「分局財務科的小趙。」「不曉得。」「他,他來過電話的。」「來電話的多去了,誰記得。」男民警這麼說口氣倒緩下來了,再打量了一眼吳桐,又說:「回去等著吧,我們會依法辦事的。」吳桐趕緊說:「知道知道,我相信法律,但我想說明一下情況。」男民警一副努力耐著性子的樣子,問:「什麼情況?」吳桐鬆了口氣,卻也清楚人家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便言簡意賅地講出自己的兩點看法:一是就案情實際情況定搶劫過重,定搶奪或者索要為宜。二是犯事的都是些孩子,而且屬偶發事件,應以寬大為懷,給他們一個出路。吳桐這麼說時,滿屋的民警都像看怪物似的看著他,有的還在竊笑。「你說完了?」男民警問。他說:「是,是。」男民警面露譏誚說:「我倒覺得,你可以給嫌犯當律師,把剛才這套話拿到法庭說去。說在這兒沒用。走吧走吧。」吳桐只得出來了。他懊惱萬分,站在派出所門口他覺得自己不是什麼人民教師、什麼靈魂工程師,而是一條狗,被人從門裡踢出來的癩皮狗。他覺得自己幹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自找。垂頭喪氣往學校返時,手機響了,他擔心是陶楚,卻又不能不接,硬著頭皮問句:「哪位?」「王梅。」「啊,是,是你呀!」吳桐驚訝萬分,連忙收住腳步。可謂一心不可二用,這一天來只顧忙陶楚,別的全丟腦後了。「吳桐你在忙什麼吶?」王梅問。「我,我瞎忙。你,你好嗎?」吳桐嘴裡回應,腦子卻在飛快旋轉:王梅是催問去泰達的事吧?該怎麼回復。「我挺好,也是瞎忙。上次說的那個事考慮得怎麼樣呢?」王梅開門見山。「差,差不多了……」吳桐胡亂回答,頭上沁出汗珠。電話里王梅笑了一下,說:「差不多是什麼概念呢?該怎麼去理解?」「就是,就是很快會給你答覆。」吳桐說。「好吧,好吧。」吳桐聽出王梅平淡的聲音中有一絲不悅,更增添了心中的不安,想人家這麼提攜自己,而自己卻如此消極對待,可以說近乎無理,給誰誰也會不高興呵,他想對王梅表達一下自己的歉意,一時又不知道怎麼說,這時他聽王梅又笑起來,說:「吳桐,人民教師的頭銜就這麼有吸引力么?」「不是,不是。」吳桐連連說。又想到剛才受到的恥辱,想狗屁人民教師。自沒說出口。「難道有什麼問題嗎?」王梅問。問題?吳桐的心一跳,眼前最大的問題就是陶楚遇到的事情啊。他思忖,能不能求求王梅呢?以她的地位也算得上是神通廣大,這樣也許是不當的,可事到如今也顧不了許多了。他說:「王梅,我沒顧上是有一樁沒了的事。」「什麼沒了的事。」「一樁官司。」「什麼官司?」見王梅接了茬,吳桐就把事情原原本本講給王梅聽。當然,「少犯」的家長他沒說是陶楚。「吳桐這事你非管不可嗎?」聽畢王梅頓了頓問。「是的,是我的親戚。」「在哪個派出所?」王梅問。「民安路派出所。」「在哪個區。」「長陽區。」「行,我給問問。」王梅說。「問誰呀?」吳桐問得挺傻。「你說問誰呀,誰能解決問題問誰呀。」「是的是的。」王梅說:「你把那孩子的情況說說,我記下來,姓名、學校、年齡、家長姓名、工作單位。」如果在一天之前,王梅之所問他還一概不知,可現在他清清楚楚,甚至包括陶楚前夫的名字。「有了結果我會告訴你。拜拜。」王梅收電話。吳桐鬆了口氣。他覺得王梅能幫上這個忙。為什麼開始沒想到王梅呢?他想。他覺得現在可以給陶楚打電話了。不到中午,吳桐便接到了王梅的電話,告訴他事情解決了,她找的人給派出所打了招呼,要求這個案件從「關心下一代」的原則處理,於是派出所便把「搶劫」改為「索要」,由此批捕程序被中止,李賽可以和其他幾個孩子一起回家了。至於留下的「民事」尾巴待與受傷孩子家長協商后再定。王梅口氣平淡地把事情說完,吳桐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連感謝的話都忘了說。他趕緊給陶楚打電話把好消息告訴了她。他和陶楚是在派出所門口見面的。在電話里陶楚聽他講了事情轉折立刻泣不成聲,不知怎麼當時他的眼也濕了,兀地很感動,卻又不清楚感動之來由:王梅的幫忙?公安方面的寬大為懷?還是自己終於幫助陶楚得到了解脫?抑或是幾者兼有吧。等陶楚收住哭,他對她說:告訴李海濱(陶楚前夫),讓他和你一塊去接李賽。陶楚頓了一下說吳桐你和我一塊行嗎?我?吳桐不知是問自己還是問陶楚,他覺得這樣有些不合常規,李海濱畢竟是孩子的親爸爸呀。陶楚哽咽說我害怕,真的很害怕。吳桐就不好再說什麼了。聚集在這兒的還有其他孩子的家長,他們並非是陌生人,起碼在學校的家長會上見過面,而此刻他們卻如同路人,一齊把急切的眼光投向派出所大門。不知怎麼,陶楚也和其他妻子那樣偎依著吳桐,吳桐明顯感到陶楚身子的顫慄,他真切地感到這件事對她的打擊有多麼深重。當派出所的門被推開,「少犯」們垂頭喪氣地從裡面走出來,家長們喊著叫著奔向前認領自己的孩子。吳桐站在原地沒動,只是長長吁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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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與情慾的誘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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