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九)

色(九)

就這件事情而言,問題並沒有解決,障礙依然存在。最大的障礙自然是老婆雙櫻,再就是雙櫻她媽自己的丈母娘。在他們家,丈母娘是一家之主,說話是算數的。吳桐清楚,要做通雙櫻的工作就越不過丈母娘這道坎。是雙櫻先回家談起,隨之丈母娘把他召過去。雙桃也在,但凡有事,雙桃總少不了摻和。出於吳桐意料的是,一向與他相左的雙桃這次竟然站在他這一方,首先表態,說:「這是好事,大好事,有什麼可猶豫的,要是我脫了鞋往那兒跑!」吳桐暗自鬆了口氣,把感激的眼光投向雙桃。他知道雙桃的意見很重要,重要在於她對雙櫻有影響力,作為姐姐的雙櫻從小就被妹妹牽著鼻子走。雙櫻把茫然的目光投向她媽。「桃子說的對,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我看是好事。」雙櫻爹表態。「眼前看是好事,可往後呢?誰知是好事還是壞事?」雙櫻媽說,「就說那個姓曹的,才提拔了個副科長,就開始出壞水了。」「姓曹的。」是雙桃的前夫。「他出壞水和當副科長掛拉不上。」雙桃辯解說,「他本來就不是個東西。」「不是個東西當初咋要死要活跟他?轟都轟不散!」雙櫻媽揭雙桃的短。吳桐知道雙桃與「姓曹的」那場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姓曹的」除了混了個副科長滿身沒一處周正地方,就是長了個甜嘴,雙桃就叫那張甜嘴給「套牢」,不顧三七二十一的要嫁。全家人一齊反對,怕她私自登記,把戶口本都藏起來了。可那個「姓曹的」不是等閑之輩,懂得打蛇打七寸的道理,先搞大了雙桃的肚子,以實際行動讓所有反對的人閉了嘴。按說老太太的揭短也能讓雙桃閉嘴。可不然,雙桃是個永遠不肯服輸的人,她近乎在嚷:「幹嘛老是拿姓曹的說事,他還算個人嗎?現在說的是哥,說的是一步登天,說的是十萬年薪,一條大魚游過來,能眼睜睜地叫它跑了?」「你是光看見好處了。」雙櫻媽說。「當然要看好處了,沒好處誰去當官呵,什麼公僕,為人民服務,糊弄瞎漢去吧。錯,他媽的是連瞎漢也糊弄不了的。」雙桃如此情緒化可能與剛說到的「曹副科長」有關。「光看見好處也不行呵,你沒看見那些抓起來的貪官,個個沒個好下場。」雙櫻媽說。「說偏了說偏了,說小吳咋說上貪官了呢?」雙櫻爹轉舵說,「事不能老往壞處想,那樣誰還有上進心呵。」「老爹說的對,都胸無大志,小富即安,社會還怎麼進步呵。」雙桃說。「我不是不讓小吳進步,進步好,掙錢多好,我只是擔心……咳,咱家已經出了個離婚的,再出一個,我可受不了。」雙櫻媽交了底。「瞧你說的啥話,小吳和姓曹的是一路人嗎?姓曹的一肚子花花腸子,小吳本本分分,草和莊稼是一樣的嗎?」雙櫻爹說。「哼,當初你還說姓曹的是棵好苗呢?」雙櫻媽說。「那不是結婚以後嗎?成了女婿,我能咋說。」雙櫻爹說。「還是說錯了。」雙櫻媽說。「就算我說錯了姓曹的,可我說不錯小吳,小吳不是那號人。」雙櫻爹說。「爹說的對。哥在本質上是好人,這看得出來。」雙桃說。「你知道咱派出所的汪副所長嗎?」雙櫻媽問。「知道,咋又說他?」雙桃問。「都說汪所長是所里最和藹最關心群眾疾苦的公安幹警,是上級表揚的模範人物。可死了才知道,是個貪官,是貪官不說,還是個雜種,手裡窩著海海的錢不讓媳婦知道。什麼人呵。」雙櫻媽說。吳桐也知道那個胖乎乎的汪副所長,聽說了他的事:半年前出了車禍,死了,辦完告別遺體儀式后,按規定家屬當著派出所的人的面,打開了他的辦公桌的抽屜,一看,裡面滿登登的全是錢,足有幾十萬,還有厚厚一摞子存摺。見狀派出所的人趕緊閃開了,說除了槍和子彈其餘都是私物,拿回去吧,拿回去吧。汪的媳婦一句話也沒說,把錢和存摺卷巴卷巴拿走了。可這事沒保住密,傳得沸沸揚揚。不知怎麼,從那往後只要在街上看見穿警服的人,他就想起了那個「偷著胖」的汪副所長。「他從哪弄來那麼多錢呀?」雙櫻爹不知是向誰發問。「這還用問?」雙桃說。「這事就這麼算完了?」雙櫻爹繼續提問。「人都死了,還能怎麼樣?不算完能審問他的骨灰?」雙桃說。「貪就貪吧,幹嘛瞞著老婆留這麼多錢呢?」是雙櫻媽在問。「有錢才能五花六花呀。」雙櫻滿帶情緒地說。「又說偏了,說人家幹嘛。」雙櫻爹再次糾偏。「反正我不同意吳桐調動工作。」雙櫻表態說。臉色很難看,顯然是受了汪所長幽靈的影響。「你說就算了?」雙桃橫眼看著姐姐。「我說算我的一半,吳桐一定要去,就先把婚離了。」雙櫻說。「你這小冤家,咋凈說些不吉利的話呀。」雙櫻媽埋怨說。「要不,這事以後再說吧。」吳桐說,他知道今天不會有什麼結果了。「什麼人啊。」雙桃撇撇嘴說,不曉得是說雙櫻還是說吳桐。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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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與情慾的誘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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