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他鄉遇故知(2)

第十七章:他鄉遇故知(2)

不知道李然在哪裡找到的,這樣的木樓梯,50年代以前的建築才會有吧?——李越轉過頭,不知道什麼時候,站在她身邊的小梁換成了李然。「你喜歡就送給你。」「喜歡不意味著佔有,你自己留著吧。」這一點李越也跟周蒙極像,她們都不是佔有慾強的人。「我再給你洗一張。」「在哪兒照的?」「李越,晚上有空嗎?」代替回答的是他親切的詢問。他其實是個陌生人呢。一直以為大家是老朋友,直到那天晚上,看著李然跟旁人說話的神情舉止,李越懷疑起來,是老朋友嗎?她怎麼完全沒有把握他是怎樣一個人?怎樣一個男人?不消說,李然是一個很有吸引力的男人,手腕的動作尤其富於表現力,舉落都有一種純熟自如的節奏感。而且,那樣恰到好處地誠懇,如果他說「是」,你很難說「不」的。可不知為什麼,他就是給人距離感,也許是與生俱來的氣質。他是那種人,轉身就會走開的那種人。那天晚上,李然他們包了個酒吧,吃西式自助,開了兩打香檳,不斷地有人走也不斷地有人來,其中很有幾個當紅的模特和演員。最忙的倒不是李然,是小梁,他好像經紀人一樣,又好像公關主任,誰都熟誰都認識。李越也看到幾個自己的熟人,不過這真不是她想見到熟人的時候。她知道他們會怎麼想——靠山倒了才回來的吧?三十四歲的資料室主任,不是等於提前退休嗎?都認定葉是她的靠山,甚至有人言之鑿鑿她為他生下私生子,連私生子幾歲都曉得。如果真的有個孩子,那倒也不是壞事兒呢。李然也應該有所耳聞了。他正向她走過來,深色西服,黑襯衫,沒有打領帶。平平的寬肩膀,會讓不少女子即時產生靠過去的**。李越忽然心平氣和了,她不是那樣的女子。可是,好像小宗說的,即使不愛一個人,也會喜歡看到他。反過來,他對她也是一樣吧?「李越,我送你回去。」他俯首對著她。還是那樣細心體貼,看出她的局促。「不用了,你這裡忙,還有這麼多媒體的朋友。」李然搖搖頭:「其實這主要是為了多接客戶,給工作室做的宣傳,再說還有小梁呢。」說著,走在前頭,給她拉開門。「李越,我們有十年沒見了吧?」有十年那麼長?李越不覺得,也許是她時時想起他的緣故。「餓壞了,陪我去吃碗麵條,怎麼樣?」「剛才你沒吃?」「怎麼吃?那麼些人。」他笑,笑起來比記憶中開朗得多。「你要點兒小菜吧?他們這兒小菜做得不錯。」「我喝礦泉水就好了。」他的視線停在她臉上,停了好長一會兒,直到她以為他要說點兒什麼的時候,又移開了。「大碗牛肉麵。」李然把菜單合起來,對服務生說。「李越,好久沒跟小宗聯絡了吧?」「小宗,他怎麼樣?那對龍鳳胎該上小學了吧?」「小宗移民了,去紐西蘭。」李越頷首,這兩年差不多的人都在搞移民,也有不少人勸過李越,真是,她又沒有小孩,她移民幹什麼?論舒服方便,還是北京。李然的牛肉麵上來了,他卻不拿筷子,只是看她喝水。「不是餓了嗎?」「小宗講你一直罵我。」「你該罵。」李然撐著額,從這個視角,他的抬頭紋顯得有點兒深。「李越,我知道你想說什麼。」他的嘴角一扯,有一種說不出的倦怠,「我第一次見到蒙蒙,她不停地喝水。就像你現在這樣,我吃面的時候,她一直喝水。」「哦,原來你並沒有忘了她。」李越忍不住嘲諷。「她出國前,你見過她?」「是。有一次,我們還看到你,你的照片。」李然迅速抬起頭。「在地鐵站里,我和蒙蒙看到了你那本攝影集,有個最無聊的名字,叫什麼《來自另一世界的風》,第一頁有你和杜小彬的合影。她看著照片里的你,我應該怎樣描述她的目光?好像你從來沒有離開過,好像世界上根本沒有背棄和怨恨這回事兒。」她的目光嗎?他從來都知道的。可是他不再能想像出她的樣子,隔著時間的河,她的面容日漸模糊。他並不是經常想起她的,他太忙了,每次都在他以為他忘掉了的時候,她又那麼鮮明地回來了,鮮明得他可以感受到她的氣息,觸摸到她的皮膚。「小宗說,蒙蒙從不提我。」「她提過一次。1995年,在你跟杜小彬結婚兩年之後,蒙蒙第一次提到你,可是我沒有想到,」——一根煙夾在李然指間,一動不動——「她跟我說:『李然出差就快回來了。』」手指不受控制地一抖,煙灰無聲地散落,如同往事。也許他心裡一直指望她會等他。現在,他終於證實了,卻沒有感到一絲滿足。「李越,記不記得我原來在廣州的那個女同學?」「記得,是不是叫劉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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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無處安放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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