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一切都是為了書的旅程(2)

後記:一切都是為了書的旅程(2)

等抵達目的地后,我最感興趣的就是穿梭在當地的書店,如何找書及書店是我拜訪城市的主要目的。回到台灣后,我靠着買回的書遙想當初購買時的情境及和店主聊天的經驗,最後它們更成為我寫作的題材。在陽光、空氣、水之外,書對我而言是另一個必要的生存要素。沒有音樂、沒有電影,我或許還能存活,但是我簡直不能想像沒有書的日子,會是什麼悲慘的模樣!圖書館是另一個我旅行時必游的觀光景點。從國際級的國會圖書館(LibraryofCongress)、都會性的紐約市立公共圖書館(NewYorkPublicLibrary)、學院派的大學圖書館、乃至小型的社區圖書館,不僅是我疲累時休憩的最佳場所,更是我查email、做研究、找資料的樂土。如果圖書館附有「珍本書部門」(RareBookDepartment)或是「特藏區」(Specialcollections),那就更美妙了!到紐約市,我總是喜歡到第五大道上的市立圖書館總館,觀賞各類主題展。一九九九年夏天,我正巧碰上蘇俄作家納巴可夫(VladimirNabokov)的百年誕辰展。納氏的母語為俄文,四十歲才搬到美國,《羅麗塔》(Lolita)是他以英文寫出的名作,我每回讀它、每回都感到佩服,尤其是那無懈可擊、石破天驚的第一段:Lolita,lightoflife,fireofmyloins.Mysin,mysoul.Lo-lee-ta:thetipofthetonguetakingatripofthreestepsdownthepalatetotap,atthree,ontheteeth.Lo.Lee.Ta.這段音感、意象十足的經典開場,總讓我一看到字句就忍不住張開嘴、卷著舌頭大聲朗讀。能在圖書館看到納巴可夫的豐富文獻與精采照片,實在是很過癮的事。至於三藩市市立公共圖書館(SanFranciscoPublicLibrary)內的「書籍藝術與特藏區」(BookArts&SpecialCollections),更彷如我的御用書房。博學又親切的館員在我的要求下,會小心翼翼地由書櫃或儲藏間取出我所渴望的珍本書,放在我的座位前。我可以在此親手翻閱一七五五年出(初)版的上、下兩巨冊的《英文字典》、親眼查看編纂者約翰生博士對一些辭彙(如「燕麥」)的幽默定義。但當我想到英國文學家華滋華斯(WilliamWordsworth)、柯立芝(SamuelTaylorColeridge)、珍?奧斯婷(JaneAusten)、狄更斯(CharlesDickens)、喬治?艾略特(GeorgeEliot)、布朗寧夫婦(theBrownings)及伯朗黛姊妹(theBrontes)等人都是根據這兩冊四十三公分長、二十六公分寬的厚重版本來習文時,敬畏之心不禁由然升起。我的旅遊行程往往還受到歐美常態舉辦的書展所左右。例如早些年,因為關心新書出版的趨勢,我會在十月份參加德國的法蘭克福書展、五月時趕赴美國書籍博覽會。這些年則因專情於舊書,所以寒暑假不教書時,總是選擇期間正好有不少古董書展及二手書展的美國加州棲息。訪書的過程中,經常發生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事件。有一回,我在某個古董書展角落,發現一張清朝道光年間的木刻版海防諭令,內容是關於廣州虎門屯外國船隻的出入規定。這張諭令是清廷頒給米國(美國)船主的,上面除了以毛筆寫着確切的頒佈時間為道光二十九年(公元一八五九年)四月初九,還蓋了海防官印。我看到這張像海報般的諭令,只覺得有時空錯置之感,另一方面也想把孤零零地它,由四周環繞着西方書籍字畫中搶救出來,但這諭令的標價卻超出我的預算。我問攤位主人是否知道諭令的來歷?他搖搖頭,只知道那是中國來的古物。我看完之後又繞了回來,問他最低多少錢才肯賣?他表示願以半價出讓,但我還是嫌貴,於是只好喪氣地逛到別的書攤,和熟識的書攤主人聊天,並順便向他們徵詢意見,看看是否可以再次去講價。書商朋友們訓了我一頓,勸我別再殺價,因為既然賣方一下子就給了百分之五十的折扣,肯定已是合理價位,再出價就是對書商的污辱!我掙扎了半天,想着這張諭令若最終因此乏人問津,對書攤主人又有何益處呢?我終於瞞着幾位書商朋友,在書展結束前,厚著臉皮回到賣諭令的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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