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節

第二十五節

我曾對小慧提起福柯寫的那部《癲狂史》。小慧撇撇嘴,「癲狂」?而且——還「史」?這人准有病!女人往往並不需要邏輯,僅憑直覺,就能得出準確的結果。福柯確實有「病」,當然,這是我們這些所謂的正常人眼裏的「病」,雖然福柯自己辯解,瘋癲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你認定瘋子有病,而瘋人同樣會認定你有病。這就譬如那個著名的故事,一個哲人受到市民愛戴,但有一天,市民喝了某處井水,全瘋了,大家異口同聲指責清醒的哲人是瘋子,要把他燒死,哲人只好跑去喝那會令人發瘋的井水,結果他瘋得比其他人都厲害,所以他很快又受到大家重新尊敬。病是常態,不病才是變態。到處都是病毒、細菌、各種微生物。它們在空氣中浮沉,奇形怪狀,或青面獠牙或溫文儒雅,有時是道德、有時是倫理、有時是法律,有時是**,它們生產出許多規則,互相交錯、妥協、滲透、扭曲,當然,也吞噬。不僅互相吞噬,而且,隨時隨刻都在吞噬著人的**與心靈。這些規則必然要求人「物化」——成為具有長、寬、高的幾何形狀——從而得以像搭積木一般構建出「社會」的種種模型。每一個人脊梁骨后都有着一把看不見的量尺,凡不在這把量尺刻度範圍內的,毫無疑問,要遭到「社會」的唾棄。這些規則形於外,是知識;究其里,是權力。所以斷了雙臂的維納斯會成為美神,而在大街上脫褲子的美貌女子要被送入精神病院。不管她是否是渴望將自己美麗的大腿展現給大眾看,抑或只是想通過這個動作來羞辱某種事物。醫生卻握有禁閉的權力,這是「社會」賜予他們的一種至高無上的權力。他們以社會的代言人的身份把女人關入精神病院。雖然他們並不知曉瘋癲的起因,也沒有理解瘋人的主觀世界,但當瘋人的主觀臆想與他認定的社會規則不相容時,他便用不可置疑的口吻定義、宣佈——這個女人是瘋子!說實話,我並不能判斷出自己所說的與福柯曾說過的有多少重疊。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小慧的嘴越張越大,最後成了一個像黑洞一般可以吞噬一切光線的O形,我慢慢閉上嘴,臉已通紅,只恨不得立馬在地上找出一條縫鑽下去。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羞愧。我也成了小慧眼裏有病的人了。小慧的眼珠子都已快全成白色了。她打了個嗝,小心翼翼地走過來摸我的額頭,你是不是燒糊塗了?昨天晚上累著了?我早說過嘛,趴在女人身上也是一種很累的體力活,得悠着點兒來。這是一個很好的台階。我當然要順着台階往下爬,雖然姿勢有點兒不好看,但總比被她一腳踹出門外的好。我咳嗽幾聲,清清嗓子。顯然,我忘了一個基本原則,女人只喜歡煽情的故事,越煽情越好,最好能煽得她們身上每一個細胞都淚如雨下。我錯了。我不應該與小慧討論福柯是怎麼想的,只須與她談論福柯這丫是如何一個「病」法,就像原來說李香君、陳圓圓一般。我說,福柯是一個同性戀。最後死於愛滋病。他是一個有趣的男人。譬如,他曾公開宣稱,「他對知識的全部追求就是為了吸引漂亮的男子」。小慧咦了一下,真噁心,兩個男人摟在一起?哎,你與我說這個幹嗎?我說不幹啥。只是想弄清什麼是「瘋」?為什麼會有人瘋?小慧嘖嘖有聲,前言不搭后語,我看你也差不多要……小慧用極其惋惜的眼神看着我,想當初,這是一個多麼好的孩子。這敢情都是你所孜孜以求的知識鬧的吧?咱們不談知識,只說風月,行不?我告訴你,活着,就甭多想,該怎麼玩就怎麼玩,該怎麼樂就怎麼樂,想得越多就越糊塗。我確實也糊塗了,腦袋裏像是煮開了一鍋稀粥,還熱氣騰騰地冒水氣。天不熱,卻出了一頭的汗水。心裏堵得慌,彷彿哪裏斷了一根筋,還有橡皮燒焦了的糊味。我左右嗅了嗅,又想了一會兒,還是想不明白哪根神經出了問題。風月?哪裏有什麼風月?一些狗屁文人騷客們吃飽了撐得難受,在石壁上寫下「蟲二」,就能風月無邊?屁,一定是的,不過若用這兩個字來「顯擺」或者自己**一把倒也不錯。我露出笑容,小慧向我拋來媚眼,曼聲唱道,一朵花開不為春,奼紫嫣紅才是真。柔情讓你香噴噴,我對青天喊一聲……我也笑,隨口和道,你是瘋兒,我是傻,稀里糊塗爛茶渣。小慧的歌聲並不能舒緩我的鬱悶,也不能清除掉她心底的一些陰影。沒過多久,她閉上嘴,嘆了口氣,幽幽說道,陳韙,還是說討債鬼姐姐的故事吧。擱在心裏頭實在難受。說出來,我也聽全來,然後,一起努力把它忘掉,好不好?我點點頭。小慧說得沒錯,很多東西,必須要儘快遺忘,也只有遺忘才具有真正制止它們無限繁衍的力量,而公之於眾反而能使其迅速傳染。譬如罪惡,又譬如其他。這好像還是福柯說過的話吧。我這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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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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