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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開始。

「死者名叫周碧蓮,女,50歲。死者的兒子蘇志明回到家裏看到自己的母親躺在卧室的床上,就撥打了急救電話,但人早就已經死亡。」徐大隊說到這裏,環視四周,確定沒有人圍觀后,他壓低聲音接着道:「醫生說,死者頸部有明顯的淤痕,他們懷疑是他殺。」

乾淨、整潔是我站在門口玄關處的第一印象,我把高強度足跡勘查燈平放在地面上,在勻光燈覆蓋下,客廳的大部分鞋印都清晰地顯現在我們的眼中。「屋子裏鋪的是強化木地板,這種地面的反光度很高,鞋印看得也十分清楚。那問題就來了,已知的進入室內的所有人的鞋印我剛才都看了一遍,這些鞋印排除以後,整個現場就剩下一種鞋印——死者家中的拖鞋鞋印。」

「什麼?你是說嫌疑人進入室內換了拖鞋?」胖磊驚呼道。

「剛才我在樓下已經觀察了整個外圍現場,死者居住的是低層樓房,嫌疑人有從窗戶攀爬入室的可能性。但小區的承建商在建房的時候可能考慮到了這一點,小區樓外的排雨管都沒有裸露在外,嫌疑人沒有攀爬的條件。小區的保安告訴我,通往樓頂的入口也是鎖死的,鑰匙只有他們有,嫌疑人墜落入室的情況也不存在。那剩下的只有從門進入,但房門的門鎖沒有任何的撬別痕迹。那剩下的就只有『軟叫門』,嫌疑人或者有鑰匙,或者是讓死者給他開的門,或者尾隨死者進入,也就是說,嫌疑人和死者熟識,而且關係還不一般。」

客廳勘查結束,我和胖磊來到了腳印最為凌亂的一個房間——死者的卧室。卧室的白色木門朝東,呈開啟狀,屋內並沒有太多的擺設,進門靠北牆是一個棕色的大衣櫃,死者周碧蓮此時頭朝西、腳朝東地躺在床上,身上蓋着一床嶄新的粉色被褥,她青紫色的臉上看不出一絲痛苦,彷彿死的時候很安詳。

明哥習慣性地拉了拉乳膠手套,接着掰開了死者緊閉的雙眼,「眼球、舌尖突出,眼結膜出血點數量多,相互融合成斑片狀,結膜見水腫。死亡原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頸部壓痕明顯。屍斑沉積於背部,這是死後長時間平躺形成的,死者應該是被嫌疑人活活掐死的。」

「屍體解剖證實了嫌疑人的作案手法,跟我在現場分析的一致,死亡時間可以確定在當天晚上的七點半左右,剩下沒有什麼發現。」明哥簡明扼要地說出了自己領域的結論,「小龍,接下來你說。」

「好。正如我在現場分析的那樣,嫌疑人進入室內換了雙拖鞋。而且我注意到,門口鞋架上的拖鞋分為男女式兩款,遺留在現場的鞋印為女士鞋印。再加上我對現場提取的大量成趟鞋印的數據分析,這幾串鞋印的步幅較短、步寬較寬、步角偏小,我基本上可以判定嫌疑人是一名女性。」

「而且室內拖鞋的鞋底花紋無變形,說明嫌疑人穿鞋時鞋底受力均勻,由此可以分析出,她的腳碼應該正好和鞋碼一樣,在39碼左右。鞋印前腳掌的壓力面花紋清晰,落腳有力,分析她應該是一名青年女性,身高可以確定在一米七上下,身體素質很好。說到這兒,我需要解決一個問題,就是嫌疑人的進門方式。喊門和尾隨兩種方式是死者自行開門,嫌疑人直接進入,如果是這樣,那兩人進門之後,地面上會出現兩種女士鞋印交叉重疊的現象,但現場並沒有這一特徵,所以我更傾向於最後一種,用鑰匙開門。」

我接着翻開了現場勘查記錄本,「此外通過鞋印的分佈,我分析出嫌疑人應該是殺人之後,直接翻動了卧室內中間的衣櫃,接着又去廚房打開了冰箱。翻動冰箱有可能是找吃的,但翻動衣櫃的目的很明確,她打開的這個衣櫃內藏有一個綠色的鐵皮保險箱。嫌疑人有死者家中的鑰匙,又知道她家中財物擺放的位置,看來她跟死者之間的關係很不一般啊!」

老賢接過了話:「我在廚房的閉合式垃圾桶中提取到了一種淡黃色黏稠液體,量很大,伴有玻璃碎片。通過數據我分析出,這種液體應該是蜂王漿。而且垃圾桶內的玻璃碎片上有水珠懸浮,液化現象很明顯。」也就是說這一大罐蜂王漿是從冰箱中取出摔在了垃圾桶內。就目前來看,這瓶蜂王漿可能是嫌疑人摔在垃圾桶內的,泄憤現象很明顯,這從另外一方面說明,嫌疑人和死者之間可能存在某種仇恨。

「你母親有沒有跟誰有過過節?」

「我……」被明哥這麼一說,蘇志明頓時語塞。其實在詢問之前,明哥已經了解了一些情況,蘇志明沒有正式工作,整天跟一些社會上所謂的哥們廝混,他怎麼可能對自己的母親有多深的了解呢?

「你家裏的保險箱中放了多少錢,有誰知道這個保險箱放置的位置?」

「我不知道有多少錢,保險箱放置的位置我知道,我媽知道,別的還有誰知道,我也不清楚。」

「你母親有喝蜂王漿的習慣?」

「她沒有,我有,都喝了六七年了。」蘇志明想都沒想,隨口回了一句,「她不習慣那個味,從來不喝。」

從現場勘查可以看出,嫌疑人與死者關係不一般,既然如此,那她不會不知道這個蜂王漿平時是誰在飲用。嫌疑人在殺害死者之後,又把憤怒發泄在了這瓶原本屬於蘇志明的蜂王漿上,很顯然,她有可能跟死者以及死者的兒子都有仇恨。

「你的女友或者前女友有沒有你們家的鑰匙?」明哥的思路異常清晰,「按照我們現在調查的結果,嫌疑人極有可能是用鑰匙開門進入室內,將你母親掐死在床上的。」「什麼?難道是陳曉曉?」蘇志明眼睛骨碌一轉,說出了一個人的名字,「我們在一起兩年多,本來是要結婚的……可是……」「她多高?」「不穿鞋有一米七二。」「她做什麼工作?」

「酒吧助演。我以前經常跟朋友去她工作的酒吧玩,這一來二去就熟悉了。沒過多久,她告訴我她懷孕了,要嫁給我。我以為她是在說笑,就沒當回事,可後來她背着我去找了我媽。我媽總以為曉曉在酒吧里乾的是不正當職業,堅決要讓曉曉把孩子做掉。」這個陳曉曉有充分的作案動機和條件,體貌特徵也和嫌疑人出奇地一致,她順理成章地被我們列在了第一嫌疑人的位置。但在調查了酒吧監控后發現,陳曉曉案發當天下午六點到凌晨四點都在酒吧上班,並沒有作案時間。

案件從發生到現在能夠查實的線索基本全部斷了,要想捋出新的破案方向,只能從原始案發現場去尋找。

我再次站在玄關處,習慣性地把死者的鞋子翻過來,觀察鞋底花紋。突然,泡沫鞋底上一條長長的印記讓我愣在那裏,「明哥,這裏不是第一現場!」

「這裏是死者生活起居的地方,最不缺的應該就是死者的新鮮鞋印,可我在卧室並沒有發現幾枚,在死者的床頭更是一枚新鮮的鞋印都沒有發現。」我把手指向一組照片,「這是磊哥拍攝的死者卧室照片。」說完,我又把玄關的照片放在了這張照片的旁邊:「有沒有什麼發現?」

「死者卧室內沒拖鞋,拖鞋全在玄關鞋架上!」葉茜驚呼。

「沒錯,如果死者是活着走進屋內,就算不換拖鞋也會有穿襪足跡,可是現場並沒有一點痕迹,也就是說,死者從門口進入卧室時雙腳離開了地面。你們再看,」我又抽出一張照片,「這是死者卧室的原始照片。明哥已經分析出死者是被掐死的,那麼問題就來了,如果死者是在室內床上被掐死的,那她肯定會有本能的反抗,窒息最直接的抵抗方式就是雙腳不停地做騎行運動,但是你們看,死者雙腳位置的床單上竟然沒有一點褶皺痕迹。」

接着我拿出了屍體被運走後床鋪的照片:「屍體躺卧后的床單上有灰塵拖拽痕迹,這說明一點,死者身上曾沾上了大量的灰塵,而嫌疑人為了掩蓋這個事情,故意把死者的衣服脫去。殊不知她在脫衣服的時候,衣服上的灰塵在力的作用下,在床單上形成了這一道痕迹。」

我把死者的兩隻鞋子舉了起來接着說,「你們仔細看,死者的左鞋底前腳掌部是不是有一處半圓形擦划狀痕迹?要想形成這種痕迹,死者應該在站立時以左腳為支點,軀體急速左轉。」

我口中說的這種痕迹其實很常見,它多數存在於交通事故當中。舉個簡單的例子,一輛車從你的身邊經過,突然剮到了你的衣服,在慣性的作用下,你的身體就會急速地旋轉。

「而且你們看,這還有兩條十分明顯的線條狀擦划痕迹,我懷疑嫌疑人曾駕駛某種交通工具撞擊過死者,但由於速度不快,並沒有將死者撞死,而在此過程中,死者身體發生了旋轉,接着車輛可能拖住死者發生了位移,最後導致鞋底摩擦地面,才形成了這樣的長條狀划痕。」

「如果真如你所說,那屍體上為什麼沒有撞擊傷?」葉茜有些納悶。

「夜晚氣溫較低,死者穿着的衣物較厚,在衝擊力不強的情況下,沒有撞擊傷也說得通。」明哥解釋道。

「對了,賢哥,你有沒有在室內發現死者的衣物?」明哥一說衣物,我突然張口問道。

「沒有!」

在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的配合下,我在小區外的垃圾車裏找到了一包已經破爛不堪的運動衣,結合胖磊的視頻監控判斷,這套衣服正是死者當晚所穿,也就是說,死者很有可能是在去跳廣場舞的路上被殺害的,於是我們沿着死者的行進路線開始了地毯式搜索。

「你看這是不是剎車痕迹?」胖磊指着地上的兩條黑色印記說。

「看樣子是橡膠。」老賢拿出鏟子從地上取了一些樣本裝入了物證袋。

「是單邊剎車痕迹沒錯。」我觀察之後得出了結論。

「案發已經這麼多天了,你怎麼能確定這條痕迹是嫌疑人留下的?」葉茜張嘴問道。

「單看痕迹是不能判斷,」說着我起身走到馬路牙旁,指著一堆已經被壓得凹陷下去的草,「但是有這些痕迹佐證就完全不一樣了。這條路平時無人問津,走的人也不多,但是你們看,這邊的雜草有很明顯的折斷痕迹,從痕迹的凌亂程度看,這裏曾發生過激烈的爭鬥。」

「小龍說得沒錯,從雜草斷裂處的氧化程度看,基本上和案發時間段吻合。」老賢蹲在地上用放大鏡觀察之後說道。

「小龍,能不能分析出嫌疑人駕駛的是什麼車輛?」明哥看了一眼地面上呈「——」圖案的兩條單邊痕迹又問道。

現場勘查進行到這一步,我們基本上可以判斷出,嫌疑人在此殺人之後移屍至死者家中。雖然這條小路人跡罕至沒有監控,她也不可能膽大到自己扛着屍體步行回去,所以就牽涉到一個移屍工具。現場的剎車痕迹證明其駕駛的是機動車,如果我們能判斷出嫌疑人駕駛的是何種車輛,便可以以車找人。「這條剎車痕迹反應並不明顯,電瓶車、摩托車、汽車都可以形成這樣的剎車痕迹,所以並不是很好判斷。」

「這個就交給我吧。」老賢胸有成竹,「我以前總認為所有車輪胎的化學成分都差不多,可實際上每種車的功能不同,這成分也相去甚遠。拿最常見的汽車輪胎舉例,為了使橡膠具有製造輪胎所要求的性能,必須要在橡膠中摻入各種不同的化學材料,即化學添加劑。我可以通過化學添加劑的成分得出剎車痕迹的車輛種類。」

剛回到科室,老賢便一頭鑽進了實驗室分析橡膠成分,最終結論——剎車痕迹屬於緊湊型四輪汽車,據此胖磊開始有針對性地研究監控錄像。「我這邊有情況了。」胖磊伸手遞給我一張剛打印出來的照片,「如果我沒分析錯的話,嫌疑人駕駛的應該是這輛沒有牌照的白色本田車。視頻上顯示,這輛車的行車路線,不管是從案發時間段還是停車區域看,都和我們掌握的情況百分之百吻合。」

死者的兒子再一次被傳喚到我們科室。「這、這、這……」他的舌頭像打了結一般,錯愕地看着照片,「這是我姐單位的車,我開過。她叫蘇祈男,是我親姐,我是偷生的。家裏想要男孩,所以……」

「沒錯,是我殺了她。」蘇祈男認得倒是很爽快,「既然是她讓我生不如死,那她也絕對不能活在這個世界上!」

「我1990年出生在一個思想極度封建的家庭,我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都希望我母親能生個男孩,可不幸的是,第一胎的我卻是個丫頭鬼子,因此我從小就成了母親的出氣筒,只要看我不順眼,她抬手就打、張嘴就罵。這些我都能忍,但是她不該害死阿華!」

「我和阿華一直以來都很相愛,已經準備結婚了,但是母親卻提出訂婚時阿華要拿出十萬塊的現金彩禮,阿華的父母都是農民,他還有一個正在上學的弟弟,拿出十萬塊並不容易。我向母親哀求,她最終答應彩禮在訂婚時只是走個過場,之後還會原封不動地還給我們。可令我萬萬沒想到的是,她竟然反悔了。我覺得真的很對不起阿華,就提出不辦酒席,去民政局領個證。可阿華卻堅持要風風光光地把我娶回家。我當時並沒有在意,一直到三個月後的一天,警察找到我,我才知道阿華為了能在短時間內賺到我們結婚的錢,心甘情願給毒販做了下線。」

路嗣理這次來白龍村,就是為了查這兩起離奇命案。

白龍村距離市區不遠,這些年仗着山青水秀,果實豐饒,發展的度假旅遊很受歡迎。

這次,路嗣理便先在網上訂好房間,之後才和姜岩一起過來的。

屋主王叔王嬸,據說是白秀的遠方親戚,當年白秀的事情出了后,白父白母傷心了好幾年,之後好不容易又添了個大胖小子,生活剛有了點盼頭,不想又出了李慕白那件事,便索性搬家,離開這片傷心地了。

路嗣理一進門,便迅速地掃視了一下小樓的格局。

正對大門的是一棟兩層高的小樓房,二樓明顯是后加的。左手邊相連的兩間房,頭一間是廚房,后一間堆放着不少麻袋,應該是存放糧食、雜物之類的小倉庫。右手邊只有一個大間,裏面停著一架石磨。

與路嗣理同住在王叔王嬸家的,還有兩男兩女四個年輕人,其中,解正揚和齊家珠是—對,霍明和李靜是—對。

他們四人在一個專門討論全國各地靈異事件、凶宅鬼地的論壇上玩,這次來白龍村,是一個叫不買梨的人組織的。

據李靜說,這次的房間也是不買梨訂的,他一口氣訂了一樓的三間房,說再拉上幾個人來,結果連他自己都不見人影了,手機也打不通。

六個人全是沖着白秀事件來的,於是客套了幾句,便拐彎抹角地問起來當年的白秀自殺案。

王叔一點兒也不介意,一是這麼多年過去了,二是也被人問得多了,因此便耐心地講起了整件事情的始末。

當年,白父白母就白秀一個獨生女,在那個年代,農村的孩子沒幾個上學讀書的,更別說女孩子了。偏偏這白秀一路念到了高中,且成績優異,總是前三名。あ鬼あ大あ爺

事情就這麼來了。

一日,白母正在家裏撿黃豆,突然,一個自稱李慕白的男生跑進來,說他是白秀的同學,白秀上課時昏倒了,現在正在醫院裏躺着,老師特意叫他來通知白秀的家長一聲。

白母一聽,立刻和白父上醫院去了,幸好醫生說只是貧血,沒什麼大事。可是白秀卻對李慕白的態度很奇怪,不僅不理不踩,甚至可以說是惡言相向。

這日,李慕白來送白秀的模擬考試成績,白秀一見他,便跑到自己的房間,關上了門。

白母看李慕白也眼圈紅紅的,便問:「你……是不是在跟我家秀兒處明友?」李慕白臉色微微一變,過了一會兒,還是點了點頭。

那個年代,十八九歲找對象、結婚再正常不過了,所以白母非但沒覺得不好,反而還鬆了一口氣。

自從李慕白走後,白秀就一天天好起來,但就是不想回學校了。白母去學校跟老師請假,沒想到老師們倒很痛快地答應了,說白秀成績那麼好,就讓她在家裏複習吧,只要下個星期別忘了參加高考體檢就行了。

白母回到家裏,把老師的話原原本本地告訴了白秀,還以為白秀會鬆一口氣了,誰知道她卻倒抽了一口氣,眼睛都直了,白母喊了她好幾聲,她才回過神。

當晚,大家都按時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白父白母發現小倉庫的門虛掩著,而女兒掛在房樑上,動也不動了。又急又痛的白父用兩把凳子疊起來,才把女兒的屍體抱了下來……

王叔道:「警察說,白秀應該是頭天晚上十點到十一點多死的,且倉庫里沒有外人進入的痕迹。」

路嗣理提議去倉庫實地看一看,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贊同。

倉庫的橫樑很高,從橫樑到地面有三米,扣去繩索垂落的五十公分,和白秀一米六的身高(減去套入繩套、頭部的二十多公分,實際是一米四不到的高度)。

白秀弔死的那根繩子本來就不長,也就一米多一些。穿過橫樑以後雙起來,也就是五十公分左右。

再考慮到可以踮起腳尖約十公分,白秀要想自己上吊還得解決一米的高度。更不用說,她要怎麼將一米多長的繩子穿過橫樑,再打好結?

可如果是他殺的話,雖然不容易,也還是有可能的。

白秀當年的那本日記還在證物庫收著,路嗣理翻過好幾遍,字跡十分清秀。與其說是日記,還不如說是寫給某人的信。

通篇都是我來你去,內容無非兩個人一起在教室自習,或是一起在學校後面的小樹林里看……既沒有出現白秀的名字,更沒有出現李慕白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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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個大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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