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吉和迪克

本吉和迪克

我在大學一年級的關鍵時刻是遇見了小喬治·S·弗蘭克林(我們叫他本吉)和理查德·沃森·吉爾德。本吉是紐約市一位著名律師的兒子,比我大兩歲。他的腦子很聰明,是名優秀的學生。他做事非常認真,無論幹什麼都是個強有力的競爭對手—他是個優秀的網球運動員、出色的賽舟運動員。他曾經連續9年獲得寒春海港遊艇俱樂部(ColdSpringHarborYachtClub)在長島舉辦的太平洋級賽舟夏季冠軍。迪克·吉爾德是個無憂無慮的人,也非常聰明。他是《世紀雜誌》(TheCenturyMagazine)創始人的孫子,並與其祖父同名;同時,他還是偉大的藝術家、蒂法尼公司(Tiffany&Company)創始人劉易斯·康福特·蒂法尼的外孫。迪克是一名優秀的運動員,是哈佛大學壁球隊的隊員。他長得也很帥氣,在女孩的眼裡,他幾乎就是擋不住的誘惑。迪克喜歡辯論,喜歡採取強硬立場,常常違背傳統智慧,無論在政治問題上還是經濟問題上。作為預科畢業生,本吉和迪克在哈佛有許多朋友。他們將我納入他們的社交圈中,因而消除了我的孤立感。我們在哈佛的最後3年裡一起住在艾略特樓,離其他幾個朋友住得很近。事實上,到了大學四年級的時候,我們的套房—包括四間卧室和兩間客廳—被叫做「金魚池」。我不知道這個稱呼確切的意思是什麼,但可能是由於我們幾個都來自名門望族,在校園裡具有一定的知名度。R·H·梅西家族的奧利弗·斯特勞斯也曾經住在我們的套間里,直到他在大學三年級的時候離開學校。小沃爾特·羅森取代了他的位置。沃爾特是著名紐約私人銀行雷登塔爾曼(LadenbergThalmann)老闆的兒子。他的母親彈奏泰勒明電子琴。那是一個黑匣子,裡面有一個電場。彈奏的時候用手做出各種神秘而緩慢的動作,如此便改變了電場,從而產生一種幽雅的聲音,很像科幻影片里的音樂。我們都覺得它很好玩,雖然她曾經一度擁有過一群認真的崇拜者。到了大學四年級,我們接通了第三個套房,裡面住著另外兩個朋友:德國實業家之子厄恩斯特·蒂弗斯,保羅·蓋爾—他們家創辦了辛辛那提銑床公司(CincinnatiMillingMachineCompany)。大學一年級的時候,我踢過足球,但很快就對它失去了興趣,因為我對競技體育既沒有體驗,又沒有能力。我改為冬天打壁球,春秋打高爾夫。我曾經做過一陣子哈佛的《緋紅日報》(DailyCrimson)的業務經理助理,但除此以外,我沒有參加過任何有組織的學校活動。我的社交活動的中心是參加波士頓的首演晚會,拜訪住在該地區的親戚和同學。大學三年級的時候,我被邀請參加玉璽學會(SignetSociety)—那是一個我非常欣賞的午餐俱樂部,許多有趣的教職員工定期與大學生們共進午餐,其中包括哈佛法律教授費利克斯·法蘭克福特—此人不久就被指定到高等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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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唯一的洛克菲勒家族自傳【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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