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傑克馬做不到,不代表雄哥做不到

第250章 傑克馬做不到,不代表雄哥做不到

任何一家做內容的平台,如果它同時又是內容創作的直接簽約方,那麼水深和腐BAI肯定是不可能徹底消滅的。

無非多少而已。

大部分國內已有的互聯網公司——也包括直到後世2020年為止,那些還活着的公司——所嘗試過的廉潔自律、防止公信力下降的方法,主要就是這麼三類:

第一類叫「編審和運營分開」,這是騰雲系,以及很多後來做到港股上市的大型文學集團常用的辦法,讓和作者接觸的工作人員,與負責給作品廣告位的工作人員分開。

給作者提供建議、內容審核的人,本身無權排推薦位。而排推薦位的人又跟作者雙盲,不許聯繫。這樣一來,某些作者試圖塞紅包走後門的歪風邪氣就被堵住了。讓同行在攻訐網站「水太深」時,多少可以拿這個制度反擊一下,建立口碑。

第二類,叫「所有推廣資源內部結算」。這是阿狸系比較擅長的,也就是我不管你這個作品火不火,值不值得被砸貼片廣告來推薦。反正公司的每一個廣告每一個推薦位,都是明碼標價的,就跟天貓上賣的「天貓直通車」一樣。

你是大神,你也得6萬塊一個橫幅真金白銀掏錢買,你是撲街,你也一樣可以掏這麼多錢買——只要你自己覺得你掏了這個錢、宣傳了自己的影視劇之後,得到的增收會比你的投入更多,會火,你就可以賭。

廣告效果不好的後果與風險,一律由創作者承擔。(當然,阿狸系在這麼乾的情況下,他們收取的分成比例,會比騰雲系的『技術服務費』低很多。既然阿狸系的廣告位是賣錢的,那麼它上面的影視、、音樂銷售得到的收入,網站颳走的比例肯定要降。

假設某點上寫,網站拿40%,然後推薦位由網站分配。那優酷上可能網站就只拿20%,但推薦位要掏錢買。)

至於第三類……嚴格來說都不能叫措施了,那就是很多小作坊式的一團亂麻,一團和氣,長官意志,那是最爛的狀態。

但是,在馮見雄高瞻遠矚的眼中,這三類其實都不是最好的辦法。

無論是阿狸系的還是騰雲系的路線,說到底只是緩解了這個方面的大公司病,而沒法根治利益分配的勾心鬥角。

馮見雄眼中,最完美的做法,就是他跟虞美琴、周天音灌輸的——拆分公司,把「發行」和「製片」拆成兩家製作公司,並且由絕對獨立的利益。

後世的優酷網站,其實也有自己的製片公司,但股權和利益架構獨立性不高——至少其製片公司拍出來的片子,哪怕質量太爛了,也不會見優酷網直接不要、不買。

自家製片公司拍出來的東西,網站必須買。

這一點,就已經不夠獨立了。

因為網站只要非買不可,那它就必須確保製片公司不能拍出「有可能特別爛」的東西。

然後大數據的絞索,就開始套在製片公司的腦袋上了。

如何確保「不可能特別爛」呢?這時候只能按照大數據,比如買個套路點的,有過爆紅先例的類型劇本。然後買人氣流量指數符合性價比的小鮮肉。

創新?不存在的!

因為創新就意味着不可預測。

天才和瘋子,只在一線之間。要想創新成功,就必須承擔完全失敗、被世人誤解的風險。

而製片方拍出來的東西「不管啥樣都有人必須買」的情況下,誰知道這個製片方良心如何?是真的創新?還是打着創新的旗號,行「關聯交易」、「捧紅潛規則的私人」之實?

但這個阿狸系與騰雲系都無解的問題,馮見雄的「絕對拆分」卻可以解決。

因為他會命令周天音公事公辦:如果將來你覺得美琴那邊送來的片子、脫口秀、綜藝……質量太爛,或者預測的播放收益肯定收不回她的版權報價,那你就可以不買,甚至鐵了心狠狠砍價!

換句話說,虞美琴這個製片公司,端的不是「只要拍出來,肯定有人收」的鐵飯碗。100%盈虧自負,沒人同情托底。

看起來很容易做到吧?

或許有看官會詫異:既然這麼容易解決,為什麼歷史上阿狸系和騰雲系那些從事內容發行的平台,都想不到呢?

其實很簡單,答案是:他們想到了,但客觀情況做不到。

這些公司的股權結構太過複雜,不好拆分。

一旦公司做起來之後,到了那個體量,成為了國內某個品類數一數二的平台,這時候平台的價值值多少?拆出來的獨立製作公司又值多少?怎麼拆?

如果每個大股東依然在拆分后的兩家公司里,按照拆分前那樣同等持股——那對不起,這等於拆了沒拆。反正左手虧的錢就是右手賺的錢,大股東還有什麼心情去枉費精力監督?

而如果不按照舊公司的股權比例拆,這時候誰留在發行公司,誰被趕到或者說置換到製片公司,就會激起很大的鬥爭。

而涉及到文化品牌影響力的產業,一旦股權結構亂了之後,再想梳理明白是永遠不可能的——因為明星、名導、名製作人、名作家、大神、大V級UP主……這些人的「個人品牌」等無形資產,是很難估清楚,拆開來的。

這世上,至今為止,只有N站一家,始終最大股權就捏在馮見雄一個人手上。

除了20%以下的創始人團隊股,以及虞美琴、周天音等人手上10%幾的管理層股,剩下都是馮見雄的。

國內內容創業型企業,再無第二家有如此獨裁的股權結構。

畢竟別人發展到這個規模,哪個不是融資了五六輪甚至七八輪了?無論優酷還是某點,股權都稀釋成什麼亂糟糟的樣子都不知道了。

誰會有這麼大的魄力,在做一門前期有風險、一直燒錢虧錢的生意時,正兒八經拿自己的辛苦錢去燒的?唯有馮見雄,他拿的一直是網頁遊戲公司「天音互娛」的收益,在往N站的無底洞裏填。

所以,馮見雄才能乾綱獨斷,做世人做不了的大創舉。

他也必須在現在完成這一切。

因為「天音互娛」的網頁遊戲收入,已經走到了巔峰,即將迎來下坡的拐點。

手游在崛起,網頁遊戲的整體市場,到了2011年就已經到頂了,2012年充其量持平,再往後就要萎縮。

而競爭對手卻越來越多。饒是馮見雄一直在法務層面打擊異己、誅除侵權、挖坑下套限制競爭……那也有力不從心的時候。

他靠自有資金撐住這一系列開支,最多再撐一年。按照原計劃,2013年他就要拿阿狸巴巴的融資,出賣相當一部分公司股份了。

一旦阿狸系的股權進來之後,拆分就沒這麼容易了,掣肘因素會很多。

而且,阿狸系進來之後再拆,哪怕馬風同意,也會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馮見雄手頭的全部兩家公司,都會被阿狸系稀釋掉相當一部分控股比例。

但是現在拆的話,馮見雄就可以做到「將來只拿出發行平台,給阿狸系融資,二把製片方留在自己手上」。

具體來說,就是未來的N站會有阿狸系的股份,而「得到」APP,依然100%是馮見雄以及虞美琴的。

甚至,連N站的創始人團隊股,在拆分的時候,都不會被帶到「得到」去。

這一招,就跟傑克馬玩的「在2011年讓阿狸巴巴從港股退市私有化后、2014年(歷史上)再次在納斯達克IPO上市之前,把支付寶/螞蟻金服從阿狸巴巴總公司拆分出來」把戲差不多。

後世阿狸巴巴在納斯達克重新上市后,傑克馬的股權佔比大約是7%。可是,同一個時刻,他在螞蟻金服/支付寶的股權,依然高達50%以上——而當時螞蟻金服的估值已經有450多億美元了。

哪怕後來又發展了四年、多次融資、多次拉入重型合作夥伴,傑克馬在螞蟻金服的股權從50%多稀釋到30%多,但螞蟻金服的估值也暴漲到了1500億美元。

所以,只要聽到坊間升斗小民聊「王X林又首富了」,「馬騰果然還是比傑克馬有錢呀」之類的話時,就可以看出這些人根本不懂資本市場。

傑克馬所謂的「不如王X林有錢」或者「不如馬騰有錢」,只是建立在「說良心話,我第一天起就沒想過當首富,所以我才會把股權稀釋到這個樣子。但我還是沒想到,儘管只剩7%,還是有那麼多」這個裝逼段子上的。

換言之,胡潤也好,福布斯也好,這些富豪榜在估值的時候,有個嚴格條件,那就是「只有上市公司的資產,可以按照市值算。而沒上市的獨角獸公司,在做財富榜評選時,不承認其估值,只按照凈值+公允認可的無形資產」這種方式。(所以很多老闆都是退市/重上市后,榜單上的名義財富瞬間暴漲數倍。2014的王,2017的許,都是這樣)

換言之,傑克馬在螞蟻金服那些股份值多少,在胡潤榜和福布斯榜上,演演算法都是遠低於上市公司的。

要是哪天螞蟻金服真按照1500億美金估值上市了,傑克馬那部分股權又會值多少……(2018年,國內首富也才三百多億美元。)

道理說了這麼多,馮見雄的打算也是一樣。

他希望有一個平台公司,供人入股,讓人和他一起努力,形成戰略聯盟,把規模和用戶群做起來。

同時,他還希望另一個公司絕對掌握在他自己手上,然後搭順風車白佔便宜——最可怕的是,這家順風車還能跟前面那個「把相當一部分股權給阿狸巴巴控的公司」,實現「用戶賬號互通,一鍵登錄」。

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相當於以後阿狸巴巴要是真要上馬「阿狸大文娛」產業,然後用阿狸系的龐大能量,把N站當親兒子扶持……

然後,N站得到的每一個新用戶,也相當於「得到」APP也同樣白拉到一個新用戶。

馮見雄到時候簡直就成了白白坐地收錢的幸運兒。

當然,這種事情是很難做到的,別人不一定肯,法律上也很難做到。

但是,馮見雄自問他可以找到先例——畢竟,傑克馬在阿狸系港股退市、拆分支付寶、然後納斯達克重上的過程中,也是做過這種見不得光的事情的。

淘寶每多一個用戶,支付寶也會多一個用戶,兩者幾乎高度捆綁,但傑克馬還不是能說「淘寶是大家的,支付寶是我的」。

N站未來和「得到」的關係,未必就比淘寶與支付寶更親密。

何況,傑克馬眼下還要馮見雄和虞美琴,來幫他操作上市工作呢。

這個操作,就包括幫他把支付寶從阿狸巴巴里拆分出來。

一個親手幫傑克馬拆公司、分配利益的世界頂級大律師,會拆不好他自己的公司?

只不過,這裏面的利益交換,說出來實在驚世駭俗,就沒什麼好贅述的了。

讓這筆操作,爛在傑克馬與馮見雄兩個人的心底吧。

……

歷史的車輪,儼然轉到了2012年。

在農曆新年前的年終會議上,馮見雄在N站內部公佈了拆分計劃。

至於表面上宣佈的目的,自然是「考慮到音頻內容和視頻內容的廣告變現模式截然不同,為了更好地保護創作者的利益,所以決定拆分發行和創作公司」。

這個理由沒有受到內部絲毫的抵抗。

那些至今冷眼旁觀、還在指望微信公眾號吸粉的自媒體人們,雖然不滿,但他們與公司的協作方式太鬆散,他們也沒有立場反對。

至於那些簽了更高級合同的媒體人、創作者,包括高大松、羅胖子,以及等等UP主,他們都覺得這確實也有利於他們的利益,答應了。

N站的創始人團隊中,CTO席明是個不懂資本運作的技術宅。哪怕這幾年下來成熟了一些,依然看不出馮見雄的陰謀。

另外幾個創始人團隊中拿過一點點股份的元老,似乎覺察到了一絲「馮總是不是打算甩開我們、把公司將來最賺錢的生意拿去拆分」的陰謀氣息。

但他們的力量太渺小了,根本無力獨自抱團發起反擊。

他們只能委婉地勸諫,甚至是把「未來可能會加入的大投資人的利益」這面旗幟扛出來,作為搪塞。

「馮總,聽說您早就跟傑克馬談好了明年阿狸系錢多了,咱就接受阿狸系投資的?現在拆公司,會不會激怒傑克馬,讓他誤會你是在剝離優質資產吶?」

這些人的反抗,只敢點破到這一步為止。

然而,馮見雄僅僅用一句話,就搞定了這些傢伙:「傑克馬,由我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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