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有槍就是草頭王

第82章 有槍就是草頭王

接下來對朱金元繼續進行法庭調查。下面重點是對嫌涉「非法持有槍支罪」的調查。

公訴人吳長江徵得審判長冠蘭的同意開始對朱金元訊問:「被告人你把槍的來龍去脈說一說。」

朱金元經過前面的庭審,由開始的怵然慢慢地放鬆下來,恢復了狡黠的本性,兩個王八眼也滴溜滴溜的轉起來,回答問題不急不慢:

「鬥毆前不久,2015年12月下旬的時間,我的朋友藏單(綽號床單)跟我說他有一個朋友,有一支手槍要賣,價錢12萬元,問我要不要?我說不要。後來他找我借錢,我說我沒有錢,因為他以前在我這裡借過12萬塊錢,一直未還,我不願意再借錢他了。他又要我幫他找其他的人借錢,說是要錢急用,用槍作抵押。我就跟『賣暖』(邁暖暖)說了,『賣暖』說那就作為抵押欠我們場子里的12萬元錢。

2016年1月3號下午三點多鐘的樣子,我打電話讓『床單』過來拿錢,並把槍拿來。在水清縣城富麗源大酒店的房間,一個20多歲的男子送槍來了。給我的時候,我看了槍,槍是用一塊紅色緞子布包裹的,還有9發子彈。我把他欠我們的12萬塊錢借條給了他。我拿到槍之後,問「賣暖」是否把槍放到他那裡?「賣暖」說槍就放到我處。於是我把槍收好,藏在自己家裡。

打完架10多天的一個下午4點多鐘,在我親戚家(××村××組)的一家小雜貨店門口,附近把槍還給了他,那天來拿槍的是個20歲的年青人。之前,『床單』打電話跟我說讓那個年青人送12萬塊錢還來,並讓他把槍帶走,所以,我得了錢,就把槍交給了那個年青人。」

朱金元的這番話,綜合了他涉槍的四份訊問筆錄。

吳長江接著問:「被告人朱金元,鬥毆時,你把槍交給了誰?」

「打架之前,大家在村口東頭等『孫瘌子』一夥來的時候,我把槍交給了『驢狗崽』(黎苟崽)。」

『驢狗崽』是你什麼人?

「是我的好朋友。」

「你對他說了些了什麼?」

「我沒有對他說什麼,只說你留下來,然後我就去了村子西防守了。」

「『從現在起你歸馬大哥指揮』,這句話包不包括『驢狗崽』攜帶槍的也歸馬元寶指揮使用?」

在吳長江的犀利訊問下,朱金元不得不低下頭顱:「是」

事實很明顯,鬥毆時,不管是『驢狗崽』還是朱金元自己使用了槍支還是沒有明確讓他人使用槍支;也不管是自己買槍,還是藏單把槍存在他處在作抵押,都屬於非法持有槍支之罪。

吳長江沒有再訊問。

「被告人朱金元的辯護律師李得志是否需要發問。」

「需要」

北京來的李律師發問也是有水平的,他問:「被告人朱金元你買槍的目的是什麼?」

「我沒有買槍,也沒有目的,只是『床單』一時急著要錢,沒有錢用。從我這裡借12萬塊錢,作為抵押而已。」

「審判長,我的問話問完了。」

律師的職責就是盡最大努力維護當事人的利益,講白來,在這起案件中。李得志律師的目的就是讓朱金元減少處罰。就現有的事實材料看,朱金元非法持有槍支罪是肯定的。但持有槍支不是用來保衛**的犯罪行為不屬於有嚴重的情節。所以他問話的目的很明確,他是提醒審判人員注意這個情節,並為後面庭審辯論時埋下伏筆。

「貪心鬼」買槍的目的就是要做老大。一方面,他邀請「馬桶」加盟,借「馬桶」的招牌,廣進財源,防止「孫瘌子」的騷擾;另一方面讓「賣暖」暗地裡打造30把「鋼管焊菜刀」,招兵買馬,壯大自己的勢力。他深知要想稱王,就要有槍,有槍就是草頭王,在黑道上混沒有槍出不了名堂。「馬桶」之所以在水清縣的黑道上一言九鼎,除了的有錢有一幫鐵杆小兄弟,另外就是有槍,不只一把,而且好幾把。「孫瘌子」,之所以敢在他面前耀武揚威,揚言攪他的局,就是的有槍。因此,「貪心鬼」朝思夢想的就是有槍。在×場他認識了在外地做生意的藏單。

藏單嗜賭如命,在場子里大概輸了100多萬,可還沉溺其中。這天藏單輸紅了眼,不到一個小時輸了10多萬元,身上帶的錢分文不剩,急得到處借錢扳本,管帳的邁暖暖不願再借錢他,說:「你前半個月借了10萬元說好了到期還的,現在過去10多天了不僅本錢未還,連『放樓子』的錢都未還,不借,不借,要借先還『放樓子』的錢。否則一個子不借。」藏單急得反覆哀求。邁暖暖就是不借。正好,朱金元查哨回看見了,了解情況,當即表態:「借給他,沒事。」「好聽你的,你是老大。」就樣,邁暖暖從**又借了10萬元錢給藏單。

藏單看見朱金元如此慷慨大方,事後對他說:「兄弟,要想在江湖上混,沒有槍是不行的。」一語擊中了他的心病。朱金元說:「是喲,但到哪裡搞得到槍?」藏單說:「「我見

你做人蠻講義氣的,這樣吧,我有在外地生意的朋友,幫你搞一支槍來,如何?」「好,知我者,『床單』也。但要搞就搞兩支差不多一樣的槍來」

「為什麼?哦,我明白你意思了。」

幾天後,藏單真的拿了兩支差不多一樣的槍來,對朱金元說:「怎麼樣,兩支?」朱金元摸著這烏黑錚亮的槍,愛不釋手。「一支是正宗的軍用槍,武裝押鈔用的。這一支差得多但近距離也可以打死人的。」「多少錢一支」「好的10萬,差一點的4萬,一共14萬元錢」

「少一點?」

「少多少?」

「兩支槍一共12萬。」

「老兄,你不能讓吃虧太大了,這槍好難弄到手的,13萬,怎麼樣?」

「12萬一口價。還要試射火力,好的,才買,不好的就不要了。另外子彈20發不能算錢,算贈送。」

藏單沉默一下,說:「好罷,12萬就12萬,今天我算是割肉了,抵我在×場借的10萬塊錢,還有放『放樓子』的2萬塊錢,一共12萬塊錢。」」

「可以」。

兩人當即拿著槍,到沒人的山上,試了兩彈,果然槍的殺傷力與藏單說的一樣,成交。

藏單說:「一共12萬塊錢,把我的借條還給我,免得日後不認帳,找我要錢。.」

「好,就這麼定。」

朱金元買了兩支槍,他想,平常自己拿一支好槍行動,一旦有情況,可以把這支差的拿出去頂包,如果追究問罪一旦坐牢。日後自己出了監獄,留著的這支好的還可以在江湖上東山再起,稱王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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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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