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姑姑做紅娘

第5章 姑姑做紅娘

冠蘭的文具櫃檯面前有幾個青年人隔三差五的經常光顧,她姑姑看出了眉目,女孩大了,該談對象了。一朵鮮花開著,總有蜜蜂過來采蜜的。

算算她的年齡,18歲高中畢業,加上4年高考,22周歲了,在農村算虛的是23歲了,象她這樣大的女孩基本上都結婚了,她中學班上的女生,好多做了媽,有的孩子都三四歲了。婚姻法儘管規定女的20周歲結婚,但山裡的習俗一般女孩17、18歲就要出嫁的,有的更小,這種現象司空見慣。

也許,有人會問,難道新的婚姻法沒有普及?不是這碼子事,鄉里有關的工作人員再宣傳,再教育法定婚姻年齡的重要性也阻止不了這種事實婚姻。不過宣傳教育還是有一定作用的,這些年有的到了法定年齡知道自覺的去補辦婚姻法律手續,有點象阿根廷等國家樣的,生了一、兩個兒女才去正式註冊結婚。這種山裡人的特性,或者說陋俗的改變要有一個過程。這樣一說,讓人明白,哦,原來是這麼回事。

冠蘭爹娘為她的出閣心急如焚,可女兒桀驁的性格,他們不敢開口,請姑姑出山解決。

她姑姑開導:「蘭兒呀,年齡不小啦,要是有合適的小夥子,你就談朋友吧。」她頭搖似撥浪鼓。期間,鄉政府的、信用社的還有醫院的小夥子整天圍著她轉,可她始終緊閉著自己的心扉。

農校畢業分配在鄉政府的小夥子,追逐她,為了表白對愛情的堅貞,只要沒下村,連續幾個月來風裡來雨里去接送她,可她依然堅固如磐。小夥子絕望了,甚至懷疑她是石女。

兩年以後,讀高中的妹妹考上了大學,冠蘭家庭的經濟負擔更重,大弟弟大學未畢業,妹妹又要入大學校門。她在供銷社幫姑姑買文具一個月工資一百多元,全部拿給家裡也是杯水車薪,好在姑姑買布匹,贏利蠻多,時常接濟她家,日子勉勉強強,但畢竟不是長久之際。再說她年齡過了24,在農村屬於剩女,鄉里追逐她不成的小夥子說:「你以為你是皇帝的女兒?不就是人長的漂亮一點,還有點文化,又不是國家幹部,有什麼時候了不起的,你不理我,老子才不稀罕你呢!」

冠蘭錯過了婚姻戀愛的最佳時期,原追求她無望的小夥子紛紛另擇其花,鄉里已經沒有了符合她年齡段的小夥子。山裡人還有一個陋習,家庭困難的,如果有女兒到了17、18歲,一般趕緊找個好婆家,多要點彩禮,或指望親家幫忙救濟。冠蘭爹娘斷然沒有這種把女兒作商品交換的念頭,就是有這種想法也不敢提出來,可她的姑姑卻開始四處為她張羅了。

一天,她和姑姑到新華書店進貨,她在倉庫里挑選書籍年畫掛歷品種,姑姑與業務員閑聊,談到當今小孩子的戀愛與婚姻問題時,業務員嘆氣,說自己的兒子至今未找對象,她姑姑問你兒多大,在哪裡上班,回答:「25,在電影院。」

姑姑心想有正式工作,年齡與冠蘭正好匹配,再說這個業務員的老公在文化廣播電視局當副局長,我冠蘭要是嫁到這種人家不僅享福,她爹娘弟妹都跟著沾光。姑姑接上話題:「我有個侄女,長得如何如何,人品如何如何,高考差幾分,剛剛考取在職的廣播電視大學,沒有談過戀愛,現在就在倉庫進貨,你先看一下,如配得上,咱們約個時間讓他們倆見個面,怎樣?」

「好呀。」

「蘭兒,過來一下。」

冠蘭來到業務員面前。

「是她呀,去年還是全縣優秀農村圖書發行員,參加了我們召開的表彰大會。哎呀,我怎麼沒注意這麼漂亮的女孩子呢?」

「你們街上人,怎麼看得起我們鄉下人唦。」姑姑說。

「別那麼說,我回去問下我家老頭子,確定下來,打電話給你。」

「那我等你電話。」

返回的路上,姑姑一個勁的嘮叨,嫁給這家人好,進了城,說不定還能安排工作。

農村女孩嫁人一般講究遞進法,就是山裡的嫁到塅里,塅里的嫁到原里,原里的嫁到鄉(鎮)里,鄉(鎮)里的嫁到街上(縣城),這樣嫁人嫁得有面子。

冠蘭名譽上是鄉里的,可幫姑姑買文具是臨時工,實質上還是山裡人,由山裡的一下子嫁到街上(縣城),多麼風光。

她爹娘聽了姑姑一說,高興的嘴都合不擾。冠蘭經不住姑姑和爹娘的勸告,想想也是,自己年齡不小,家境又不好,答應去相親。

書店業務員的兒子李申金初中畢業就讓她淘神。

李申金高中考不上重點,普高又不願讀,家裡只好隨他,一根獨苗,嬌生慣養,性格孤僻,體格精瘦。一般不出家門,整天抱著電視機。如果是這樣呆在家裡也好,省得父母操心,等到年齡大一點,再送他去當兵,退伍回來,也好安排工作。

有一天,派出所找上了門,李申金與一起強姦案有牽連,嚇壞了父母。原來,他嫌電視不好看,在街上散心,被同班考不上高中的同學邀到了一起鬼混,開始僅是到錄像廳看看錄像,打打電子遊戲機,時間一長,有兩個年齡大的社會上的小混混加入了他們的隊伍,充當老大。也許受到黃色錄像的影響,老大提出要泡妞,下面的啰嘍到處尋找,碰到兩位也是沒考上高中的女生,拖來陪老大玩。在賓館開房,打朴克,打輸了脫衣服,老大老二對陣兩個女生,開始男的輸了,輸得僅剩褲衩,突然風向變了,女孩子急轉直下,脫得成泳裝,老大對圍觀的手下揮揮手,出去!出去!到外面去!李申金跟在後面,在門外站崗。裡面傳來女孩叫聲和哭聲,一會兒沒了聲音。好一陣子,頭號老大出來了說,×的個×,又不是××,還哭叫呢,說著拉著女孩一起去吃晚飯。

這夥人酒醉飯飽后,說是縣城附近茶園去玩,老大老二拖著兩個女孩分別上了自己的摩托車。李申金說不去,同夥說不去不行,摩托車載著他跟隨著。到了那裡,老大說,他們要到茶山上玩,弟兄們到山下望風。兩個女孩子幾乎是架著上山的。在山上,老大老二各抱著一個女孩,剝衣服。有個女孩從老大懷裡掙扎出,跑了幾步又被追到,老大發怒了,打了兩個耳瓜子,罵道,不識相,再跑打死你。並讓她自己脫衣,摁到在地,強行姦汙。

這個女孩哭哭啼啼的,老大心血來潮,說要燒這個女孩子的毛。女孩裸體跪著求饒。

老大面目猙獰:「不願就打死你。」他讓女孩逼迫就範,然後點燃打火機,燒得女孩哭著,跳著,「跳你×個×,」拉過來又要燒。老二奸完了,過來說:「算了,算了,燒傷不好辦的。」並讓這個女孩穿起衣褲,老大說,:「看著我兄弟的面子,饒你,今天的事不準對任何人說,說了,殺死你全家。」說完,揚長而去。

當晚這兩個女孩來醫院檢查,值班女醫生問是怎麼回事,燒了毛的女孩只是啼哭不敢吭聲。女醫生知道,事出有因,打電話給派出所,民警來了,詢問了情況。一舉抓獲了這個流氓團伙,李申金自然跑不脫。

經過訊問、詢問所有的當事人,李申金僅是隨從人員,好在沒有在街上拖女孩子陪老大玩,好在後來的犯罪活動只是跟在後面,加上又是未成年人,待案情查清,拘留了十天,免予刑事處罰,放了回來。

這一事件,讓李申金父母驚魂未定,想想這樣下去不是個事,送去當兵,兒子剛從拘留所出來,口都不能開。只好讓他到他母親的書店做短工,幫買課本的學校打包送書到汽車站去託運,既可以為家裡賺點零花錢,又可讓業務員的娘老子看住他。

李申金在拘留所出來,知道了失去自由的滋味,再也不敢跟那幫狐朋狗友鬼混了,聽了父母的話,乖乖地在書店幹了一年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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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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