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兒時記憶

第六章 兒時記憶

除了兩位姐姐,記憶里最深刻恐怕就是以下五位。

首先是同年生的三位:王衛先、王愛先、王連先,我們四個按出生先後的順序是:王連先八月生的、王愛先九月、我十月、王衛先十一月。按親密程度是:首先是王衛先、王愛先其次、王連先隨後。

因為是同年的,四個人基本上在一起玩,當然還有其他的一些小夥伴。我們在一起打仗、捉金蜂、爬樹捉小鳥、捅馬蜂窩等等。

最記憶猶新的是,我們四個經常在一起玩升級,四個剛好一桌。我們那兒的升級玩法是:2是常主,比大、小王和某輪主打的那個小外,比其他的都大。亮牌時我們一般要求「大紅小黑」,也就是大王和紅色的主打一起亮,即紅桃或方塊,而小王和黑色的主打一起現出來,即黑桃或梅花,其它的形式都不行:大黑小紅、不要帶王亮等,而一對小王或大王則算作亮無主,打無主時,只有大、小王和2是主牌,其他都是副牌,包括這輪的主打。這些規則和現在流行的拖拉機大有不同,比如亮牌、亮無主、2是否是常主等。

如果莊家方亮不出主牌,那麼對方做莊家,打他們的等級,當對方這個時侯也亮不出來時,就只能翻八張底牌中的一張來確實誰坐莊,即誰有另一張同樣的牌,誰就是莊家,如果兩張都在底牌中,就另翻一張來確定。有的人說這種情況很少出現,那你就想錯了,因為有大紅小黑的要求,莊家亮不出牌這種情況經常出現:要麼不配色,即大黑小紅,要麼有王沒主打或有主打沒王,要麼對方手中拿了除底牌外的王或主打,更絕的是莊家方亮不出自己的主打而對方也亮不出自己的,誰也不願幫對方亮。有的時侯我們會幫對方亮,因為打對方的等級比打自己的更有利——打自己的未必能夠升級,而打對方的完全可以升級、翻倍越級。

第一輪打3是搶庄,這個好理解,誰先亮出來誰就是莊家,前提是別人反不了主。我們提倡反主反庄的打法:對方能反主,對方就是莊家,這輪是打莊家方的等級,但莊家是對方,即對方收底牌、扣底牌,首先出牌,而莊家方撿分。如果莊家方沒撿到基本分,對方就升他們的等級,相反莊家升自己的等級。反主也有大小之分,依次:大王、小王、黑、紅、梅、方,比如對方反紅桃,莊家方反小王,那麼還是莊家方坐莊。5、10、k是分,分別算作5、10、10分,基本等級分是:0、30、80、120、160、200分等,對方沒撿到分,莊家升三級;不到30分,莊家升兩級;不到80分,升一級;超過含達到80分,對方下輪做莊家,超過包括拿到120分,對方升一級;160分升兩級;以後都是40分一級,一般很難撿到160分以上。有的時侯要求的基本等級可能是0、35、85、125、165分等,差不多一樣,因為雙方都必須遵守這個等級,但后一種難度稍大一點,畢竟多了5分,運氣、打法出點問題可能一整輪就會輸掉,從3到a就是一整輪。

至於底牌是否允許扣分牌,就看開始商議的結果了。扣的話就允許撿底分,只准主撿還是副都可以等等問題在開打前肯定會協商好。隨著年齡、時間的變遷,不論是我們的打法,還是外地的打法都在變,其實這些規矩變不變都一樣,只要雙方都確定好、明白此規矩,其他方面對雙方來說機會均等。現在我們那兒有很多玩法了:三打哈、找朋友、抄地皮、510k、五主過河等,不過我們小時都是打上面介紹的那種。

我們有的時侯在王連先家旁的棄房裡,有時在王愛先家附近的小巷道間,大多數時間在祠堂的樓上打牌,那兒靠近王衛先家,而且有一個房間沒安裝門,另一個上了門鎖的鑰匙剛好在王衛先家裡。小孩子一般不會到祠堂樓上去玩,最多在下面的大廳耍,簡直就像是給我們提供的玩樂場所。

除了玩撲克外,我們還經常「打蓋蓋」、「打兵」、捉迷藏之類的遊戲。打蓋蓋就是在規定的禾坪上,用粉筆在一端畫一條起始線,在另一端中尾部畫一個圓圈,所謂的蓋蓋就是各種容器的瓶蓋,如墨水蓋、藥瓶蓋等,參加遊戲的每位在起始線用大拇指和食指把蓋子擊向圓圈端。所有的人擊完后,就開始看結果:誰先進圈,他就可以首先「射殺」其他人的蓋子,除了和他同樣進圈的。而都進圈的人誰先開始呢,按位置的高低來排列,高的先、低的后,當一個人進圈時,其他沒開始的允許用自己的或通過自己的碰撞別人的蓋子把進圈的蓋蓋碰出去。如果沒有一個人進圈或有人進了但被後來的人碰走了,這個時侯按離圓圈中心位置的遠近來排列,近的先,遠的后,必須進了圓圈才能擊打別人的。出了界線的算輸,第二次進圈的也算輸,都被判給最後的贏家,被人家打到的當然是算在擊中的人的頭上。技巧當然是力度和準度,運氣也要一點。

「賭注」有時是蓋蓋,有時是紙張,大多數時侯是名次,比如這盤誰贏了,下盤他就不需從起始點開始了,而是直接把蓋子放在圓圈中央,這是非常榮譽的。絕對不會是社會上的賭注——金錢、女人、官職、生命、甚至任何叫人「匪夷所思」的東西,當然也不能說我們有多麼的「高尚」,只能說我們有多「單純」。是不是人越大,其他的一切東西都跟著「膨脹」起來——膽子、野心、**、邪惡等等。我對「人本善」學說還是基本同意的:人生下來什麼都不知道,但「本能」還是好的,可隨著我們的成長,很多好的「素質」都被我們遺棄得「無影無蹤」,最終變成一個「吃人」的「人」!

把兩張紙沿長的中線折起來,一張橫的、另一張豎的,成十字架。除了中心疊在一起的方形,這樣就有四個方形尾端,把方形尾端按順或逆時針折成三角形,最下面一張的一個三角形先向中心方形疊,按順或逆時針依次疊,最後一個三角形的尖端插進第一個的下面,這樣製作出來的、互相牽制的手工品,我們稱其為「兵」。在地上畫一個圓圈,參賽的各位先都放一個兵在裡面,然後依次一個個把自己的兵撿起來再甩下去讓其下落的風勢擊打其他人的兵,如果把他人的兵在圓圈內擊翻轉過來或擠去圈外,那麼這個兵就歸擊打成功的人了,只要有一個成功,他就被獎勵多擊一次,下次又完成要求,又被多給一個機會,直到他失敗或沒有兵為止。而輪到自己的兵已經被別人贏走的人打時,只能拿自己的另一個兵來擊了。掌握好力度及瞄準別人兵某個翹起來的邊擊下去是最好的方法。這個遊戲,我是不怎麼行,他們三個倒是水平不錯。

而捉迷藏的方式跟打仗差不多:不同的是沒有武器及遊戲雙方人數。在某個規定的區域內,躲藏的一方,很多人,儘快找到理想場所,隱蔽好自己。而尋找的一方,往往是一人或兩人,在躲藏方告之已經躲好時才從區域外進來找到每一位。

我最善長的是一個叫做「打只」的遊戲,什麼叫只呢,就是把破碗的底圈敲成一粒粒比較光滑的、比兩個指頭稍大的橢球體。也可以撿那些同樣大小的卵石充當,只不過玩的過程這些卵石容易被碰成兩半。擁有七粒只還是多少顆就能進行全部的階段,比如七粒,先把七粒握在手掌中,盡量敞開地撒在平整的地方,撿其中一顆作為母只,把母只拋上高空,右手在它未落入手掌之前把其它六粒中的一粒抓進手裡,在它落下時必須接在手窩裡,兩顆都不能跳出手的範圍,自然是接住母只一瞬間就把手指合攏成拳。之後把兩顆中的一顆放在左手或旁邊,用另一顆作母只,抓剩下五粒中的一粒,如此循環把全部的只收入左手中。接著把七粒只放在手心中,全部拋起,必須用手背全部接住,再翻拋過來時,如果只全都停在手面上,這個一才算完成,如果這時掉了幾顆,也不算前功盡棄,要用手裡的一粒作母只,把地上的全都一下子掃進手心和接住母只才算一結束。否則就算失敗,只能讓對手繼續他的步伐。

一之後明顯是二,母只拋上后把地上的每次二粒二粒地抓或掃進手中,再七顆一起向上甩、一同用手背接、一齊反拋,接或接后掃,二算終結。三是三粒三粒地進手,四是二、四粒只兩次進行,五是一、五兩下成功,六是一次全部拿來。每次只能碰到相應的只,遇到其他的只算違規,交換遊戲者,這就是要盡量散得開的原因,太開時有些人對於距離遠的幾粒一起掃時很有困難。六之後是撒后撿一粒母只,在一旁畫一條線,左手放在那邊,這邊是六顆只,再是每次分一粒或其他數目地掃進線那邊的左手罩住的地方,全部過去后,母只一拋地下的全部抓住手心中,接住母只。再又是反覆拋兩次。這次的一到六叫做「雞婆屙屎」,雞婆是母雞的俗稱,母雞拉屎是不是這樣一下一下的就不清楚。雞婆屙屎的六完成,整個階段告終。

十多粒的只是另一種打法,基本類似。手指長、手背窩得很、拋得高,接得住是取勝的有利因素,我身體雖然比較瘦,但手指長、翹得起,正、反拋時特別的得利,加上扔得高,幾乎沒人是我的對手。

現在想起來那時我們玩的遊戲真是太多了,上面介紹的還是一小部分,估計把它們全部介紹出來,也頗費心思和章節的,你們也看得厭煩,以後有可能再說吧。

不知道你們碰到過「假死」現象沒?而我們小時是經常見到的:王衛先就「具有」這種「本領」。只要他一發急,就口吐白沫、眼睛直瞪瞪的、身體發涼、四肢僵硬,「砰——」地一聲,後仰倒在地上。聽說第一次這樣時,他爹媽還以為他發急病「走了」,哭得「天崩地裂」似的,

「我的兒啊,你怎麼就這麼……」

……

除了嘶咧的噪音外,樹杈被風颳得「嗚嗚——」的響聲讓眾人的耳膜格外震動。

當場的人幾乎嚇呆住:太突然了,好好的一個小孩,剛才還活蹦亂跳,像水田裡一條剛被驚醒的泥鰍一樣,撲撲亂竄,轉眼間就「沒了」,確實有點「可怕」。命運啊,你也太捉弄人了!

後來經過「高人」指點:一個人用雙掌按著他的心臟和背心儘力地搓揉,另一個人的食指把他的舌頭頂在上口腔,拇指用力地壓著他的上嘴唇的中沿,這個地方是不是叫命門?過了一段時間,果然「起死回生」了。所謂的高人不過是一介村民,而他親戚村裡有一個類似的病人而已。

碰到的次數多了,我們也就見怪不怪了。我只是想不通為什麼他一著急就會這樣?而這也成了他「耍賴」的手段,比如和別人爭吵就發病,如果不及時「活」過來的話,就會一「睡」不起,所以大家都有點「怕」他,而他有的時侯是假裝的。治這個病的偏方是:多吃野生動物的心臟、肝臟,他舅舅經常用獵槍「取」這些東西給他吃,而我也常有「口福」。可能是這個偏方真的有效,他稍大后就沒再出現這種「現象」。

由於和他的關係非常的要好,我們經常在對方家裡吃飯,甚至到他家過夜,可能因為我家的人比較多,床鋪比較緊張,他想在我家和我睡在一起,可是每次都被他爹媽拽回去。我們倆和大孩子打架時就一起上,都是牛脾氣,直接衝上去,也不管別人的拳頭有多麼大的力量,一人對付一隻腳,同時一扳,自然是勝利到手。他頭腦很靈活,很多事情一學就精:干農活、挖鱔魚、游泳等等,當然讀書也厲害,我當時都有點羨慕他,太強了!

王愛先由於父母比較溺愛他,小時長得白白胖胖的,大家都叫他「胖子」,家裡粗重活兒都不要他干,好吃的都讓或買給他,就像現在的「小皇帝」一樣。感覺他大多時是老實忠厚的、有時比較狡黠。

王連先經常「跟」在他哥哥的後面,當時的感覺就是他倆有點「滑」——花花心腸。

另外兩個夥伴,一個是同村的彭玉先,另一個是表弟劉力先。彭玉先比我們大一歲,也常和我們玩耍,比較聰明。劉力先比我少三歲,小時兩人總粘在一塊兒,一同游泳、一起炸炮仗、一塊釣青蛙、一齊露宿等,頭腦比較靈活。

兒時的其他夥伴和遊戲也比較多,如一一介紹我也覺得麻煩,就拿以上五個感情相對深的作代表吧,但願能溝起你們「美好的記憶」。

作者簡評:還是鄉音比較多,希望沒你讓心煩。讀者請放心,從下一章開始就脫離了這個怪圈,開始涉及新的話題。同年生的我們村裡也不止我們四人,我們村有兩個部分,一個在我們這邊,人比較多叫大塆,對面的那個叫小塆,塆就是村的意思,我們大塆還有一個男的和兩個女的是我們的同年人,小塆里的情形一直不太清楚,和我讀書的有兩個同年的,一男一女。

遊戲確實比較多,還記得大家經常在祠堂上擺上門板,大人、小孩一同切磋乒乓球球技,當然大人們一般是在無事的時候、下雨天和我們這些小鬼打得難分難解。乒乓球在我們那兒也有兩、三種打法,這裡也不多恣說了,我的球技比他們三個差得夠多。乒乓球是國球,在世上稱霸稱雄,其實還不是我們從小就練出來的,熟能生巧罷了,哪有那麼多學說。

又吹幾句寫得比較好的文字,「是不是人越大,其他的一切東西都跟著「膨脹」起來——膽子、野心、**、邪惡等等」、「隨著我們的成長,很多好的『素質』都被我們遺棄得『無影無蹤』,最終變成一個『吃人』的『人』」、「命運啊,你也太捉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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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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