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法

第十二章 法

六月七日。

這天,是全華夏人們騷動的一天,因為也是迎來一年一度的日子:高考。

很多年來,高考都被看作是一個人生的分水嶺,無數莘莘學子日夜苦讀,渴望通過高考改變自己人生的軌跡。

這幾天,孫正也接受了殺人的事實,坐在押送車上看著來往的車輛,匆匆的行人,盛開的花朵,扇動著的柳枝。世界的美好依舊,可是他已不再是那個少年,而是去法庭接受審理的:嫌疑犯。

孫正低頭看著自己手腕上的手銬,原來這玩意兒是如此的沉重,車內,三名武裝特警,六隻眼睛齊刷刷的看著他一舉一動,好像在表明:誰要是膽敢以身試法,我就將對肇事者開槍。

上午九時,孫正在特警的押送下,來到py市中級人民法院,走在廊內,也只有『嘩啦嘩啦』的腳鏈聲與呼吸聲。

『咣』特警推開盡頭的大門,孫正未抬頭,就感覺身上很不舒服,他知道,這是所有人的目光,也包括自己的母親,家人。

『啪啪』審判長敲擊著手中的木槌,嚴肅道。

「開庭!」

「審判長,我是委託人孫正的律師張清,在開庭之前,我想先問一下我委託人幾個問題」清朗的女聲透露出敏銳,也表示了她在這一行行事多年。

「准」審判長的聲音似乎就沒有感**彩。

「孫正,從資料以及錄像上來看,你是否與受害人之間有過過節?」

「是,有的」孫正平靜的說道。

「具體點,起因是什麼?」

「剛開始也是因為同學關係,他們先打了我,也出於自衛也打了他們,後來他們多次找我麻煩」

「也就是說,在出事之前你是受害人?」張清思維敏銳,善於紛繁複雜的情節中發現問題。

「是的」

「為什麼不報警,尋求法律保護?」

「如果報警有用,我又為何會待在這裡,把他們抓起來拘留幾天,倒霉的不還是我自己」孫正輕笑一聲,譏諷道。

「這根細長兇器,為什麼會藏在身上?」張清見孫正有些不配合,蹙眉一皺,岔開話題,拿起一密封袋。

「自衛」孫正淡淡道。

「審判長,我的問話結束了,從各方面資料綜合顯示,受害人曾多次威迫我當事人,勒索過錢財,其先觸動我國刑法,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所屬犯罪在先,而我當事人反應過激,也是出於自衛」張清對待每一位客戶每一個案件都十分認真,其『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辦案作風,受到同行的肯定及讚許。

「審判長,我有話發言,我是受害人的委託律師,呂英傑」側旁一身筆挺西裝的青年,推著金絲眼鏡起身說道。

「准」

「咳咳,按照張律師剛剛所陳訴的事件,那我委託人是不是就是罪有應得?」

「各位,你們再看看我身邊坐著的這位六旬老母,她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喪子之痛何人理解?就算是對孫正有過欺壓,迫害,可罪不至死,刑法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孫正完全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可是呢?他卻選擇這種極端方式,這樣,對么?」呂英傑嗓音宏亮,震的整個大廳的空氣都有絲顫抖。

一席話說完,坐在他身邊的老人一下子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嚎嚎大哭起來,一時間法庭竊竊私語,充滿著議論之聲。

孫母在對旁的椅子上,焦慮的等著張清的回答,這關係到孫正往後的人生,顫抖的手拉了拉張清的衣角。

「肅靜」審判長拿起木槌敲了二下。

「張律師,可還有異議?」審判長威嚴的問候道。

『噗..』一聲譏笑。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話說的一點也不假,我做出防衛也是我的錯?如果死的是我,那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是我罪有應得?好一個能言善辯,好一個舌劍唇槍,你,真是一個帶著職業情操有文化底涵的流氓,也因為有你這種人存在,這個世上難怪會有那麼多迷途之人」孫正耷拉著眼眸瞧著呂英傑。

「孫正!」張清連忙阻止,暗示他不要說話。

『啪啪』審判長手中的木槌又隨之響起。

「你的作為已經威脅到他人生命,罪有應得也是有法律來宣判,應當依法判決,現證人證物證言齊全,休庭十五分鐘,辯論終結,爾後宣讀鑒定結論」

孫正萎靡不振的在空無一人的等候室等待自己的命運結果,思緒也是橫穿直撞:會不會被槍斃?電影里不都這麼演么,一命抵一命。如果沒去吃那頓飯,沒有碰見他們,我是不是現在也跟普通的學生一樣,坐在考場里焦頭爛額的寫作?他不知自己的未來會怎樣,也不想知道,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回望這二十年,除了母親,也沒可留戀的人或物,時間彷彿流水般眨眼而過。

「全體起立」審判長威嚴的聲音再次充襲到廳堂上。

「以孫正本案,證言證物材料齊全,由我宣判批審結果,具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孫正一案因防衛過當定性為故意傷害罪,其有期徒刑五年,立即執行」

『啪!』一錘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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謎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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