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審訊

第十一章 審訊

幾縷月光照在地面卻被無邊的黑暗所吞噬,在殘破的泥牆上泛不起一絲漣漪,那裡像是一副棺材坐落在這偏僻的角落,矮矮的,充滿著壓抑,這裡便是無人問津的審訊室。

『砰..砰..砰..』強有力的心跳聲回蕩在孫正耳邊,眼眸有些呆泄,精神恍惚望著自己雙手之上傳來冰涼質感的環型金屬,渾身打了個冷顫,始終不能接受。

門被推開,走進兩名穿著制服的刑警,悠悠的坐到孫正不足二米的前方。

「叫什麼名字」右邊的刑警喝了口茶水,拿出筆錄,毫無感情的問道。

見孫正未答,『哐哐』搗了兩下桌子。

「喂,問你話呢,叫什麼名字?」左面有些微胖的刑警挑著粗眉,聲音都不由提高許多。

孫正低頭不語,精神恍惚,兩名刑警互相對視一眼,點點了額頭,小胖刑警起身就走到孫正身邊,猛的一拉頭髮,朝孫正的臉上『啪啪』甩了幾個耳光,剛包紮好的半個眼睛溢出絲血來,爾後拿起一旁的警用強光手電筒射向另一隻眼,孫正一時間只感到臉上一痛,隨後一股強光射進自己眼睛,眩暈感充襲著自己的大腦,孫正想要躲,想要閉,可完全無法做到。

『啊..啊..啊』孫正發出慘痛的呻吟聲。

「小胖」右面的刑警聽到孫正講話了,揮了揮手。

「說,叫什麼名字?」

「我沒有殺人..不是我..我沒有殺人.他還活著.」孫正恐慌嘟囔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個大字壓得有些喘不上氣,驚恐著看著面前二人。

「什麼?說什麼?」小胖刑警看孫正開口,卻聽不清說什麼,俯下身子豎起耳朵。

這時,右面的刑警起身也走到了孫正面前,似乎看出了他的害怕不安,資料上顯示他還是個學生,從褲兜里摸出一盒香煙,俯下身,問。

「會抽煙么?」

孫正眼神飄忽的看著他,嘚嘚嗖嗖從盒中抽出一支,刑警也是幫他點上火,大口的抽了幾口,刑警看了看情緒有些平穩的孫正,轉身又坐了回去。

「李叔」小胖猶豫一下想說什麼,可看到李叔尖銳的眼神生生把話咽了回去。

「叫什麼名字」

「孫...孫..正」吐著青煙的孫正,抖動著說出自己的名字。

「年齡」

「19」

「知道為什麼坐在這麼..?」李叔放下手中的筆,十指交錯。

「知..知道..傷了人」

「什麼?傷了人?你那是殺了人!!」小胖依著桌角毫不客氣的說出事實。

「我沒有!!我沒有!!我沒有殺人!!我沒有!」聽到殺了人三個字,孫正剛剛平服的內心,立馬狂躁起來,連固定他身體的座椅都被他搖晃的嘎吱作響,手腕上沉重的手銬彷彿都要扯斷一般。

「沒有?你看這是什麼?」小胖刑警跨前一步摁下孫正的腦袋,扔到他眼前一個透明的密封袋,裡面裝著一根銀色金屬小棍,其頭部十分尖銳,上面還有未乾的血跡。

「沒有殺人?沒有殺人你告訴我,這東西為何會在受害人脖頸處?這上面的指紋是誰的?更有目擊證人指明是你當時威迫受害人抵在他脖頸的!」小胖刑警大聲吼道。

孫正瞅著那根銀色小棍,啞口無言,精神在這一瞬間崩塌。

他死了?他真的死了?是我..是我殺了他么?我..我..殺了..人..

『啊!!』孫正一聲悲吼之後,掙扎著的身子慢慢安靜下來,聲音出現了哽咽,爾後便是嚎嚎大哭。

.....

警局,大廳。

「求求你們,讓我看看我兒子,他不會殺人的,他怎麼會殺人呢,一定是你們搞錯了」一婦人紅著眼眶拉扯著身邊的警員,始終不相信孫正會犯罪,苦苦哀求道。

「我們警務人員也是依法辦事,沒有足夠的證據不會扣留二十四小時,而現在,你的兒子人證物證都占齊了,還有地段唐樓門口的監控錄像,您再這樣取鬧,就是妨礙公務」結束審訊的李叔喝著茶水從側門而出。

李叔望著一臉憔悴的孫母,心裡莫名的顫動了一下,同為父母心,撇開對望的眼神,說了句。

「不過你可以..去看看他..但他的情緒很不穩定」

黑油的階梯,安靜的讓人可怕,孫母在李叔的陪同下,來到一間不足八平米的拘留室,內部有個長凳,軟包的,可以躺,牆壁是白色,軟包的,這也是防止一些犯人自殘所採取的措施,彷彿是一個被世界遺棄和唾棄的角落,孫正背對著冰冷的牢房側爬在地上。

「小正..媽媽來了..媽媽來了..他們一定是搞錯了..搞錯了..我會給你請最好的律師,你可不要做傻事,好好等媽媽的消息」孫母捂住自己的鼻嘴,忍住哭泣的眼眶。見到自己唯一的兒子被紗布包裹著半個的身子,那個母親還能淡然自如。

最卑微的堅強是傷心的時候眼淚不敢讓別人看,孫正不敢扭頭,更害怕扭頭,他害怕見到自己的母親,人人都有隱秘之苦,不為外人所知,我們常說人冷若冰霜,其實也只是他黯然傷神。

少年的時候,特別喜歡強調尊嚴,怕被冷漠,忽視,被看輕,瞧不起,逞強,殊不知人生最大的障礙是自己的本心,你夠了份量,人們就尊重你,你不夠,怎麼對你,都會覺得不被尊重,沒有尊嚴。

夜已深,白雯潔在白博的人際關係下辦理了保釋手續,立在豪華車門前,白雯潔久久不肯上車,眼眸一直停留在警局的大門口。

輕輕,道了一句:孫正。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謎惘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謎惘
上一章下一章

第十一章 審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