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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海岸邊,王嬌和紀北平一人手中捧一個熱乎乎的大紅薯,蹲在太陽底下吃。

吃著吃著,紀北平忽然笑道:「我們好像兩隻土狗。」

王嬌瞪他一眼,「好好吃東西,別罵人。」

北平咬一口紅薯,憤憤不平地說:「我就納悶了,人比狗到底高貴在哪兒?為何罵人總用狗。論忠誠,狗比人不知強了多少倍!」

王嬌翻一個白眼兒:「你喜歡狗,就形容自己好了,別把我帶進去。」

北平點點頭:「也對,你是豬嘛。」

吃過紅薯,北平伸一個大大的懶腰,似乎很滿足。回頭見王嬌還慢慢吃著,模樣頗為斯文秀氣,就笑道:「吃東西真慢,跟繡花似的。」抬起頭,見日頭已偏西,就說,「不如跟我走,我送你回去。」

王嬌搖頭:「不行,容川一會兒回來找不到我,該著急了。」也是來到這個年月王嬌才意識到手機的重要性。不過,也正是因為沒有手機,才更加深切體會分離時的相思之苦。凡事果然有利也有弊。

北平蹲在原地抽了根煙,掐滅前又問了一遍王嬌到底跟不跟他走。見她還是很果斷的搖頭。他似乎有些生氣地把手裡的煙掐滅,「那你等吧。如果他不回來,可千萬別哭鼻子。」說著,起身離開,不一會兒高大的身影就消失在熙熙融融的人群中。

王嬌這時才反應過來自己還沒跟紀北平說聲謝謝。

就像商量好似的,他剛離開不久,容川就急急忙忙跑了回來。「阿嬌!」隔著很遠就開始喊,跑到跟前,想抱她進懷裡,胳膊都伸出去了,猛然意識到這裡是北京,不是北大荒,周圍人多眼雜,不像兵團,就算出事,大家也能幫忙遮過去。安全起見,最後他的擁抱變成了握手,力道很緊,王嬌差點「哎呦」叫出來。

「對不起,我回來晚了。」他滿臉愧疚。

其實容川一直注意著時間,只是耀暉在陝西這幾年過得很苦,心中有許多話要與他講,不然會憋瘋。容川心裡明白,耀暉從小性格靦腆,不愛說話,朋友就那麼幾個。自己算一個,剩下的那些有的去了雲南,有的去了貴州,都是偏遠地區,誰也聯繫不上誰。今天好不容易見到他,耀暉自然要把委屈講一講。

「期間好幾次想走,可耀暉情緒有些激動,他父母都不在身邊,我怕他出事,就留下來陪他多聊了一會兒。阿嬌,你等著急了吧?」他有點不敢看她,彷彿做錯事的小孩。

王嬌心裡是很著急,但不是為自己,剛才來時坐公交車的路線她記在心裡,獨自回去不成問題,只是見日頭偏西,容川始終不回來,她怕是不是半路出了什麼狀況,絆住他腳。早知道這樣,還不如當初死纏爛打跟過去,大不了他們在屋子裡談事情,她蹲在外面等。

見他安然無恙的回來,王嬌懸著的一顆心總算放下。以前媽媽常說,人了牽挂才知時間厚重。如今王嬌算是體會到了。其實容川並沒有離開多久,兩個多小時而已,她卻覺像等了兩個世紀那麼久。

掏出手帕幫他擦掉額頭上的汗水,嗔怪:「瞧你,著什麼急呢。我又不是小孩子,丟不了的。」

容川握住她的手,摸一摸,很意外的,「這麼熱乎?」想她在戶外待了這麼久,雙手應該很涼很涼了。

王嬌撲哧一笑,把剛才遇見紀北平的事告訴了容川。不過,為了不讓男友誤會,她只說了一個大概。「……也沒玩多久,然後我就請他吃了一個烤紅薯。」

事實證明,容川壓根沒往別處想,一大段話里,注意力只放到了最後「紅薯」兩個字。「賣紅薯?在哪裡?」

興許快收攤的緣故,紅薯的價格比剛才王嬌買時每斤便宜了一分錢。容川挑了一個最大的,剛拿到手裡,顧不得燙,掰下烤地最焦最脆的那部分——紅薯精華,然後抵到王嬌嘴邊,「快趁熱吃!」王嬌不含糊,張大嘴巴一口吞下。唔,好甜!

剛才與耀暉聊天,讓容川心情有些沉重,沒興趣滑冰,就悄悄拉著王嬌的手去不遠處的銀錠橋上看落日。

王嬌有點遺憾,想昨天晚上容慧還特意提了一嘴,說這個大院的男孩里,滑冰技術最好的一個是容川,一個是紀北平。剛才紀北平在冰上的風采王嬌已經領略過了,本想再好好看容川,結果就這麼陰差陽錯的溜走。嘆口氣的同時,只能期待明年冬天再來北京時圓這個夢了。

一想到明年還來北京,以及知青返鄉政策下發后,會隨著容川來這座古老的城市生活,然後生兒育女,平淡幸福地過完這一生。王嬌心中忽然有種說不出的激動,好希望時間快些走,快一點到1976年。

似乎感覺到女友的手忽然握緊自己,容川眼中含笑。那時馬路上沒有很多汽車與自行車,又是夕陽西下快到飯點,幾十年後北京最熱鬧的街區,此刻卻像是陷入無人區,衚衕里很安靜,幾個孩子圍在白色的門墩旁玩耍,他們把門墩當成滑樓梯,一個個玩的不亦樂乎。快繞出衚衕時,一個敞開窗口傳出菜刀有規律垛在案板上的聲音。

DuangduangDuang!

容川對這種聲音非常熟悉,捏捏王嬌的手,笑道:「咱家今天也吃餃子。豬肉白菜餡兒。等看完落日,咱們早點回家,媽說了,今兒晚上就開一瓶泡好的臘八蒜。你在兵團沒吃過,今天嘗一嘗。」

他說美食,王嬌卻想到以前看過的一個恐怖片,女主把丈夫殺了,然後也像這樣DuangduangDuang把丈夫剁成肉泥……

與北大荒曠野上空輝煌盛大的落日不同,這裡的落日給人一種安靜溫暖的感覺。金色的餘暉像水一樣,潑灑在古老的街道和灰色的屋檐上,照亮回家的路。不是「美」,是「美好」。王嬌忽然希望時間停在這一刻。

回家下了公家車,路邊正好有一個賣棉花糖的。許多孩子圍在那裡,容川也拉著王嬌走過去。他們買了四個。王嬌是第一次看到這種製作棉花糖的機器,覺得很神奇。一個類似大鍋的桶,中間一個空心圓柱體,只見老大爺把白砂糖倒進去,腳下踩一個踏板,就像踩縫紉機那樣,不一會就出現了如棉絮一樣的白色糖絲,大爺手裡拿一根穿小木棍,將糖絲一圈圈纏繞在木棍上。半響功夫,一個又大又白充滿夢幻般色彩的棉花糖就出現王嬌眼前,咬一口,甜啊~

「估計回家吃不了餃子了。」今天吃那麼多甜食,卡路里嚴重超標。王嬌彷彿已聽到體內脂肪迅速積累的聲音,可嘴上還是停不下來。

容川說:「吃不了給我,千萬別浪費。這棉花糖只在春節才有賣,去年回家還沒碰到,快饞死我了。」

王嬌心想,浪費?我恨不得把你那份吃了。

進大院時,小警衛故意攔住他們,指著王嬌問容川,「川子,這是誰啊,不說清楚不讓進。」

「我未婚妻,王阿嬌同志。」容川才不怕這個,大大方方介紹。如果不是手裡拿著棉花糖,他會摟住她腰更加親密地作介紹。

他這樣,小警衛反而不好意思,讓開一條路讓他們進去的同時,小聲提醒容川這裡住的都是領導,注意點影響。容川回他一個微笑,「謝謝了。」然後在王嬌臉上迅速親了一下。小警衛忙把頭撇過去,想自己剛才是不是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

「你真壞。」王嬌瞪了容川一眼。

「嗯。」容川不否認,這一天竟在外面玩,好幾次想親她,都因一些突發情況中斷。如今好不容易回到他的地盤,自然要先宣誓主權。張開嘴巴咬了她的棉花糖一大口,他笑著在耳邊吹氣說:「剛才那個是小試牛刀,回家再好好親你,記住今天晚上別鎖門啊。」

「你——」王嬌氣得滿臉通紅,作勢要捶他。

容川躲著她的拳頭,嘴上不依不饒,「怎麼,不好意思了?那昨天晚上是誰說讓我上去暖一暖。」他說話聲音雖小,只有他們兩能聽見,但王嬌還是羞得不行。「你真壞,李容川!」兩人一路追逐,迎著夕陽向遠處跑去。

樓上,目睹全部過程的沈雪梅輕蔑地笑一笑。

「嬸嬸,吃飯了。」小保姆端著剛做好的肉炒豆角從廚房走出來。桌上還擺了三個菜,一葷兩素。

今天紀如海在部隊參加活動,不回家吃。北平洗了手,剛坐下來,就聽母親譏諷道:「容川找的那個女孩子可真是夠瘋的。大庭廣眾之下就敢跟男人推推搡搡,一看就是沒有家教的人。北平,回了兵團你可要離這樣的瘋丫頭遠一點!那不是什麼好東西。」

北平沒說話,低頭呼呼吃著飯。

沈雪梅用審問地語氣問道:「北平,今天你爸爸不在,我要好好跟你說一下,千萬不要在兵團找對象,那些都是野孩子,沒有家教,而且地位很低。如果你想找女朋友,媽媽的姐妹里有不少好姑娘,如果你願意——」

「媽,您能讓我好好吃頓飯么。」北平神色極冷,目光深處還有一絲厭惡。

沈雪梅覺得,兒子年紀越大,脾氣秉性就越像紀如海。她很擔憂,非常擔憂,怕兒子走錯哪一步這輩子就全毀了。比如像容川那樣,找一個來歷不明的瘋丫頭,長得那麼漂亮,眼睛一轉就能勾走人的魂。那種女孩是最危險也是最不安分守己的,如果北平找了那樣一個女孩,他的一生恐怕就要毀掉。

只想想,沈雪梅就覺得要瘋。還想說什麼,北平把筷子一扔,「我吃飽了。」然後回了屋,關門時,還用了很大的力氣,似乎抗議著什麼。

沈雪梅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對小保姆訴苦,「我算是看出來了,這個家,我是最多余的!老的不待見,小的也不待見!當初我就不同意讓北平去北大荒,如今怎樣?不過兩年沒回家,人就變得不聽話了!我就知道,那邊沒有什麼好人,是他們把北平帶壞了!」

見她低頭抹眼淚,小保姆連忙勸道:「嬸嬸,北平還小嘛,不理解您的良苦用心很正常,你不要生氣,以後有什麼話你跟他好好說。我弟弟像他這個年紀的時候,也不愛聽大人勸的,常把我媽氣哭。嬸嬸,你不能著急呀,得慢慢和他溝通,等他再長大些,就會知道您的心意。來來來,嬸嬸,嘗嘗我今天做的土豆絲,按照您說的,沒放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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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獻給七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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