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譜之人物分析(四)
女媧與伏羲。
從《山海經》和後來的一些書籍中傳說,女媧與伏羲即是兄妹又是夫妻。
如果按現代人的理念,這無疑又是一個重大的倫理錯誤!
當然,凡是熟悉中國遠古歷史的都知道,人類地發展史是相當漫長的。
在雲南元謀縣發現的元謀人遺骨,據考證距今已有一百七十萬年了;
陝西藍田人距今約八十萬年;
北京周口店發現的北京猿人遺骨距今也有七十至二十萬年。
就是「山頂洞人」也距今在一萬八千以前。
在一萬年前的氏族社會,第一階段為「母系氏族」社會,此時,人們對女性觀念的崇拜以及對生殖的崇拜,是原始社會普遍流行的一種風習,原始人不懂得生育就是生命的延續。
他們見到從婦女腹中孕育生出一個個新的生命,覺得很是神奇,認為這上天和尊神恩賜給的。
同時,由於當時社會生產力極其低下,人們認為有了人就有了生產力,也就有了一切;
人口的多少和體質的強弱決定著氏族及部落的興衰。
所以原古時期母系社會對婦女分娩也是十分重視的。
所謂「母系氏族」社會,據《呂氏春秋》中說:「昔太古嘗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分,無進退揖讓之禮。」
因此認為,當時的人群如牲畜一般不算過分。
有關女媧文化的演變,從歷史上有一種奇怪的現象,從漢代開始,許多學者有意無意的曲解了女媧的身份和性別。
最可笑的是《陔余從考》中竟把女媧稱為:「有男人而女名者,如帝有女媧氏。」
在清代把女媧說成男性者最為廣泛。
漢代以後,把女媧說成是伏羲的妹妹和妻子的書籍彼彼皆是,這充分體現了封建社會的本質――男尊女卑的思想。
那些文人墨客們,把女媧依附於伏羲體系,使之貶低女媧的身份和地位。
有些封建時代的書籍和記載以及傳說,並不完全真實可靠,有的只是文人們附合於封建王朝的王權、男權、父權、夫權思想以及一切統治者的口味或需要;
特別是到了清代,當政者更是強行禁止對女媧的崇拜。
由於歷史上的種種原因,女媧與上古時期的神靈們有所不同,歷代的貶低和禁止,使女媧女神的身份和地位及其知名度受到了嚴重的損毀,以至嚴重製約了女媧文化的廣泛傳播。
比如,在女媧神話和女媧文化的傳說中,除了黃土造人、鍊石補天以外,幾乎沒有更多的功德。
而女媧娘娘發明創造的笙、簧、瑟、塤等樂器和諸多發明,他們卻不予以宣揚,意以壓抑她的功德,甚至將女媧始祖排位在三皇之下。實在是封建社會的可悲、可憐之處。
在中國有三部奇書:《易經》、《山海經》、《黃帝內經》。其實還有一部也堪稱中國的一部奇書,那就是《奇門遁甲》。
假如人這一生真正把這「四部奇書」的精華弄懂弄通,那簡直真會變成「神仙」了。
在這四部奇書之中,也只有《山海經》中提到和描述過女媧的事迹或形象。
就連《易經》這部「信息庫」也從沒收錄有關女媧聖母的相關內容,這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害怕「女權」的觀念在作怪。
當唐朝武則天被推翻了以後,女媧一時間竟成了女人們不該過問政治和涉足朝政的反面人物,當時的唐代文人們更是改變了女媧的獨立女神地位。
武則天是歷史上的第二個女媧,她的帝王身份,不僅顛覆了當時的男權社會,而且還是男權社會的極大威脅。
為了杜絕和消除女權的復興,就必須從文化和生活方面提高男權對女權的意識或者控制力。
於是,女媧作為女權的最先代表,首當其充地視為反面教材和反面形象。
因此,女媧便被動的成了伏羲之妹,並且強行把女媧又嫁給了她所謂的「兄長」伏羲氏,使之依附於伏羲體系之內,進而喪失其女神的獨立身份,從此被貶低在三皇之中或者三皇之下,這實屬女媧始祖的不幸和無辜。
在歷史上男權主義者們,無論如何絞盡腦汁或煞費苦心的對女媧文化的貶低和曲解。
可是人們對女媧的女神地位及形象,始終不移充滿著一種特殊的崇拜和敬仰;
而且,女媧神話有著強大的生命力。從古到今,民間對女媧娘娘的祭祀活動始終不間斷,悄然默默地進行著。
由此不難見出,人們對女媧的敬奉,並不亞於伏羲,甚至有些地方的人們對女媧的崇拜,遠遠超過了伏羲。
在山西洪洞縣、河南周口市、甘肅天水市等地,都有女媧墓、女媧宮、女媧廟等等。
女媧作為創世神、人祖之母,其神格魅力是無法被取代的,特別是在神話傳說中,女媧娘娘永遠是那麼美麗動人、神跡卓著;
她的神女、聖母聖尊之地位和身份,沒有因為伏羲的出現而成為伏羲體系的附庸。
本書就是宣揚包括女媧娘娘、九天玄女娘娘、王母娘娘等這些聖潔女神的神跡和聖母聖尊的形象。
誠然,在人們的心目中,女媧娘娘的身份和地位,永遠高高在上,她的創世之功和育物之德,早已大大超過了三皇和其他聖尊,其神聖地位和至高無上的聖尊形象,永遠都不可能被抹殺和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