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續前題(3)

二十六、續前題(3)

只要大家認為有關公共事務的情況要求變通,這種條款就會被解釋為僅是一種告誡,由於州的實際需要或假定的需要,大家就會使它讓步,對這點我們還會懷疑嗎?最好是讓前面所說賓夕法尼亞州的事實來提出答覆。只要一種漠視它的傾向存在,它立刻就失掉效力;然則(我們可以這樣問)這種條款還有什麼用處?

現在我們要研究,前面所說條款與新憲法限制軍事用途方面的撥款,不得超過兩年期限這一規定,二者的效率是否可加以比較。前者由於期望太高,事實上毫無效果;後者由於它可以避免由輕率所造成的極端情形,並且完全符合適當應付國家危機的目標,因此它具有使人稱讚的強大工作效力。

根據這一條款,美國國會至少每兩年就必須進行一次考慮,保持一個常備軍事力量是否適當;並對此問題作出一個新的決議;並用正式表決辦法來向人民宣布他們對這個問題的意見。即使他們非常粗心,願意盲目地信賴行政部門,他們也不能把供給軍隊的固定經費隨意授予它。一切政治團體必然會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競爭的影響;無疑地,國會裡會有人願意出面彈劾多數人提出的法案和指責多數人的意見。軍事撥款法案正是大家經常喜歡用來進行雄辯的好題目。只要問題一提出來,反對黨的言論就會引起大眾對這一問題的注意;若是多數黨真的想要超出適當的極限,他們會向社會提出危險的警告,使它有機會採取預防措施。在國會進行討論的期間,除了國會內的黨派以外,各州議會經常都會注意這些全國統治者的動向。州議會是人民權利的監護人,它不只是經常留心,並且隨時都在懷疑,防備聯邦政府侵犯人民權利的行為。若是發生了任何不適當的事情,它會立刻向人民發出警告;它不僅是人民的喉舌,必要時,它還是人民伸張正義的武器。

企圖破壞一個龐大社會的自由的陰謀,必須經過長時間的醞釀,才能達到實行的階段。一個軍隊必須經過逐步擴充,才會強大到真正足以威脅這些自由的程度;立法與行政部門間的暫時勾結,還不能實現這件事情,二者之間必須要有一個長時期的聯合陰謀,才能達到目的。此種勾結陰謀可能存在嗎?兩年一度的選舉,會使國會參眾兩院的組成不斷發生變化,這種陰謀在國會內可能一屆傳一屆,繼續存在嗎?我們能夠假定任何人一坐上國會參議員或眾議(色色小說員的席位,立刻就會變成背叛選民和國家的叛徒嗎?我們能夠假定說,對如此兇惡的一個陰謀,竟然無人發現,或發現之後竟然無人敢於或願意把這種危險告訴選民嗎?若是這些假定成立,則授權的行為應該立刻停止。人民應該決定把他們過去從自己手上交付出去的一切權力撤回,把他們自己分成很多像郡那樣大的小國,使他們能夠親自管理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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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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