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待民族民間文藝遺產的一些意見(4)

關於對待民族民間文藝遺產的一些意見(4)

我主張在收集少數民族文學作品的原始材料時,必須是用少數民族自己的文字記錄下來,沒有文字的民族,直接用記錄符號記錄下來。但是其他民族的讀者看不懂這些東西,於是要翻譯。在翻譯時怎樣保持各民族原有的風格是一件細緻的工作。文學作品故事的內容,敘述的方法各民族都有它們的特點,這些方面如果擅自修改是極不妥當的。比如原是一個悲劇,翻譯的人為了考慮到另一民族的讀者不一定喜歡這種結局,而裝上一個喜劇的尾巴,那是不當的,可以說是一種粗暴的行為;又比如有些少數民族喜歡用對問的體裁來發展一個故事的主題,而翻譯的人卻覺得不合自己的口味,硬把它改成敘事體,那就不容易傳達出原來的那種風格了;又比如有些少數民族的作品中採用韻文體裁,它們通過強烈的節奏來表達豐富的感情內容,如果翻譯的人把韻都取消了,也就抹煞了它一部分的風格了。

在翻譯的時候,如果不能不改動,也應當做到不亂改或少改為是。老舍同志在有關兄弟民族文學的報告中提出不隨便添補的問題是值得注意的。這當然不是說必須一字一字的對譯。各民族語法不同,硬是一字一字對譯,讀者是看不懂的。他的意思是要我們忠實於原有的民族風格。這一點是很重要的,特別是針對某些整理者擅自改動的壞現象而提出這個要求是及時的。今後我們對翻譯工作的要求嚴格一些是有好處的。

最後我要說明一點,我是一個研究民族學的人,不是一個文學家,所以關於文藝上的問題是外行,很多^H小說看法是不一定正確的。但是作為一個民族學者,我想要求介紹少數民族文藝的朋友們能忠實於原作品,因為民族學者要根據這些作品來研究各民族的生活文化,如果介紹得不忠實,那不是會上當么?我們歷史上有個孔子,據說他把古代民間的詩歌刪去了很多,以致有些反映當時人民生活的作品沒有流傳下來;漢代又有個劉歆,把一些偽造的東西摻入了古書里去,害得清代很多學者費了大勁去進行考證。我們不希望現在整理和介紹少數民族文藝的同志中有孔子和劉歆這類人。這類人是很對不住後代的。

195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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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與文化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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