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擔抬抬

擔擔抬抬

擔擔抬抬

早前在@周刊讀到林燕妮一則語錄,訪問者垂詢二十一世紀新男人定義,答的一位不知道怎樣,兜來兜去說的儘是個人擇偶條件。可惜一時疏忽沒有剪存,只能靠零碎記憶引述大意:「以前喜歡揀年紀比自己大的男伴,現在會選同年或比自己年輕的,有擔擔抬抬能力的。我不想再對着風燭殘年的老人家過日子!」

印象最深的自然是「擔擔抬抬」——又不是居無定所的游牧民族,一箱二箱香奈兒(Chanel)狄峨(Dior)阿曼尼(Armani)要勞煩搬運工人扛出扛入。看,大家閨秀就是大家閨秀,談論什麼都含蓄斯文,包括和床笫有關的一切一切。我們這些簡直是粗鄙野人,一提起性,嘴角筆下爭先恐後飛出巨細無遺軟硬兼施的人體器官,永遠不登大雅之堂。

忽然想起,多年前香港小報有段咸濕花絮,說四十年代上海某位紅得發紫的女作家,與漢奸婚後若無其事跑到藥房替丈夫購買春藥,張迷們曾經喋喋不休推測研究。其實雖然胡蘭成比張愛玲大十三年,聯婚時不過三十七歲,正值壯年,似乎不至於要藉助藥物扶持才能履行擔抬之職。但也難說——男人補不補都好,說沒有就沒有。

199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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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縐一池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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