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老子論無為(4)

四、老子論無為(4)

但是經過惠帝、文帝、景帝,前後五六十年,這樣與民休養生息、無為而治,到了武帝登基的時候,達到了漢代頂峰的時代。當時,京城之錢「累巨萬」。銅錢用牛皮筋串在一起,銅錢都銹在了一起,根本沒法再用了。太倉里的糧食也都腐爛了。社會生產得到了很大的恢復。

我們並不能說,到了武帝登基之前,漢代的人已經是衣食無憂,但是可以說,與漢朝初立的時候相比,那根本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漢初的統治者為什麼要這樣去做?作為皇帝,作為丞相,他所做的,並不是要去做具體的事。

2.君道無為,臣道有為

老子講無為,無為並非只是無所作為,無為是從君道立意的。《老子》第五十七章講:

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朴。

這裏的「我」,不是私意的我,而是作為一個有德之君的自我稱謂。在老子看來,君道無為,可以養成一種純樸、自然的社會風氣。

道家所講的這樣一種無為,到了後代,到了《呂氏春秋》,到了《淮南子》,都把它總結成一句話,就是:

君道無為,臣道有為。

君可以不做事,不做事不是說他什麼事都不做。他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把一個合適的人,放到一個合適的位置上,讓他去做事。而他自己不需要做事。丞相作為皇帝的助手,他所要做的事,也是這樣一件事:就是向皇帝舉薦官員。誰應當合適做什麼事,他只需要把這件事做好,其他的事情,他不需要做。這就是「君道無為」。

而臣道呢,必須有為。不能說作為一個部長^H小說,作為一個具體的辦事的人,也不做事,他是需要做事的。

我們首先要清楚這裏的「無為」,它不是不做事。作為君是不做事。不做事,是不做具體的事;作為臣則要做事,要身體力行。自然無為,無為而治,主要是對君道而言的。

無為而治,從君道理論上來講,有三層基本的含義:

第一層含義,也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是:「我無為而民自化」。無為可以使民眾自己做好自己的事情,可以使民眾做到自然,使民眾自其然而然。這就是不擾民、不多事。這就是道家所推崇的「太上,下知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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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莊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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