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迷失(7)

激情迷失(7)

那麼,這對於雙方爭議的這個三居室的房子的分割有什麼影響呢?原來,離婚案件中經常會出現原被告雙方爭一處房子的現象,那麼房子到底是判給哪一方呢?根據我國相關的司法解釋規定,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在實踐中,如果發現一方另有住所,比如,假設本案中楊鴻真的有一處婚前住房屬於自己所有,那麼法官可能會考慮到楊鴻另有住房的情況,雙方爭議的這個三居室住房很有可能就要判給女方了,但是賈艷出庭作證,而且法官經向民政部門調查取證,提取了離婚協議書作為證據,證明楊鴻實際沒有另外的住處,這樣,楊鴻仍然可能爭取這個房子判歸自己所有。

最後,法院作出了最終的判決,把房子判給了楊鴻。並且楊鴻只需支付少量的折價款給於麗麗,因為大部分房款是以楊鴻的個人財產出資的。

經過這場官司之後,對於楊鴻來說,對他的震動實在是太大了。他曾經迷失在激情和誘惑之中,但賈艷的寬容和善良,洗滌了他的心靈。經過這一場訴訟的過程,此時的楊鴻身心俱疲,也許他希望能夠重新回到前妻賈艷的身邊,回到孩子的身邊。但是,經歷過這場變故之後的賈艷,變得更加堅強和理智了。她並沒有輕易地接受楊鴻,但也沒有草率地將他拒之千裡外。她開始理性地思考:「究竟我和楊鴻的婚姻問題出在哪裡?我還能原諒他嗎?」

就這樣,他們倆相約走進了婚姻家庭諮詢室,開始接受專業的家庭關係的治療和調試。楊鴻和賈艷決定重新審視這場婚姻,然後尋求開始的機會,他們真切地看到了希望。

人生在世,難免會遇到形形色色的誘惑,但重要的是我們都要清醒地認識到什麼對於自己才是最重要的,畢竟面對危難,只有親人才會義無反顧地伸出援手,家永遠是為我們遮風擋雨的港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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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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