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節選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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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鐵對縣裏所有的人都是愛護的,他當縣長,把縣裏所有的幹部,都當做了自己的兄弟,人們崇拜他尊敬他。那個跟着陳鐵當勤務兵的孩子,聽說陳鐵深夜私自放走張敬濤,一直抹着眼淚。他說簡直不相信陳縣長會做出這種違背組織原則的錯事。

大家都發言表態,他們共同的主題是陳鐵不應該犯這樣的錯誤。陳鐵作為縣長,不應該做出這樣的糊塗事。

縣委書記李雲春處於高度緊張的狀態,總結時一副激憤的樣子:「現在全國還沒有解放,像張敬濤那樣死心塌地的反革命分子,逃跑之後還會再去@參加敵人的隊伍,還會再把槍口對準我們的革命同志。陳鐵這樣的做法,應該說是支持了敵人。這次突發事件,不僅反映出陳鐵對革命的不忠,說大一點,他是在明目張膽對抗我們的組織。」

縣委書記李雲春強行讓陳鐵交代犯罪事實。

陳鐵知道任何解釋都不會起到作用,僅僅說了這樣一段話:「如果是在戰場上兩軍對壘,為了革命事業,我會親手打死我的三弟。我三弟離開了戰場,已經成為我們的俘虜了。我是他的二哥,我不能看着他死,起碼不能讓我的兄弟死在我手裏。我一心忠於革命,一心忠於自己的組織,但是我不能為了表示忠於革命忠於組織,而親手殺掉我的好兄弟。張敬濤不僅慷慨地救過我的生命,他還是一個抗日的英雄,在我的心裏,他是我們民族最優秀的男兒。我瞞着組織放他逃命去了,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如果組織認為我是在犯罪,一切處分我虛心接受。」

在於傲雪的眼裏,為了革命什麼都可以獻出去,陳鐵應該把張敬濤殺死。為了適應革命的環境,於傲雪甚至想把臉上那兩個代表美麗的酒窩抹平。為了革命,她從來不敢顯示那兩個發育成熟的乳房,她做的緊身胸衣,簡直要把肋骨割成兩截。

於傲雪沒想到陳鐵會說出如此不忠於組織的鬼話,激憤之中不僅宣佈和陳鐵斷絕戀愛關係,還強烈要求組織,一定對陳鐵嚴肅處理。

縣委書記李雲春如實地向地委彙報了這個問題,地委隨即做出決定:罷免陳鐵的縣長職務,開除出組織。

為了預防陳鐵和張敬濤發生勾連,開除組織罷免職務之後,把他押進了河湖縣的監獄。

陳鐵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宣佈成立后才被放出監獄的。

春天的陽光像金子一樣輝煌,陽光把陳鐵的兩隻眼睛照射得生疼,他用手遮擋着燦爛的陽光走出監獄。

陳鐵一眼看見成為四弟妻的於傲雪,心裏非常激動,神情卻是淡漠和木然的。四弟真是個暗下口的木實狗,僅僅一年的日子,於傲雪和四弟生下了他們的女兒。

陳鐵心裏第一個打算,回湖邊的老家去,讓四弟安心地工作,讓四弟夫妻倆過好屬於他們的安定日子。

縣委書記兼縣長李雲春出於階級感情,真誠地挽留陳鐵。陳鐵雖然犯有罪過,再沒有資格當人民的縣長,歸根結底還屬於自己的同志。他革命多年,落下一身傷疤,一年監獄生活身體明顯衰竭,按說應該給他一份工作,讓他手裏有個過生活的飯碗子。

陳鐵婉言謝絕,直言不諱地說,從他決定放走三弟的那一刻開始,心裏就做過最壞的打算。能平平安安地回湖邊老家逮魚種地,內心裏已十分滿足。既然縣委認為陳鐵辜負了組織的培養,他決不會無理地要求縣委寬恕他的罪過。再說,過去他是這裏的縣長,讓他留下來當一個普通的幹部,心裏窩憋,是不會適應新的工作環境的。

另外,他決定回家還有兩個原因:第一,他不想每天看見於傲雪,過着那種生不如死的日子。第二,一根肉眼看不見的繩子,在緊緊拉扯着他的心。為了心靈的安寧,他必須馬上回家去。

李雲春書記允許陳鐵帶走了陳毅司令員贈送給他個人的那支短槍。看見那支特殊的短槍,今後人們還會記起陳鐵曾經是個戰功赫赫的英雄,還會回憶起陳鐵輝煌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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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一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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