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曾的最後十年(12)

張耀曾的最後十年(12)

憲政救國夢

張耀曾畢生耿耿於懷的是憲政救國,即使退出政壇之後的十年,依然為此努力。憲政立國、以法治國、保護人權是他長期的主張,他提出的方案往往不唱高調,而是兼顧理想和實際,「遠有方向目標,近有可行措施」。面對國民黨的專政,「雖有力之大多數人,亦不獲聞政」,他認為非改不可。

1931年9月19日,他在「九一八」事變次日的日記說:「國人無心,事過便忘。濟南慘案才了,當局便酣嬉荒樂,從事內爭,決無顧及國防者。今又遭此奇辱,曾無可資抵禦,真可痛恨。」9月20日,有人談廣東,爭權猜忌,軍閥政客之怪態如繪。全國上下都是如此。9月22日,他說國民黨連年自訌,人民五年來負公債至十多萬萬,國民黨何以對民國?「今日惟有往事不提,若蔣、若胡、若馮、若閻,一致出來,悔罪負責,帶罪圖功,不濟以死濟之,方才算一個人。若再利此危機,私圖權勢,則真狗狼不若矣。」9月26日是中秋節,「各處花爆之聲,竟絡繹而起。慶賞中秋,竟不因國難而罷止,可見滬人士之愛國心,猶未充實也。夜天無片雲,登台望月片刻。天時甚佳,人事無理,不禁感慨。」

10月15日,他得知李烈鈞等提案要求國民黨當局尊重人民集會、結社自由,並准許人民組黨。受民族危機的刺激,他也想發表良心上的主張,又顧慮犯忌而無實益,徵求朋友的意見,大家都說應該發表,他才下了決心。10月20日,他草擬《敬告國人書》,交給幾家大報,結果到23日只有《申報》一家發表,而且刪節之後只剩下了三分之一。11月8日,他在日記中說:「須知國民黨只有一黨,並無他黨之監督攻錯,此黨內日趨渙散日陷之原也,故准人民自由組黨,則國民黨轉可團結上進。且國民黨歷史甚長,主義亦佳,把握政權既四五年,縱有新黨,亦不致遽失政權,轉得他山之石,有何可畏。」

12月23日,他在國難理事會主張致電南京國民黨一中全會,主張保障自由,實行憲政,因李烈鈞等有正式提案,為之聲援。1932年2月12日,國難理事會,他提議發電主張廢除一黨專政,大家推他起草。2月17日,他所擬的《取消一黨專政》通電,各報竟都不登,只好自己印刷散發。4月,國民黨將在洛陽開「國難會議」,邀請他參加。3月23日,他在國難會議幹事會上主張會議討論自由,請政府明白承認,至憲政具體方案,似不能提前事先承認。4月5日,他們決定不參加此會,議發電至洛陽說明不赴會理由,以合作為本旨,主張消除杜絕合作之黨治,實現全民協力之憲政。署名者六十五人,上海實業界、金融界精英幾乎都參加了,本來說好馬相伯領銜,等到定稿時,馬忽然來信,已派代表去洛陽,不便列名。最後由他領銜。會議時又決定組織「民憲協進會籌備會」,他表示贊成。停止內戰,速行民憲,是他當時的主要想法。4月14日午後,他和同人商量民憲協進會籌備的事。4月15日早,黃炎培、左舜生找他,商量草擬民憲會綱領。他提出四條,對他絕對排斥內戰的態度稍有討論,可見「不得已而用武力,亦屬政治上應有」的思想尚未消滅,他認為可慮,武力革政,本是進化一法,不可絕對排斥。但中國廿年來,實假革命之名,行攘奪之實,以武力改革政治,絕無希望,只增痛苦與*擾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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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尋律師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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