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Chapter one (4)

第6章 Chapter one (4)

第6章Chapterone(4)

莫帆有些着急,像小兔子一樣拉我,說,姐,姐,你別哭啊,奶奶說,明年你就讀高中了,女孩子長大了,就不能太寒磣了,否則別人會看不起的。所以,姐,我只是想多賺一點點錢,讓你能穿一件稍微好看一點的衣服,我不願意別人看不起你。姐,我……

那天,我沒讓莫帆說完他。的話,就像沾著鹽水的小刀一樣,劃下的傷痕雙倍疼痛。我故意扯著嗓子吼他,我說,錢,錢,錢,你小小年紀,就開始談錢!活該你的手被軋傷,活該你的手爛掉!

莫帆就一聲不敢吭,像個犯錯的小孩一樣垂著腦袋,看着腳邊的兩條小狗,眼睛微微地紅了,不時的瞟向我。最終,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的一聲哭了起來。

可是,親愛的莫帆,請原諒我的暴怒。因為,作為一個姐姐,我不願意讓你看到我無助而辛酸的眼淚。作為你的姐姐,我卻不能保護你,不能給你一個十二歲的小孩應該擁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學校之後,我就一直在那個超市裏流連,因為我看上了這副毛皮手套,它讓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臉。我想,如果莫帆有這麼一副手套的話,那麼他手上的傷口,肯定會很快地好起來。

可是,這本來平常的願望,卻因為於遠方六年前的不辭而別,變成了天大的奢望。沒有人知道,我的心裏,對於遠方藏着那麼多的仇恨,這種仇恨解不開,扯不斷,撕不爛。

如果,他還在的話,那麼母親就不會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會這麼早就嘗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在我幾乎下了決心為莫帆偷這副毛皮手套時,這個叫白楚的男子出現了,他那麼溫柔而堅定地將手套放進他的購物筐里,又是那麼堅決而溫柔地將我帶離了那個超市,帶離了一次極有可能改變我命運軌跡的舉動。

因為他這一次好心的施救,幫當年那麼無助的我實現了給受傷的莫帆買一副毛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這句話,是我一貫的口頭語,即使我對自己的好朋友都可以說得那麼順暢,但是,對於白楚,我確實從來也沒有說過,即使有一天,他身邊出現了那個叫做溪藍的甜美而安靜的女子,我都沒捨得對他說這麼一句,白楚,三舅姥爺的,你去死吧!

一方面,對於這個美好男子的依戀,可能只是我微薄的企慕,而對於白楚來說,他曾經給過我的所有的溫柔,所有的疼惜,可能只是一個成熟男子,對一個小小女孩的關愛,關乎人情,關乎冷暖,只是,無關愛情,另一方面,我捨不得如此來咒罵自己喜歡的男子,真的,真的捨不得。

千真萬確,捨不得。

04太陽照着三個和尚。

從十四歲到現在,已經過去五年。

五年之間,從初中到高中,從高中到大學,從原生直發到捲曲長發,原本稚氣的臉變到現在帶着微微的成熟的氣息。而對於白楚,我卻始終未改初衷。

他仍然還是那個讓我心生暗喜的男子,是那個讓我咬着蘋果就美得不行,樂到抽筋的男子,而莫帆卻依舊是那個讓我想起就心酸的小男孩。

我一直沒向白楚提及關於莫帆和毛皮手套的那場心酸的往事,因為我相信生活總會變得美好起來。比如現在的我,跟着白楚學了那麼久的畫,雖然不會像天資聰穎的他那樣出色,但是,偶爾我可以給雜誌畫畫插圖或者封面,藉此賺取一些稿費,讓生活變得溫暖體面一些。

我也多少有閑余的錢,可以給自己買一雙不是多貴但卻足夠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給奶奶買點沒有多貴但是比較有營養的小補品,還可以給莫帆買一些我力所能及的小東西。雖然,這一切都蠻微小,改變不了根本的問題,但我卻覺得很滿足。

因為於遠方的離去,導致我們家境一度非常艱難,所以,莫帆讀書也比較晚,因此十七歲我讀高三的年齡,莫帆才剛剛讀高一。所幸莫帆十三歲時,胡為樂這個大齡的「小美國人」歸國了,因為他在美國的時候,接觸的大多是美國小孩,所以漢語水平比較差。十三歲的他也只能讀六年級,做一個六年級的大齡少年。後來,他放眼全班這麼一看,就發現在教室的某個角落裏,還坐着一個很華麗的和自己塊頭相仿的大齡少年!這個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謂人以群聚,物以類分。

當年,這倆華麗的大齡少年,就在相視的一瞬間,碰撞出了友誼的火花。

胡為樂跑到莫帆面前說,嗨,我叫胡為樂,剛剛從美國回來,所以,國語一般般,爸媽怕我學習跟不上,就讓小姑姑將我送到小孩子這裏來念書。不說那麼多了,很高興認識你!

要說莫帆不愧是我弟弟,還是很有幽默細胞的。他仰著稚嫩的臉,看了看胡為樂身上光鮮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磣的衣服,嘆了一口氣,說,我叫莫帆。其實,我也很想跟你解釋一下為什麼我這麼大的年齡還讀六年級,我本來想編個理由,學學你,說自己從日本啊或者德國什麼的回來,但是,你看看我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飛機,那空姐們一準將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說,我剛從火星回來。你就湊合著相信我吧,好不好?

胡為樂一聽,非常高興,覺得這個小孩比較有語言天賦,自己跟着他,國語水平也會有大幅度的提高。所以他就對莫帆伸手道,很高興認識你!莫帆。

莫帆也笑,對胡為樂開玩笑地說道,如果你能將你腳上的耐克借給我穿的話,我也會很高興認識你的!

胡為樂一聽,毫不含糊,直接將腳上的耐克鞋脫了下來,隨後,又毫不客氣地將莫帆腳上那雙冒牌的雙星鞋給扯了下來,穿在自己腳上。然後,沖莫帆嘿嘿一笑,說,現在,你可以很高興地認識我了吧。

莫帆一邊迷迷糊糊地看着胡為樂給自己穿耐克鞋,一邊迷迷糊糊地說了一句,很高興認識你!

好朋友就是這麼煉出來的!

我總結了一下,胡為樂將莫帆征服成為好朋友的步驟如下:第一,電光石火的對視,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許;第二,語言上的率先出擊,造成莫帆的被動局面;第三,行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誤以為此小孩神經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發。由此,他迅速同胡為樂結為兄弟,打算好好保護這個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為樂當天就將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給發揚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說,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國,就是因為,在美國有兩個小洋妞,為了爭搶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父母雖然在國外那麼久,但是思想上還是很東方的。一看自己的兒子竟然要發生早戀的行為了,為了杜絕兒子遭受洋妞的荼毒,兩夫妻毅然將兒子給遣送回國內,托親戚代為照料。

莫帆一聽「早戀」兩個字,臉都紅成紅蘋果了。他問胡為樂,那倆美國小女孩,為什麼要爭奪你啊?有什麼好處嗎?

胡為樂說,沒什麼好處,就是做我的女朋友。

莫帆繼續紅著臉蛋潛心求教,成為你女朋友好乾嗎啊?

胡為樂很同情地看着眼前這個什麼都不懂的傻瓜,說,不好乾什麼,就是牽牽小手啦,擁抱一下啦,還可以親親。

莫帆的腦袋低得更厲害了,當下他就認識到了,眼前的這個從美國回來的小孩,不僅大腦不正常,而且還是個流氓。所以,莫帆在認識胡為樂的最初,將他定義成:從美國回來的腦袋不正常的小流氓!

雖然,莫帆後來跟我講起胡為樂的時候,臉上堆滿了對這個「從美國回來的腦袋不正常的小流氓」的鄙夷,但是,我隱隱約約能感覺到,莫帆大概還有比這小流氓更「流氓」的問題想要問胡為樂,只不過他不好意思問出口。估計如果他臉皮夠厚的話,他當時一定很想問胡為樂,怎麼個牽牽小手法啊?怎麼個擁抱法啊?怎麼樣親親啊?

所以,當這兩個大齡的少年小流氓湊到一起后,生活並不是很單調。他們並沒有因為年齡問題,而顯得鬱鬱寡歡。相反,兩個人生活得是風生水起。

莫帆讀高中之後,就變得比較讓人不省心了,他的老師總是隔三差五就呼叫我一次,所幸的是,莫帆讀的高中就是我所讀大學的附屬中學,所有就算去聆聽他班主任批評,我也是很方便。我甚至可以先到某個咖啡廳里去喝上半杯咖啡放鬆一下心情。

其實,本來這所高中也是我就讀的地方。因為白楚的出現,令我放棄了所有宏偉的目標和理想,一頭扎進了這所大學——因為我捨不得離開白楚所在的城市,也就顧不得它是一流大學還是二流學院了。兩年前,十七歲,那個每天都要擺撲克算一算自己與白楚未來的年齡,我是不夠清醒的。而麥樂,也因為分數不夠所報考的學校的分數線,被調劑到了這個學校。

麥樂說她自己是心比天高,而我是胸無大志。當然,「胸無大志」這個本來就低俗的詞,讓麥樂在不久之後就演繹成了「胸無大脂」。她總是譏笑我,莫春,你絕對是那種「胸無大脂」的女人。

而黃小詩之所以被放養到這個學校的原因,是因為高考填志願那天,她那寶貝后媽臨時決定,不讓她讀大學了。所以,她的志願表就由我來代填了。你想,她既然不讀大學了,我根本也不需要費腦筋給她報志願,於是直接就COPY了自己的。誰知道志願表交上去之後,黃小詩又神奇地從她后媽的鐵蹄之下逃脫了出來。所以,枉費黃小詩成績斐然,她也只能跟着我和麥樂在這所神奇的學校里混日子了。

黃小詩決定繼續讀書那天,神情很凝重。她一字一句地對我和麥樂說,屬於我的東西,我一樣也不會少!

我和麥樂在一邊聽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黃小詩這個一向柔聲細氣的女孩,怎麼會說出這樣的話來。有些莫名,但是卻自有深意。

反正,那一刻,我突然有種很不安的感覺,我覺得我當初不應該那麼馬虎地給黃小詩報志願,因為這個,我又多了一份內疚。

說了這麼多,也做了這麼多,本來因為白楚而選擇的這所大學,現在看來,倒成全了莫帆這個小混蛋。

莫帆的班主任教語文,而很多像莫帆這樣的小男生,似乎語言神經都不夠發達。所以,當他的班主任將他的語文試卷擱到我眼前時,我看了半天,臉都憋腫了,但卻又不敢在春蠶園丁面前笑。

試卷上的詩詞填空,讓我前所未有地遭遇了莫帆這個混蛋的貧乏的精神世界——我勸天公重抖擻,莫帆給的下聯是,天公對我吼三吼;蚍蜉撼大樹,莫帆填寫的是,一動也不動。西塞山前白鷺飛,而我的寶貝弟弟填寫的是,東村河邊烏龜爬……

我低着腦袋說,我回家后一定嚴格要求莫帆,每天給他佈置古詩詞讓他背誦。其實我挺想為莫帆狡辯的,他填得很有道理的,蚍蜉撼大樹,確實是一動也不動的。莫帆還是蠻有邏輯思維能力的。像我語文這麼好的小姑娘,以前也犯過錯誤的,試卷上的「英雄寶刀未老」,我對了個「老娘風韻猶在」,結果淪為了全班同學的笑柄。

但是,為了早點結束精神改造,奔赴與白楚的約會,我不得不在春蠶、園丁、蠟燭、靈魂工程師面前低眉順眼。而且,麥樂還在剛才的咖啡廳里等我歸營。

所以離開辦公室時,我順便將莫帆帶到一邊象徵性地訓斥了一頓,然後跟他說,讓他放學後去咖啡廳找我和麥樂。

因為滿腦子惦記着今天傍晚要同白楚去看畫展,所以就忽視了莫帆臉上那淡淡的不開心的表情。甚至在他欲言又止喊我姐時,我也沒問他怎麼了。

回到咖啡廳將莫帆的卓絕事迹講給麥樂聽,麥樂狂笑,說,莫春,我真想不通,你們倆「文盲」姐弟,是怎麼攀上白楚這種高雅殿堂里的男子的。就你那點雞蛋清似的水平,看畫展你看得懂嗎?那白楚怎麼不帶溪藍去?

溪藍是我的痛處,被麥樂無情地點中。

其實,本來是我約白楚去看畫展的,我說我有很多東西需要向他請教。鬼都知道,醉翁之意不在酒,我只不過想和他單獨待一會兒。

麥樂的話,無疑揭了我的老底。我羞惱地沖她冷哼了幾聲,皮笑肉不笑地說,得了,三舅姥爺的,我們姐弟倆再文盲,也比你這個「太陽照着三個和尚」的牛人強!

關於這典故,發生在我和麥樂高考前夕。

那時的麥樂因為幫我查「一見鍾情」的愛情典故,疏忽了平時的學習,所以一次測試中,面對着「丁玲的土改長篇小說的名字是什麼的」填空題愁斷了腸子,於是我就偷偷回頭沖她展示性感的嘴型:「太陽照在桑乾河上」。

伶俐的麥樂就屁顛屁顛地寫在試卷上:太陽照着三個和尚。

就在我和麥樂相互譏諷為樂時,胡為樂闖了進來。

我一看到莫帆的好兄弟胡為樂就頭疼。我第一頭疼的就是他粗著嗓子喊我「純潔」,第二頭疼的是,他見我喝滿是泡沫的卡布奇諾咖啡時曾說:「『純潔』,你看,卡布奇諾多像我吐的一泡大唾沫啊!」

天知道,我當時多麼恨他!當時,我剛剛開始跟着因在酒吧駐唱而變成暴發戶的麥樂學小資,就被他一句話毀滅了我喝卡布奇諾的所有慾望。

於是此時我將臉轉到一邊,生怕胡為樂發現我,嘴巴里還念念有詞道,你看不見我,你看不見我!結果他還是一邊擦汗,一邊彩旗招展地沖我跑過來,鼻子裏夾雜着濃重的哭音,春姐,春姐,莫帆出事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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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那麼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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