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Chapter one (3)

第5章 Chapter one (3)

第5章Chapterone(3)

我一聽麥樂這麼可憐,就將奶奶和白楚買給我的補品,一股腦兒推給了她。於是麥樂就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盤著腿,吃了個不亦樂乎,還不忘跟我炫耀一下自己的戰果。她說,我昨天不是被那個184給嚇壞了嗎?今天就跑到QQ上跟184絕交,可是184說我耍了他,並沒有去黃石公園赴約,害得他在冰天雪地里等了好久。麥樂剛要回敬他,我要是見了你的面,我這輩子都會凍在冰天雪地里!這時黃小詩出現了,將她從這場QQ戰火中拯救了出來。說到這裏,麥樂感激地看了看黃小詩,黃小詩卻一副耽誤了麥樂大展口舌之才的內疚表情。

麥樂轉過頭來對我說,莫春啊,我從此以後再也不上QQ了,我再也不戀愛啦。

這時,奶奶過來抱起太子和貝勒,打算給它們喂飯。看到我身邊的麥樂和黃小詩,還不忘炫耀一下,說,我們莫春在畫室里成績非常好咧,那個叫白楚的男老師非常器重我們莫春哎,在這裏給我們莫春陪了一夜的床。說完,老太太就樂顛顛地小跑出去了。

麥樂的眼珠子立刻脫離了眼眶,她一臉不懷好意的鬼笑,看着我說,哎呀,莫春啊,看不出來啊,這偷雞摸狗的事情你都做到自己家裏來了,也不避嫌啊?

黃小詩就在一邊捂著嘴巴哧哧地笑。

麥樂說,莫春,老實交待,你和那白楚白公子都發展到什麼程度了,深夜共處一室?拉手?擁抱?

我一看麥樂說得這麼起勁,就想岔開話題,免得她越說越離譜。所以,我就將那粒莫名其妙地出現在我右手心裏的袖扣從枕頭下拿出來,放在麥樂眼前。

麥樂沒有細看那枚袖扣的樣式,只是粗略地掃了一眼,就一臉鄙夷地看着我,說,天哪,不用這麼激烈狂野吧!你把白楚的襯衫扣子都撕扯下來啦?你不用這麼猴急吧?

麥樂確實是個不留口德的主兒。我看她都這樣說了,心想也不必和她討論那個離奇的幻覺了,就是那個關於我被一個像漫畫書中的王子救到皇宮的壁爐邊的事情。估計她聽了后,肯定會奸笑着問我,莫春,你是不是隱瞞了什麼?那個王子是不是把你抱到了皇宮的卧室,而不是壁爐邊啊?我又何苦同這個剛剛被長寬高都184CM的正方體網友刺激壞腦袋的女人糾纏不清呢。

所以,很久之後,我都不曾跟麥樂說起過這件事。

我曾問起過奶奶和莫帆,他們都說,我是被120給救回醫院的。所以漸漸地,我也幾乎把這件事情給忘記了,忘記自己的手心,曾經有這樣一個解不開的謎。事關一次性命攸關的落水,事關一顆精緻異常的袖扣。

曾經會是一個怎樣的男子將這粒精緻的袖扣系在腕間,從最貼近他脈搏的位置,落入我的手心?他是以一種怎樣的姿態,將我從冰冷的水裏托起?又是以怎樣的姿態給了我生的希望?

後來,這個袖扣就被我用紅線穿起掛在了胸口上,一直掛着。因為我覺得,它給了我最大的庇佑。我相信,以後,它會一直保佑我平安的。

它久是我的護身符。

後來,小美國人胡為樂看到過這個袖扣。因為我蹦蹦跳跳的時候,不小心將它露在了衣服外面。

胡為樂一看這個袖扣就說,哎呀,莫春,你這從哪裏弄的這個假冒偽劣的袖扣啊?說着,他就伸手去夠,當他把袖扣抓到手裏時,又喃喃道,好像是真的,可是,莫春,你怎麼會有這麼昂貴的袖扣啊?

瞧瞧,胡為樂居然用「昂貴」一詞來形容這個袖扣。

這一點,對於我這個極其拜金的女孩來說,無疑是天大的安慰。我想,原來我掛在胸口上的這個「護身符」還是很有價值的。

或許,王子果真是來過的。

這種關於一個少女對於一場落水之後的幻想,我都可以漸漸地不去猜測,漸漸地去遺忘。

但是,我卻如何也忘不了,那個叫白楚的男子,他曾是那樣眉眼生動地溫暖過我的生活。哪怕他後來,愛上了一個叫溪藍的女子。

03莫春?你,怎麼、怎麼會叫春呢?

因為同白楚那場最初的意外相遇,我在高考的嚴峻壓力下,竟去滿圖書館里查看古今中外的愛情小說,企圖藉此證明自己的想法:所有被稱為經典的愛情,都源於這種驚鴻一瞥的一面之緣,而不是日久生情。

譬如,七仙女從天空上飛過看上董永,羅密歐在酒會上喜歡上朱麗葉,傑克在大輪船上愛上露絲……種種證據告訴我,我喜歡上這個叫白楚的男子,是沒有任何錯誤的,而且,我們極有可能譜寫出流芳百世的愛情故事。

麥樂那會兒也在圖書館里幫我查這些驚天地泣鬼神的愛情佐證,正當我躊躇滿志地抬頭微笑時,她轉過臉,扶着眼鏡很認真地對我說,嗯哪,莫春,西門慶和小潘姑娘也是一見鍾情的!

我一腔純真的感情被麥樂給蹉跎了,於是惱羞成怒,不顧圖書館是清靜之地,便大吼,麥樂,三舅姥爺的,你去死吧!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你去死吧」成了我的口頭語。我無數次地在現實生活中對此加以運用,直至爐火純青。對那些令我惱火和心靈受挫的人和事,我都會來一句:你去死吧!

但是,對白楚,我例外過。

我告訴白楚,我的名字叫「莫春」的時候,用了很細的聲音。那時,雲就在我的眼前飄過,天那樣明藍,這個令我臉紅的男子這樣的近在我眼前。我感覺,抬頭就可以用鼻樑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曖昧而溫暖的對視,感受到他溫柔而凝重的鼻息。

可是在這樣安寧而美好的氣氛中,白楚竟說出了令我難受的話。他很吃驚地看着我,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莫春?你,怎麼、怎麼會叫春呢?

如果說,白楚的名字恰好是我喜歡的字所組成的,那麼我的名字則可能恰好是白楚最不喜歡的字組成的,所以,他的反應才會這樣大。麥樂曾經將我的名字解釋得無比罪惡,她說,莫春,噁心死了,聽起來就好像摸來摸去地發春。

本能地,這樣的羞惱之後,我會說,你去死吧!可當時,面對着那麼好看的白楚,我硬是伸長了脖子將這四個字咽了下去,噎得我的瞳孔都快渙散掉了,我依舊細著聲音,低眉順眼地對他說,可能是我爹地不了解漢字的博大精深,再要麼,就是他數學的排列組合學得不好,在那麼多有顏色和溫度的字中,偏偏給我排列了這麼一個差勁的名字。我說,客官,你不介意的話,就將就著聽吧!

白楚被我的話逗得眼睛裏都綻開了快樂的花朵,但是他卻表現得特別淡定,只是笑笑,低聲說,看不出來,你還是個蠻幽默的小姑娘嘛!

我看了看他彷彿星辰一樣的眼睛,還有宛如白玉精雕細刻而成的明秀臉龐,臉微微一紅,沒有做聲。我再幽默,也幽默不過他的。就在幾分鐘前,我對着超市中那副暖融融的毛皮手套發獃時,這個幽默的漂亮男子就神出鬼沒地出現了,他堅定而有力地將我的手從那副手套上挪開,一聲不響地將手套放入他的購物筐中,然後單手將我拉到收銀處。

很利索地結賬,然後,還是那隻溫柔而纖長的手,拉着我,將我緊緊護在身後。走出了超市后,他將這副標價四十八元九角的手套放到了我的手裏。

這一切,都恍若夢境一樣。當我仰起稚氣的臉,看着眼前這個恍若天神一樣的男子,那一刻整個世界都在他那溫柔的指尖,開出了絢爛的花朵。

他離開時,回頭對我微微地笑,你太小,別做這樣的事。說這話的時候,他的聲音溫柔得一塌糊塗。他英挺的輪廓在溫暖的聲線中變得柔軟起來,就像童話里的小王子一樣。

其實,他可能誤會了我的意圖。雖然,我已經不知道第幾次出現在這副手套面前,不知道第幾次將它放在手裏反覆地看,也不知道第幾次將它悄悄藏到自己的口袋裏,就好比這次,我那樣心驚肉跳地將它放到口袋裏,但,最終,我還是會乖乖地將它放回到貨架上,然後,獃獃地望。因為,我總感覺,有一個如同秋風一樣的影子在我的身後,有一雙傷感而冷漠的眼睛一直在盯着我看。雖然,每當我回頭時,它總是猝然消失,恍若幻覺。但是,我小小的身體,真的能很強烈地感覺到,有一雙眼睛,像兩道明媚的傷口一樣,張開在我的背後,讓我不敢輕易地做這件令人無地自容的事情。

所以,那天,我拉住了要離開的白楚,將這種自己都解釋不清的邏輯講給他聽。我仰著臉,眉心緊皺,冰涼的小手堅定地拉住他的衣角,咬着嘴唇,為自己辯解著。我就是想讓他知道,我不是他想的那種女孩。我不會偷,確實不會偷。

可能白楚被我焦急而執拗的表情嚇住了,所以,他對我笑笑,將一張名片遞給我,溫柔地說,我叫白楚,就住這附近,如果你以後需要什麼幫助,或者遇到什麼困難,一定記得來找我。

我看着那張卡片,淡藍色的浮光表面,寫着兩個我喜歡了好久的字:白楚。

所以,在那一瞬間,我原本緊緊抓着他衣角的手,慢慢地鬆開了。我歪著腦袋,對着他笑,很小心地將名片放進身後的大書包中,聲音細細地對他說,我是學生,我沒名片,不過,我叫莫春,今年十四歲啦。說完,我還故意踮起腳尖,跟眼前這個高高瘦瘦的男子比了比身高,嗯,尚在他的胸前。看樣子,我還得努力地長高,才能到他的肩膀,到他的下巴,嗯,到他的鼻樑處也是不錯的!

當然,這個好看的男子,並沒有感覺到我心裏那些小女孩痴痴傻傻的小念頭。他可能被我的名字給震撼住了,臉上就出現了特別驚詫的表情,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失口說出了那樣的話——莫春?你,怎麼、怎麼會叫春呢?

這個令我臉紅的男子這樣愣在我眼前。我感覺,只要踮腳,抬頭,就可以將鼻樑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曖昧而溫暖的對視,感受到他溫柔而凝重的鼻息。還能近距離看清他吃驚時有些孩子氣的表情。

這種近距離接觸不久,白楚便被我圓滾滾的眼珠子盯得很不好意思,他大概也覺得自己對於我名字的反應太過激烈了,所以,為了表示內疚,他就在超市門口的台階處,跟我聊了一會兒天。

我一邊背着大書包同眼前這個美好的男子聊天,一邊瑟瑟發抖,鼻涕也很不合時宜地跑出來。很顯然,我身上現有的略略單薄的衣服很難幫我抵禦這寒冬的乾冷天氣。但是,我還是興緻勃勃地一邊吸鼻涕一邊跟他講,這個超市好像在鬧鬼哎,剛才,好像有個不人不鬼的東西,一直跟在我身後哎。我走到哪裏,他跟到哪裏,好奇怪,好可怕的。

白楚笑着聽我說話,然後,仰起臉看看白茫茫的天空,又看看眼前臉蛋被凍成紅富士的我,索性伸手將自己身上的圍巾給摘了下來,把我拉到他身邊,將圍巾環繞在我的脖子上,一道又一道,像纏粽子一樣,緊緊地將我給包裹嚴實了。

我傻傻地看着他,不明白這個陌生的男子,怎麼會有這麼好的心腸,對我這麼好。是不是我的樣子真的很落魄,很可憐呢?想到這裏,我很自卑地看了看腳上已經踩得不像樣子的單鞋,悄悄地將身子往回縮。

白楚拍拍手,笑着說,天太冷了,要不,你告訴我你家在哪裏,我送你回去吧?等以後有機會,你再給我講那個超市鬧鬼的故事吧。

我搖搖頭,或者是當時突生的自尊心,讓我不願意再繼續接受這個男子給予我的那份因憐憫而產生的愛惜。所以,我倔強地拒絕了他送我回家的提議。

轉身,踩着又冷又硬的土地,我甩開步子就跑了。跑走的時候,我還不忘回頭對這個漂亮的男子喊,記住我的名字呀,我叫莫春!今年十四歲啦,很快就長大啦!

是的,我是這樣的盼望,盼望着他能記住我的名字,就像我能記住他的名字——白楚,一樣。

那天,我意外地得到了這個叫做白楚的好心男子的善意饋贈——那副我覬覦了那麼久的毛皮手套。

因為前些日子,莫帆這個小孩,趁寒假去一家私人作坊壓紙箱時,被機器壓傷了左手。可經過簡單包紮之後,他又跑到車站上吹着小寒風賣報紙。受傷的手上,只戴着一副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白線手套。前幾天我回家時,看到他受傷的手,因為寒冷開始皸裂,流膿。奶奶用辣椒水幫他擦拭,他疼得嗷嗷直叫,但看到我進門后,卻忍住了聲音。豆大的汗珠從這個十二歲的小男孩的臉上不停地滾下來。

開始,莫帆這個小傢伙始終不肯給我看他的手,一直像小倉鼠一樣躲藏着,一邊躲一邊咧著嘴巴笑,說,沒事的,沒事的。直到在拉扯中,我不小心碰痛了他,他才皺着眉頭,任由我將他的手攤開在眼前。我就眼睜睜地看着,莫帆這隻在六歲之前一直被我攥在手心裏的小手,在六年之後的今天,突然變成了這樣:紅腫、皸裂、流膿。生活的所有苦澀都在他這雙幼嫩的小手上雕刻出來,作為他那麼信賴的姐姐,我卻保護不了他。

看到這一切,我的眼淚就像小石頭一樣砸下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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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那麼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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