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他一開口,她便知道為什麼從前很少客人向他點歌了。

首先,是因為他的嗓音。他的嗓音乍聽之下有些沙沙的,不是一般人素來欣賞的那種清悅高昂之聲。然而,「沙」不代表「啞」,他的音域依然寬廣,到了高音處,依舊能夠直衝向雲霄。

現在他唱的,是一首前所未聞的英文歌,有點憂傷的搖滾風,在酒吧昏黃的燈光下,更顯曲調陰暗。

如果這就是他平素喜歡的曲風,則可能會成為客人們不愛找他點歌的第二個理由。畢竟搖滾不是主流,而且曲高和寡。

可是,他的嗓音、他選擇的歌曲,卻令葉藍聽得十分入迷,幾乎落淚。

「我該付你多少錢?」一曲終了,她問。

「為失戀的女孩子唱歌,我從不收錢。」他簡短地答。

「那……你把這個帶走吧!」她解開手上的鐲子,遞到他面前。

那鐲子,是甩了她的男友送的,貨真價實的鑽石鐲子。

她曾經以為,會送這樣貴重首飾的人,將來肯定也會送她結婚戒指。因為鐲子上的鑽石比戒指上的要多得多。

可惜,她估計錯誤。有人或許會送她全世界的財富,卻不肯允她一個承諾。

「這很貴重。」淡淡看了一眼鐲子,他低聲說。

「前男友送的,再貴重我也不要,免得看了傷心!你如果不收下,就替我扔到外面的垃圾桶吧,扔得越遠越好!」葉藍說得毫不猶豫。

他盯着她,沉默好半晌。然後,什麼也沒有再說,接過手鐲,提起結他離去。

當他的身影消失在門口處,她心想,這輩子大概不會再見到這個人了。

剛才她用委婉的方式幫助他,至於他會不會接受,那就看他自己了。

她並不打算要他償還。

然而,兩人之間的緣份似乎沒有斷,兩個月後,她又看到他。

不過,這一次是在電視上,他正參加一個電視台舉辦的歌唱比賽。

那一天,他的表現很不好,似乎感冒了。幸好,老天保佑,沒有被淘汰。

為了表示對一個萍水相逢的朋友的鼓勵,她打開電腦,為他在網絡上建立了一個家族。

她給自己取名為「水夜伊蘭」。她說,要當他的第一個歌迷。

其實,那晚在酒吧,他為她唱歌的時候,她就對他的聲音著了迷。

她深深覺得這樣的好聲音,不應該被埋沒。

「大小姐,現在有沒有空?」主編湊過來,用一種討好巴結的語氣對她說話,臉上笑嘻嘻地。

葉藍警惕的瞄了眼前的老狐狸一眼,記得上次老狐狸這樣和和氣氣對她說話,是打算派她到非洲吃苦的那次。

「最近有沒有談戀愛呀?」主編又問。

咦,老狐狸什麼時候變得這樣關心她了?

攪拌著咖啡,她滿腹迷惑。

「介紹一個帥哥給你認識,好不好?」更驚悚的話在這裏。

「謝謝,我不想相親。」她差點將嘴裏的咖啡噴出來。

「不是相親,而是去採訪!」主編立刻澄清。

「採訪一位帥哥?」她挑挑眉。

「對對對,一位時下很搶手的帥哥!」

「芳姊,你手下強將無數,輪也輪不到我吧?」居然大發慈悲把這樣的好事派給她這樣的小角色?怎麼想都覺得有鬼!

「唉,別提了,她們都敗下陣來了。」主編凝重地嘆一口氣。

「怎麼會?」葉藍不禁感到驚奇,要知道芳姊手下那群妖精,素來見神殺神、見鬼殺鬼。

「對方耍大牌嗎?」

「要是要大牌就好了,至少我們還有新聞可以寫,偏偏他什麼也不說。」主編無奈的攤開手。

「他是啞巴?」最近有什麼超紅的殘疾人士嗎?

「正好相反,他是一個嗓子好得不得了的歌手。」

「歌手?」葉藍不由得笑了,「怪不得,一般會唱歌的人都不太懂得講話。」

「可是也不能採訪他三小時,只說三個字呀!」主編有些義憤填膺。

「哪三個字?」

「是、不是。」這種三歲小孩也會。

「哦?破紀錄了!」木訥的歌手她見多了,不過目前這個看來是極品中的極品。她不禁笑了起來。

「所以呀,報社最後的希望就寄托在你大小姐的身上了!」主編雙手合十,作祈求狀。

「芳姊,你覺得我會比你手下那群妖精強?」她估計自己最多也只能問出五個字。

「死馬當活馬醫啊,反正也沒人可派了。」芳姊很坦白。

「我對歌手一向興趣不大。」除了那個人。

「這個你一定會感興趣的!」

「為什麼?」

「有一次在休息室里,我發現你正在看他的電視節目,看得入迷,還一邊看一邊露出微笑。我打賭你對這個男人肯定感興趣!」芳姊年輕時可是當過推理小說的編輯,觀察力一流。

「他是誰?」葉藍感到心裏忽然一顫。

「楚思凡。」

竟是他……

她沒發現此刻自己的表情有些凝固了。

「看你目瞪口呆的樣子,就知道你喜出望外!」芳姊拍拍她的肩,「就這麼說定,這個任務就交給你了。記住,別的問題可以不問,但關於愛情方面,無論他臉色有多可怕,也一定要撬開他的嘴巴,挖出多一點的內幕!」

葉藍仍是怔怔的,沒有答話。

其實她何須採訪他,把這些日子與他在MSN上的聊天紀錄Copy下來,夠寫無數則新聞報導了。

不過愛情這個問題,不僅主編,連她自己都有點好奇。MSN上,他們從未討論過這個話題。或許,雙方都在迴避吧。

「對了,」芳姊走了幾步,又繞過來叮囑,「換件含蓄點的衣服,別穿得這樣清涼,要不然別人以為我派去的不是記者,而是酒店小姐。」

她不由得苦笑。

他應該不記得她了吧?出名的人,記性都會變得不太好。

回到住處,葉藍從衣櫃里挑了一件碎花洋裝換上,亂麻似的鬈髮也用蝴蝶型髮夾束成馬尾。臉上什麼顏色也不塗,除了嘴上抹了一點淡淡的唇蜜。

她已經好久沒這樣打扮了,幸好身材沒走樣,這件三年前買的洋裝,現在還穿得下。

提着一個草繩編織的大手袋,她出了門,開車來到電視台。

今天,楚思凡要在電視台錄一個節目。錄節目前有一段空檔,留給她們報社採訪。

剛想邁進化妝室,她就被楚思凡的經紀人攔了下來。

「葉大記者,你怎麼現在才來?來不及了!」經紀人焦急萬分。

「怎麼了?」看看錶,她只遲到了兩分鐘而已。

「通告時間提前了,只剩半個小時。上完這個通告后,思凡馬上要進錄音室錄第二張專輯,恐怕這些日子都沒有時間接受採訪了。」

「半個小時?足夠了呀。」葉藍不以為然。

「不要忘了,你的同事曾經花了三個小時,只問出三個字。」經紀人善意提醒。

「楚思凡上電視通告的時候,也沒有隻說三個字呀。」

「那基本上是毒舌主持人在撐場面,難道你覺得自己比得過當今台灣最紅的主持人嗎?」

「我要是有本事,半小時足夠了:沒本事,就算花三百個小時,也只能得到三個字。」她笑着說。

「那就祝你好運嘍!」經紀人嘆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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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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