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喪屍部落

第十節 喪屍部落

「什麼,那小子接了劍龍任務?」

在潘同學離開狩獵行會沒多久,淳于傑就得到了這個消息,他把潘大方視為情敵,又無力阻止昨夜之事,就想著今天去宰了他。

可是沒有想到這小子提早離開了,反而撲了個空,他在城主府也是有消息來源的,知道昨晚並沒有發生奉獻儀式,心中大喜並不代表著會放過情敵。

就憑那小子昨晚的囂張,就該死了!

淳于家族是灰燼城邦的第二大家族,幕後把持著狩獵行會,因為一個頂級任務剛剛被人接走,這個消息很快就上報到了家族這兒。

淳于傑聽到消息嘿嘿笑了起來:「倒省得老子動手了,三個月嗎?」

潘大方不知道有這個插曲,在街頭亂走,沒必要急著去完成任務,現在要解決肚子問題,讓他沮喪的是,那十塊重石很可能扔了水漂,發家的本錢沒了。

都是狩獵行會姑娘的**太大,被晃花了眼!

潘大方把問題的根源歸罪在人家姑娘奶大能容上,這才好受了點,然後抬頭髮現自己走到了一個集市。

灰燼城邦色調偏暗,只有這裡最有生活氣息,能生活在一個相對安全的地方不容易,由此可見那個開闢出此處的烏氏祖先烏恰確實有過人之處。

安全后,人們想的最多的是食物,從集市的狀況來看,食物還算充足但遠不能說是豐富,主食多以耐旱多產的玉米土豆為主,蔬菜也多是球莖蔬菜,肉類不算少但價格都很高。

這兒沒有多少植被發展蓄牧業,肉類供應多來自狩獵,外面的環境惡劣所以價格不會便宜。

狩獵行業對於武者帶回來的收穫也會收購,但多是獸皮獸骨之類的材料,肉類因為保存問題,收購價格比起市面上便宜很多,而武者賣肉比較掉價,就演生出許多中間小販。

也有特例,潘大方就意外的發現了熟人,一個精壯的大漢站在人群里高聲叫賣,高大個子十分醒目,但因為長得過於兇狠顧客不多。

所以干哪一行的就是哪一行,大漢叫了半天沒有賣出去多少,有些氣悶,拿起大塊的生肉往嘴裡塞,難道這是賣不掉就吃掉的節奏?

潘大方走了上去,很不客氣取了一塊肉往嘴裡送,這年頭吃生肉不是什麼稀奇事,沒有什麼污染而且有補血氣的功效。

大漢瞪大眼睛忘了阻止,等這傢伙吃了一塊又拿起一塊,這才醒悟過來大吼一聲:「你居然敢吃老子的肉!」

「為什麼不能,老子也有一份功勞,沒想到霸王龍的肉吃起來挺脆的。」

「沒見過比你臉皮厚的,不是我們你早就進霸王龍肚子里了。」

潘大方反駁道:「如果不是老子,你們能賺一百塊重石賞金?」

大漢練嘴皮子根本不是對手,摸著腦袋想想:「好像真是那麼回事,對了,你怎麼沒死?」

他正是昨晚遇上的古益團隊的一員,潘大方對他印象深刻,圍剿巨獸的時候,就是他抓住了巨獸的尾巴,這是一個擁有力量獸能的。

潘大方不爽的看著他:「我為什麼要死?」

「你不是成了城邦公主的小男人嗎?聽說大人物脾氣都不好,沒侍候滿意一刀就宰了。」

烏曼雪確實挺難侍候的,主要是對錢看的太重,這點隨我,潘大方翻著白眼,又聽這傢伙鬼頭鬼腦的說:「昨晚和公主在一起滋味怎麼樣?」

靠,這是典型的哪壺不開提哪壺,老子小手都沒有摸到:「這個問題我有權拒絕回答。」

「別這麼小氣,說來聽聽,公主長的怎麼樣?」

潘大方不理他,看看攤上的肉,昨晚抓自己回來的時候,因為走的匆忙,他們無法把整個霸王龍帶回來,但也帶回了獸皮利爪還有最肥美的肉,看來這個就是了,問道:「你們轉行了?這些肉不幹脆賣給二道販子?」

提起這個大漢一臉不爽:「古老大讓賣的,團隊最近錢緊。」

「剛從老子身上賺了一百重石,有臉說這話?」

大漢和他話不投機,不高興的說:「和你沒話說,別擋著老子的客人。」

潘大方覺得這裡面名堂,更不願意走了:「到底怎麼回事說來聽聽,你不想知道烏曼雪長什麼樣了?」這傢伙轉眼就把烏曼雪賣了,想想身上背的那筆巨債,做這事沒有一點心理負擔。

「想啊。」大漢立馬上當,「其實也沒啥,我們馬上要開始下一個行動,必須買好的裝備。」

潘大方眼睛發亮,他們如此下血本看來這次行動很有賺頭,湊近乎說:「算我一個吧,怎麼一臉不情願的樣子?老子都沒有計較抓了我。」

大漢有些拿不準:「你不是成了廢人嗎?小心服侍公主有吃有喝的,和我們混個什麼勁?」

「就憑這張帥臉,公主一見鍾情,疼都來不及怎麼捨得讓我成為廢人?如果不讓加入,小心我在公主那裡說小話。」

這話漏洞百出,可是大漢明顯腦袋比較不夠用,看他換了一身高檔打扮,真有點公主紅人的樣子,遲疑道:「好像我們正缺人呢,可是招人的事古老大說了算啊。」

「好了,好了,帶我去見老大。」

大漢賣肉早就不耐煩了,把餘下的肉卷把扛在肩上,帶他來到一間酒吧。

這裡的酒吧少有高檔的,武者們都是刀頭舔血,只要有酒肉有女人就不會計較。

這個時候酒吧里沒有什麼人,一夜狂歡醉宿的還沒有醒來,只有古益坐在大廳里,看到被領進來的潘大方也有些驚奇:「怎麼,你沒有成為廢人?」

成為武者後身上的氣勢和普通人有著差別,古益是個有心人。

潘大方拍拍大漢的肩膀:「發現沒有?為什麼他能做老大,你只有當小弟的命。」

大漢懵懂的搖搖頭:「做老大有什麼好,費腦子!」

潘大方和他沒法交流了,走到桌子邊坐下,直勾勾的望著:「聽說你們有新的行動,算我一份。」

古益笑了笑:「先說說你是怎麼回事?」

潘大方嘆了口氣:「人家公主眼光高看不上我。」

大漢聽了一拍桌子:「原來是這麼回事,還和老子說什麼一見鍾情,聽著就玄乎!」說著心理平衡的咧嘴大笑。

古老大靜靜的看著他:「又不是真的夫妻,有什麼看不看得上的?」

潘大方一攤手:「這事兒沒法解釋了,說了你也不信。」如果說烏曼雪不願意以這種方式獲得雙向獸能未必有人相信,又說,「反正你願意不願意我加入吧。」

古老大笑了:「我們算是仇人吧,你放心加入?」

「有什麼不放心的,你不是說過,交情歸交情重石歸重石嗎?我們只是暫時合作而已。」

古益大笑起來:「第一次見到就覺得你有些特別,能夠逃過昨晚一劫更讓人刮目相看,為什麼不能合作?不過加入后就要聽我的。」

潘大方大喜正要表忠心,他一盆水潑過來:「不想知道這次是什麼行動嗎?」

「想啊,是什麼大行動?」

古老大喝了一口清水:「對付喪屍!」

潘大方一下呆住,這個世界總共有三股強大物種,巨獸、喪屍、人類,人類排在最後,至於巨獸和喪屍誰弱誰強真不好說,因為經過幾百年進化,喪屍和以前大不一樣,發展成一個全新的物種!

不但會繁殖進化,還組成了大小的部落集體行動,每個部落如同一台精密的殺人機器,流傳很廣的一句話是:現在的喪屍更像過去的人類!

這句話如此心酸無奈,也說出了部分事實!

反正對於大部分人類來說,寧願面對巨獸也不願面對喪屍,巨獸大多數是單獨行動,就是有些集體性的也無法像喪屍那樣組織嚴密,讓人未戰先懼。

幸好喪屍有一個特點,喜歡呆在過去人類留下的城市遺址當中,也進化到並不主要依賴人類為食,所以人類才沒有被趕盡殺絕,能夠在邊遠惡劣的山地區域生存下來。

如果這些噁心的傢伙始終以人類為食,遲早有吃光的一天,那麼喪屍也同樣無法存在了,所以這是進化的某種平衡。

至於為什麼喜歡集中在城市遺址里,有一種說法是因為它們原來就是人類演化的分支,某種殘留的人類烙印在發揮作用。

光是這一點,說喪屍更像過去的人類就有一定道理!儘管到了現在喪屍已經是一個全新的物種了。

但是人類還被迫要和喪屍打交道,原因在於物資!

過去人類城市遺址根本就是廢墟,經過數百年後已經沒有什麼物資留下,除了少數幾樣,其中就有鋼鐵。

經過這麼多年,大量的水泥建築無法保存下來,但是建築中的鋼筋好歹還在,雖然已經鏽蝕得不成樣子。

可是現在的人類已經沒有能力大規模開採礦石提鍊鋼鐵,而鋼鐵又是不可或缺的,比如各種冷兵器還有農具,所以從城市裡採集這些再加以重新熔煉,是人類生存不可缺少的一環。

要進入城市遺址中與喪屍部落做戰,危險係數還要高於狩獵,所以演生出了另外一個冒險者行會,比起狩獵者,冒險者們才叫真正的玩命之徒!

潘大方想到這兒,喃喃自語道:「你們胃口真好,什麼活兒都敢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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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級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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