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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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恰似一場假面舞會,每個人初入舞會,或昂首,或低頭,或桀驁,或自卑,然而,無論是誰,總是需要在人群中歡笑,漸漸地,嘗到酒的酸甜苦辣,漸漸知道身邊人虛偽自私的想法,然而一步一步學會生存技能,恍然大悟知道誰是真心對你的時候,那些朋友早已遠去,剩下的只是些被社會磨礪出來的圓滑的混蛋,然而自己不得已也保留了心眼,變成一個圓滑的混蛋。」

這些,就是沈天在社會上摸滾了十八年而總結出的經歷,她,是一個家庭貧困的高中生,從小臉蛋平凡,身材較胖,是家裡親戚嫌棄,媽媽打罵的對象,不料隨著時間的逐步推移,長大了的她變瘦了,臉蛋沒啥特別的變化,只是皮膚變好,卻成了班裡男生推崇喜愛的對象,加上自己逼迫自己用功念書,成績總在學校有驚人的可觀性。這就是女主角,常稱自己是在凡塵中墮落的白痴,也稱自己是個只懂得付出的笨蛋。的確,她聰明,可是總假裝自己什麼都不懂。只為了在生活中不遇到那麼多麻煩。

我,是她的死黨,從小學就和她同一間學校,見證了這個小丫頭的成長,那種蛻變在我看來是可觀的,然而我和她認識十年,似乎也是逐漸跟她這樣蛻變起來,然而我蛻變的只是思想,我長相依舊是那麼平凡。我的成績比沈天還好,因為我讀起書來是不要命,忘記休息的,儘管我天生愚笨,那又怎麼樣呢?我總幻想著有一天,也能變成一個像沈天那麼漂亮的一個人。然而這個朋友,是我願意用生命去保護的,因為她,太過善良,太過美好。

盛雪鳴,或許像是沈天說的,一種社會中的混蛋,擁有一張天使一樣的臉孔,從小的眼神就有勾魂奪魄的殺傷力,無論哪個男的或女的只要跟她對看個一分鐘,就會深深地沉迷下去,我和沈天,跟這個小妖精相處了十年之後,似乎對她的眼神還沒有多大的免疫力,所以我們倆,總讓她欺負,不過這個人,真好,至少她對朋友總是真心全意,那些社會中的混蛋是六親不認的,是不顧朋友之情的,這個叫盛雪鳴的混蛋,只利用不是朋友的人。沈天喜歡和她混在一起,或許也讓她身上那種特殊的情感深深吸引。

藍萱,溫柔體貼就像冬日的溫泉,她是我們四個之中言語最少的,有時候就像一種空氣,只是少了她,就會像是少了呼吸的氧氣一樣,少了一種提醒,一種體貼,一種關切。認識了她,我才知道什麼叫做,生下來就是一個女人,這種女人,溫柔體貼,聲線撩人。不像盛雪鳴那種妖精一樣的勾魂奪魄,不像沈天那種貴族公主氣質,但我擔保,她一定會是那些乖乖仔,成功男士爭相追求的老婆。

我們,從小學到高中,都是同一個學校。從初中到高中,都是在學校里叱吒風雲的人物,因為我們是一支樂隊,我是吉他手,藍萱是鍵盤手,盛月鳴是貝司手,沈天,是鼓手。

我們熱愛音樂,一有時間,便在音樂室里孜孜不倦地排練,我們之間,有太多太多的故事,抽象點來說,就像是青春的一段彈奏得斷續的樂譜。那種琴弦在指尖跳動的感受就像是人生,一點點沙啞,一點點痛楚,我們每個人都很特別,每個人都喜歡一種特殊的顏色,我喜歡黑白,於是我的吉他是黑白色的,盛雪鳴喜歡紅色,於是她的貝司是鮮艷的紅色,藍萱喜歡白色,所以每次演出,鍵盤的左邊總是插上一枝白色的玫瑰,我們都覺得青春就是一種不規則的曲調,所以我們的樂隊名稱叫不規則。還有沈天,這個我最喜歡的女孩,她喜歡藍色,所以她的鼓,是藍色。

別人說,十八歲是花季,我卻認為,十八歲之前才是花季,因為十八歲之前的世界,單純美好,至少朋友之間是最真切的,沒有任何其他的雜質,十八歲以後的世界,是淺嘗艱辛,明白險惡的過程,首先,是埋首書海,在高中這個很多大人都認為是代表純凈美好的學府里在書堆中艱辛地前進,然而,是被愛情的顏色渾濁自己的眼睛,最後,知道除卻那些曾經的友誼和親人的關切,再沒有什麼是值得珍貴和懷念。我慶幸的是,我始終擁有她們,這樣的一群摯友,陪伴我走過十個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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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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